各有关单位:
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1909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各区节能主管部门对我市重点用能单位2020年度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重点用能单位281家,其中,超额完成等级92家,完成等级163家,基本完成等级23家,未完成等级3家。2016-2020年累计实现节能量786.8万吨标准煤。现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考核结果纳入社会信用记录系统。对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未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重点用能单位暂停审批或核准新建扩建高耗能项目。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单位,应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以2020年为审计期实施能源审计,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区节能主管部门报送能源审计报告,限期落实整改措施。拒不落实节能整改要求的,依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处理。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