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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0-07-10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目前启动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工作。为全面准确向国家反馈我市诉求,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0年7月10日至7月16日,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邮箱:sfzggwtgc@tj.gov.cn 。
      真诚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
      2020年7月9日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度民营经济资助项目审核结果的公示 2020-07-09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津党发〔2017〕22号)中对民营经济有关扶持政策,经市人社局申报,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现对2020年度拟资助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民营企业进行公示(名单附后,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期为2020年7月9日至7月16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书面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2020年7月9日
      联系人:民营经济处 姜洪娥
      联系电话:23142313
      邮箱:sfzggwmyc@tj.gov.cn
      2020年拟资助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民营企业名单
      1.天津强微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天津同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4.天津开发区中环系统电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5.天津通和饲料有限公司
      6.象限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7.天津春发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每个企业拟支持资金30万元,市区财政各承担50%
      2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 2020-07-03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天津泰达电力有限公司、天津天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各区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推动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着力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994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我市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用电价格政策措施。电网企业(含增量配电网)在计收上述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延续按照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二、各转供电经营者应按照国家和我市转供电价格政策,将降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不得截留,确保国家阶段性降低电价政策落实落地,增加终端用户获得感。
      三、各电网企业应通过电费收缴平台等多种渠道,积极主动向用户做好政策宣传告知,妥善做好电费结算工作,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各区价格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并做好政策解读,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监管。
      四、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政策执行情况报送我委。各单位在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请及时向我委反馈。
      2020年6月30日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执行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淡季销售价格政策的通知 2020-06-30

      各区发展改革委,燃气经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着力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现将我市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续执行我市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现行淡季销售价格政策。即:2020年7月1日-10月31日,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气每立方米2.52元,集中供热用气每立方米2.23元。
      二、燃气经营企业可在不超过上述销售价格基础上,自主制定具体价格。城市燃气管网天然气趸售价格的具体水平、付费方式、计费周期等事项,继续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三、各燃气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加强与上游生产经营企业的供需衔接,确保天然气市场平稳运行。严格执行我市天然气价格政策,耐心做好宣传解释,精密组织好价格结算和售气工作。
      四、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蓟州区、静海区、宁河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可参照执行。
       
       
      2020年6月30日
      
  •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市成品油价格的公告 2020-06-28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我市调整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0年6月28日24时起执行。
      天津市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表 
      品 种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约定配送)
      (元/吨)
      (元/升)
      (元/吨)
      89号乙醇汽油 (标准品)
      6940
      5.18
      6640
      92号乙醇汽油
      7356
      5.59
      7056
      95号乙醇汽油
      7773
      5.90
      7473
      0号柴油(标准品)
      6005
      5.19
      5705
      负10号柴油
      6365
      5.50
      6065
      负20号柴油
      6666
      5.76
      6366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
      2020年6月28日
      
  • 市发展改革委市总工会关于2019年度“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竞赛活动开展情况的通报 2020-06-24

      市有关部门,各区节能主管部门,各局工会,各区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聪明才智,鼓励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的节能减排活动,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总工会联合开展了2019年度“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竞赛活动。
      活动开展以来,市有关部门、各区节能主管部门、重点用能单位按照活动方案,积极组织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节能减排献计献策、“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主题征文等活动,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挖掘、推广节能减排先进经验,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扎实推进绿色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总结巩固“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竞赛活动丰硕成果,持续推动我市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市发展改革委、市总工会每两年一次总结推出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5个先进班组、5名先进个人,即时授予天津市工人先锋号、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
      经基层推荐、专家评议、社会公示,市发展改革委、市总工会确定了2019年度节能减排先进班组和个人名单。市总工会授予玖龙纸业(天津)有限公司动力炉运行丙值等5个班组天津市工人先锋号,授予刘军等5名同志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
      希望先进班组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节能减排工作中争取更大成绩。全市广大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投身“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创新竞进、埋头苦干,为助力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赢”、推进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加快“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授予天津市工人先锋号的班组名单
      2.授予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的个人名单
      市发展改革委                      市总工会
      2020年6月22日
      附件1
      授予天津市工人先锋号的班组名单
      1. 玖龙纸业(天津)有限公司动力炉运行丙值
      2. 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生产部工程维修组
      3. 天津市新宇彩板有限公司能源动力小组
      4.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城南供电分公司综合能源服务部智能用电班
      5. 天津市和平区昆明路小学德育班组
       
      附件2
      授予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的个人名单
      1. 刘  军  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专业工程师
      2. 潘玉桐  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能源中心主任
      3. 谢雅岚  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部长
      4. 柴光宇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处一级主任科员
      5. 刘  屾  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科员
       
  • 关于召开天津市降低燃气管网居民用气价格听证会公告 2020-06-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8年第21号)的有关规定,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滨海新区、蓟州、武清、宝坻、静海、宁河区将于2020年7月底共同召开天津市降低燃气管网居民用气价格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名额及构成
      本次听证会采取简易程序,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2名。包括:消费者16名、经营者4名、政府部门人员2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一)滨海新区、武清、宝坻、蓟州、静海、宁河区推荐本行政区域内消费者参加人,其它区域的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和委托市消费者协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报名请登陆天津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fzgg.tj.gov.cn)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消费者参加人报名表(附件1),按规定填写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额满为止。
      (二)经营者由市发展改革委委托市城市管理委推荐产生。
      (三)政府部门人员由市发展改革委聘请。
      三、听证会参加人的条件
      (一)城市燃气管网管道天然气用户。
      (二)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热心社会公共事业,能够客观、公正、如实反映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有一定的调查研究、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四、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设旁听席5位,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申请参加旁听的人员,请自行下载旁听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额满为止。旁听人员不享有发言权。
      (二)听证会设记者席10位,按报名顺序及邀请选取。请申请采访的新闻媒体填写新闻媒体报名表(附件  3),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
      (三)2020年6月24日17时起接受报名。报名邮箱:sfzggwjgzhglc@tj.gov.cn。
      特此公告。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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