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发改批复(农经)〔2021〕6号
市水务局:
《市水务局关于报送天津市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21年度水利部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收悉。经研究,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天津市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规划(2013-2022年)》,持续改善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根据《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津人发〔2019〕33号),结合评审机构出具的《天津市蓟州区2021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同意你局组织蓟州区水务局编制的《天津市蓟州区2021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审批代码2106-120119-04-05-279856),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
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项目选址:下营镇、孙各庄乡、出头岭镇、西龙虎峪镇、白涧镇、尤古庄镇、穿芳峪镇、渔阳镇、桑梓镇、别山镇、洇溜镇、马伸桥镇、官庄镇、侯家营镇、罗庄子镇、许家台镇共计16个乡镇。
二、主要建设内容
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120座水窖(折合120处水源工程),布设镀锌焊接钢管28815m、塑料管道25364米、防渗渠道1760m(折合为161处节水灌溉工程)和3km2小流域治理工程(浆砌石挡墙200m,梯田整修23hm2,生态护坡150m,封禁围网460m和封禁牌2块)。
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工程管理方案。
三、建设期限
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建设工期:批复后6个月。
四、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一)投资估算
估算总投资1602万元。
(二)资金来源
1.中央预算内投资940万元。
2.市财政配套资金299万元。
3.区财政配套资金363万元。
请你局收到本批复后,严格落实前期手续、落实财政配套资金,在初步设计阶段,按照《可研报告》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切实落实工程建设责任制和运行维护经费,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并长期发挥效益,工程建设过程中,要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农民工工资保障等制度。
本批复有效期2年。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