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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中央空调及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来源:投资处 时间:2021-06-03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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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发改批复(投资)202119


蓟州区人民法院:

所报《关于申请中央空调及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的请示》(津蓟法〔20217号)收悉,项目代码为2105-120119-04-05-602391。经认真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天津市蓟州区迎宾大街90号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内。

二、项目对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的中央空调及管网进行提升改造,主要提升改造内容包括:购置空调设备,增装变压器、制冷机房及屋顶冷却塔重新配电、管道改造、风机盘管及出气口换新、拆除原有溴化锂燃油直燃机组及其他修复工程等。

空调设备购置螺杆式冷水机组冷水机组2套;冷却塔2套;冷却泵、冷冻泵均为3台,两用一备。

增装400kVA箱式变压器,拆除原变电站进线电缆,接入至新建400kVA箱式变电站,自新建400kVA箱式变电站接至原400kVA箱式变电站进线开关和原低压配电室。

管道改造主要更换安装镀锌钢管,沿原管道进行布置。

对各房间风机盘管及出风口换新,办公及会议室采用风机盘管,部分大厅采用吊顶式空调机组,大法庭采用组合式空调机组;其中新风机组利旧,深度清洗后,保证无锈蚀投入使用。

拆除工程主要拆除原中央空调地下室燃油溴化锂直燃机组1台套、拆除空调器5台、拆除组空1台、拆除风机盘管285台、拆除空调水管约8111米、拆除风管约1769米、拆除闸阀26个、拆除固定支架117个、拆除平衡阀9个、拆除自动排气阀82个;对无法上人或无检修孔的顶棚全部拆除。

三、项目总投资概算827.1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755.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5.44万元,基本预备费16.22万元(详见附件),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

接文后,进一步落实好各项建设资金,确保工程严格依据批复内容和规模实施,坚决杜绝超规模、超工期、超概算现象。

项目建成运营后,要加强空调和管网的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使用寿命。


20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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