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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对《天津市共享经济综合服务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延期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4-12-17
    2023年2月,为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发展,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委网信办、天津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金融局等单位制定了《天津市共享经济综合服务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津发改服务规〔2023〕1号),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考虑文件施行仅两年,期间市场环境变化不大,文件适用性仍然较强,拟将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2月28日。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通过邮件反馈至邮箱(sfzggwfwyc1@tj.gov.cn),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附件:《天津市共享经济综合服务平台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12月17日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4年度服务业专项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 2024-12-13
    各有关区服务业主管部门:为安排好2024年度服务业专项资金,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研究制定的《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津发改服务〔2024〕92号),经过各区申报、汇总数据排名、专家评审、企业信用信息核查、网上公示等环节,依据评审报告意见,本次共下达资金900.2万元,支持小升规企业20家,规上拉动力提升企业50家。现将2024年度服务业专项项目和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下达规模见附件,请据此执行。接文后,请各区服务业主管部门尽快联系受支持企业,认真核对申报材料中企业账户存根信息是否正确,并负责本区受支持企业的日常监管和跟踪服务。受支持企业要配合服务业主管部门统计报送业务数据,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及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经营,避免出现获得专项资金支持后发生重大违法情况、失信情况、安全生产问题等。附件: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和资金计划下达表2024年12月10日2024年度服务业专项项目和资金计划下达表序号所属区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所属行业下达资金(元)一、小升规企业共20家1滨海新区天津达安中联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天津达安中联检验检测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专业技术服务业1000002滨海新区天工生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天工生物科技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1000003滨海新区挚胜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挚胜科技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04滨海新区天津富恒云创数据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富恒云创数据互联科技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05滨海新区中科国通检测认证(天津)有限公司中科国通检测认证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专业技术服务业1000006滨海新区豪威北方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豪威北方集成电路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07滨海新区天津芙睿特科技有限公司天津芙睿特科技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互联网和相关服务1000008滨海新区浪潮通信信息系统(天津)有限公司浪潮通信信息系统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09滨海新区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专业技术服务业10000010滨海新区天津符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符讯科技发展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互联网和相关服务10000011滨海新区康石科技服务(天津)有限公司康石科技服务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互联网和相关服务10000012滨海新区天津易慕薇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易慕薇科技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互联网和相关服务10000013和平区中汽传媒(天津)有限公司中汽传媒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商务服务业10000014和平区国电投(天津)能源运营有限公司国电投(天津)能源运营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10000015红桥区天津异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异乡数字科技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互联网和相关服务10000016津南区天津晨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晨景信息技术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商务服务业10000017西青区中汽智联技术有限公司中汽智联技术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018西青区天津杉杉奥特莱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杉杉奥特莱斯商业管理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商务服务业10000019宁河区天津未来城英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天津未来城英才人力资源服务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商务服务业10000020武清区蓝彬尚科(天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蓝彬尚科(天津)新材料科技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100000二、规上拉动力提升企业共50家序号所属区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所属行业下达资金(元)1滨海新区天津优盟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优盟科技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商务服务业1400402滨海新区天津明智润阳技术有限公司天津明智润阳技术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专业技术服务业1400403滨海新区菲特(天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菲特(天津)检测技术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专业技术服务业1400404滨海新区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设计集团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专业技术服务业1400405滨海新区天津天保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保人力资源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商务服务业1400406滨海新区天津黄埔盐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天津黄埔盐化工程技术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1400407滨海新区丰昂人力资源服务(天津)有限公司丰昂人力资源服务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商务服务业1400408滨海新区天津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天津货拉拉科技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互联网和相关服务1400409滨海新区天津宏信建发租赁有限公司天津宏信建发租赁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租赁业14004010滨海新区天津众联享付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众联享付科技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互联网和相关服务14004011滨海新区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田服务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专业技术服务业14004012滨海新区天津天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天星科技发展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4004013滨海新区云账户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云账户技术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商务服务业14004014滨海新区天津中科昊宇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中科昊宇科技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14004015滨海新区天津市神州商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神州商龙科技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4004016滨海新区天津市广通信息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广通信息技术工程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4004017滨海新区麒麟软件有限公司麒麟软件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4004018滨海新区天津市汉康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市汉康医药生物技术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研究和试验发展14004019滨海新区国家管网集团工程技术创新有限公司国家管网集团工程技术创新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专业技术服务业14004020滨海新区天津星尚云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星尚云科技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互联网和相关服务14004021滨海新区开店宝(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开店宝(天津)科技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互联网和相关服务14004022滨海新区天津榛美旅宿旅游有限公司天津榛美旅宿旅游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互联网和相关服务14004023滨海新区天津海瑞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海瑞康健康科技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互联网和相关服务14004024滨海新区中法渤海地质服务有限公司中法渤海地质服务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专业技术服务业14004025滨海新区天津海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海贝信息技术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4004026滨海新区海油来博(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油来博(天津)科技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4004027滨海新区天津泰达文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文鼎人力资源服务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商务服务业14004028滨海新区渣打环球商业服务有限公司渣打环球商业服务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商务服务业14004029滨海新区德佑(天津)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德佑(天津)房地产经纪服务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商务服务业14004030滨海新区途家在线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途家在线信息技术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互联网和相关服务14004031滨海新区中海油(天津)管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管道工程技术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专业技术服务业14004032滨海新区天津市正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正方科技发展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专业技术服务业14004033滨海新区华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华海通信技术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4004034滨海新区天津思恩客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思恩客科技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商务服务业14004035滨海新区天津西瓜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西瓜旅游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互联网和相关服务14004036和平区天津津彩科贸有限公司天津津彩科贸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商务服务业14004037和平区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专业技术服务业14004038河西区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专业技术服务业14004039红桥区天津中材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天津中材工程研究中心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专业技术服务业14004040南开区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工程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专业技术服务业14004041东丽区天津易客满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天津易客满国际物流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14004042东丽区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专业技术服务业14004043东丽区阅途文化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阅途文化科技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4004044西青区经纬恒润(天津)研究开发有限公司经纬恒润(天津)研究开发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4004045西青区天津津轨汇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津轨汇海科技发展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4004046西青区友仁有余(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友仁有余(天津)科技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商务服务业14004047西青区中汽数据(天津)有限公司中汽数据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4004048北辰区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天辰工程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专业技术服务业14004049北辰区天津兴辰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兴辰工程技术服务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专业技术服务业14004050武清区天津泰合鼎川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泰合鼎川物联科技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40040 
  •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2024-12-12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统筹管理,科学有序推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结合我市实际,我委组织起草了《天津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有关方面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反馈至我委,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联系方式:022-23143627(传真),sfzggwnyc01@tj.gov.cn附件:天津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12月12日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4-11-28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和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的部署,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打造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3〕4号)精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储备一批2025年备选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一)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1.支持信息系统与应用发展(附件1)。2.支持生物医药发展(附件2)。3.支持高端装备发展(附件3)。4.支持航空航天发展(附件4)。5.支持轻工发展(附件5)。6.支持产业垂直整合项目建设(附件22)。(二)提高产业能级7.发展集群促进组织和运营机构(附件6、7)。8.支持园区特色化发展(附件8)。9.发展专精特新企业(附件9)。(三)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10.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安全体系建设(附件10)。11.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项目(附件11、12)。12.建设智能化数字化应用场景(附件13、25、27)。13.建设新型智能基础设施(附件14、15)。14.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附件16)15.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附件17)16.推进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发展(附件18、19)(四)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17.支持创新平台发展(附件23、26)。18.支持卡点技术攻关(附件20)。19.推动新产品创新应用(附件21、24)。(五)强化制造业要素保障20.强化数据要素支撑(附件28)。二、项目申报(一)申报条件1.按照《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的相关规定,项目申请单位不能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信用主体。2.单位依法经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具备承担完成项目的能力。3.项目符合本通知的支持方向。4.项目建设所在地在本市范围内。5.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每年度内,同一个项目仅享受一次支持,同一个主体可享受最多3次支持。6.符合申报方向对应附件的要求。(二)申报程序附件1—21为工信方向,附件22—24为发改方向,附件25—26为科技方向,附件27—28为网信方向。1.各区工业和信息化、网信、发展改革、科技主管部门按上述方向分别组织本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2.项目申请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按上述方向报送至所属区工业和信息化、网信、发展改革或科技主管部门。(1)申报附件1—21工信方向,请项目申请单位登录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xmps.tjiiti.org.cn/),注册账号,按照页面指引填报项目信息,通过系统生成《项目申请书》,上传有关申报材料及承诺书、推荐意见、配套承诺盖章页的扫描件;同时,报送各区工信主管部门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日到期后,系统将关闭申报和修改功能。(2)申报附件22—28方向,请项目申请单位按照附件要求进行申报。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网信、发展改革、科技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和推荐,会同区财政部门将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上报对口市级主管部门;各区财政部门承诺配套。必须确保推荐文件企业名称、项目名称与项目申报材料一致。请各区工信主管部门通过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对所负责的本区项目进行初审和推荐。系统推荐应与推荐文件应保持一致。(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要求真实、清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请单位对提供的全部资料应保存完整以备查。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申请书(附件29)。(1)申报附件1—21工信方向,项目申请单位须通过系统生成项目申请书,请勿直接填报附件29。直接填报附件29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退回申报材料。(2)申报附件22—28方向,按照附件要求填报。2.申报方向对应附件中要求的材料。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4.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并下载本单位信用信息报告;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scjg.tj.gov.cn/gsxt)网站查询本单位信用信息,并打印本单位“信息类别分类”下“行政处罚信息”和“信用监管名单信息”页面。5.项目申请单位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含附注)。6.项目申请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四)材料要求1.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上述顺序装订,左侧胶装成册,书脊处注明申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申报方向。2.全套申报材料电子文档。请各区工信主管部门以“推荐区+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形式命名,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刻在一张光盘内,盘面标注推荐单位。文档格式详见各附件要求。(五)申报时间地点1.附件1—21方向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应于2024年12月9日前完成系统填报,2024年12月9日24:00将关闭系统项目申报功能。2024年12月13日前,各区工信主管部门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二份)、正式推荐文件(一式二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1楼105)。不接受邮寄。2.附件22—28方向项目,各区网信、发改、科技主管部门按照附件要求,报送对口市级主管部门。具体要求以附件为准。3.逾期不报不再受理。三、相关要求(一)各项目申请单位应按通知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关材料,科学合理测算新增投入产出情况(详见《项目投入产出情况表》)。对于项目申请单位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恶意串通等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进行处理。(二)申请材料所有财务数据均填报项目申报单位个别财务报表数据,不得填写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三)项目申请单位如有问题,请电话咨询申报方向对应附件后相关业务处联系人。我们不委托任何机构提供项目咨询服务,不承诺评审结果,不索要项目申报材料或企业信息,请项目申请单位注意甄别。(四)请各项目申请单位对比本通知正文及附件相关要求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预通知》有无变化,如有变化以本通知为准,按本通知的要求和模板完善后,再正式报送各区工信、网信、发改或科技主管部门。附件:1.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信息系统与应用场景建设和产品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3.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高端装备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4.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航空航天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5.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轻工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6.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培育市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项目申报指南  7.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奖励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项目申报指南  8.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园区特色化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9.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发展专精特新企业项目申报指南  10.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申报指南  11.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12.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链式数字化转型项目申报指南  13.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应用场景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电子信息方向)  14.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工业互联网网络建设及5G应用项目申报指南  15.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16.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17.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18.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服务型制造项目申报指南  19.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设计项目申报指南  20.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卡点技术攻关项目申报指南  21.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集成应用项目申报指南  22.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产业垂直整合项目申报指南  23.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创新平台发展项目申报指南(工程研究中心方向)  24.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推动新产品创新应用项目申报指南(创新成果产业化方向)  25.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建设智能化数字化应用场景项目申报指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重大项目和平台方向)  26.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市级重点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7.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建设智能化数字化应用场景项目申报指南(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元宇宙方向)  28.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强化数字要素支撑项目申报指南  29.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委网信办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2024年11月26日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金处  许可  联系电话:83608077;    市委网信办信息化发展处  马超  联系电话:88355051;    市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  杨松黎  联系电话:23311481;    市科技局智能科技处  刘晓  联系电话:58832969;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一处  李奕萌  联系电话:59032601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天津市节能降碳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2024-11-15
    各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有关单位: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天津市节能降碳专项资金补助备选项目的通知》,以及2024年资金预算安排情况,经组织企业申报、各区初审、专家评审、第三方机构审核验收,现将10个节能技术改造项目、8个高效设备推广项目、1个清洁生产改造项目纳入我市节能降碳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下达2024年项目资金计划760万元。请区发展改革委要督促项目单位加强运行管理,充分发挥项目节能效益。区财政局要按程序于2024年年底前将本次拨付资金足额拨付至项目单位。附件:2024年天津市节能降碳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2024年11月12日(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  王亮;联系电话:23142207;市财政局  路培;联系电话:59032604)附件2024年天津市节能降碳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序号项目类型所在区域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年节能量(吨标准煤)功率(千瓦)1节能技术改造滨海新区邦基正大(天津)粮油有限公司DT(蒸脱机)余热回收节能改造项目2053.4——2节能技术改造滨海新区中策橡胶(天津)有限公司中策橡胶特种轮胎硫化工艺及能源系统优化节能技改项目5785.4——3节能技术改造河东区天津市华腾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华腾供热片区智慧供热节能改造项目(一期)4630.7——4节能技术改造东丽区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余热蒸汽发电项目4552.8——5节能技术改造西青区天津市新宇彩板有限公司新宇彩板镀锌项目节能技术改造项目1061.9——6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津南区三峡电能(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津南区机关大院能源费用托管项目149.8——7节能技术改造北辰区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制氮机余热回收项目2007.3——8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武清区华德智慧能源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光合谷1号能源站节能改造项目559.5——9节能技术改造宝坻区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空压机余热回收利用项目1012.7——10节能技术改造宝坻区天津市恒安供热发展有限公司宝坻城区恒安供热节能改造项目8054.3——11高效设备推广项目滨海新区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高效节能电机推广项目——7669.512高效设备推广项目滨海新区富联精密电子(天津)有限公司三相异步高效电机推广使用项目——4765.513高效设备推广项目滨海新区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高效电机应用项目——5672.914高效设备推广项目滨海新区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高效节能电机应用项目——9840.815高效设备推广项目滨海新区天津天海高压容器有限责任公司空压机节能降耗项目——90016高效设备推广项目滨海新区勤威(天津)工业有限公司空压机站节能改造项目——64017高效设备推广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滨海新区爱景节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港分厂)压缩空气系统节能改造项目——66018高效设备推广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滨海新区天津天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智慧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768.319清洁生产改造项目河西区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换热站精细调控提升与换热器更新工程————合计————————29867.832917 
  • 关于公布天津市2024年度“两业融合十佳应用场景”的通知 2024-11-14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充分展现我市两业融合工作取得的成效和亮点,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服务业提质增效,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了两业融合十佳应用场景征集评选工作。通过场景初筛、专家评审、实地调研等流程,择优评选出10个优秀应用场景,形成我市2024年度“两业融合十佳应用场景”(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希望各区、各部门加强宣传推广,加快打造具有较强示范引领性的融合应用场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模式。各入选场景单位要树立标杆意识,共同探索两业融合的新模式、新路径,激发“两业”融合发展的创新活力,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附件:天津市2024年度两业融合十佳应用场景2024年11月14日附件天津市2024年度“两业融合十佳应用场景”序号申报单位场景名称1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面向未来的汽车生产制造系统解决方案2中汽数据(天津)有限公司面向汽车研发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平台3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天辰公司数字化交付平台在智能工厂上的应用4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新天钢钢铁制造与工业文化融合发展基地5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氢能产业链推动绿色制造应用场景6天津宜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基于两业融合的数智化平台赋能制造新模式7华熙生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华熙生物合成生物中试转化平台8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水泥工程总承包运用实践9菲特(天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基于工业互联网的AI智检+数据分析质量管理平台10天津云圣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基于智慧城市的无人机综合应用 
  • 关于对《天津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4年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4-11-08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深入落实《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市场监管委通过梳理近一年我市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起草更新了《天津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4年版)》。现将《天津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4年版)》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附上法律法规依据。请将相关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sfzggwlixk@tj.gov.cn,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附件:天津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4年版)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11月8日
  •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市成品油价格的公告 2024-11-06
    2024年第18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我市调整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4年11月6日24时起执行。天津市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表品  种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约定配送)(元/吨)(元/升)(元/吨)89号乙醇汽油(标准品)92306.89893092号乙醇汽油97847.43948495号乙醇汽油103387.85100380号柴油(标准品)82107.097910负10号柴油87037.528403负20号柴油91137.878813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2024年11月6日
  •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委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天津市第一批和第二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评估工作的公告 2024-11-04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558号)要求和部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开发中的重要主体作用,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先后发布了四批征集公告,经审核,共有255家企业纳入天津市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根据前期征集工作公告要求,为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打造支撑我市高质量发展新引擎,现组织开展对公布满三年的天津市第一批和第二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评估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参与评估企业范围本次评估工作面向已公布满三年的前两批107家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旨在全面了解企业在产教融合方面的发展现状、规划、成果及存在问题,淘汰一批已不满足支持条件的企业,巩固一批基础条件良好的企业,为我市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注入新动能,助力形成符合天津特色的新质生产力。二、评估材料清单(一)企业落实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的工作报告(字数不限,主要突出工作成效和亮点)。(二)电子版及加盖公章扫描件版《天津市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评估数据表》(见附件2)。(三)支撑材料:一是已制定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及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佐证材料;二是本单位建立实施推进产教融合工作年报制度并按程序向全社会公示执行的情况材料;三是合作院校出具的企业开展产教融合工作的情况说明等材料,并明确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四是《天津市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评估数据表》内其他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四)企业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三、评估流程(一)前两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依据本公告开展前期自查,并整理准备相关评估材料,材料的有效时间区间应为公布产教融合型企业后至2024年9月30日。(二)参评企业按照材料清单要求,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原件反馈至所在区发展改革委。(三)逾期未提交评估材料的企业视作放弃本次评估,评估结果按不合格处理。评估结果不合格的企业将取消其天津市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资格。(四)各区初审合格的企业于12月参加现场答辩会。并提前准备汇报材料,现场答辩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四、评审结果发布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社局将根据评估开展情况适时公布本次最终评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五、其他事宜因国家、天津市有关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建设培育工作发生变化的,我们将及时发布通告。附件:1.天津市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评估标准      2.天津市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评估数据表      3.天津市前两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2024年10月30日(联系人:何涛、闫洪泽,联系电话:23143660、23142033)
  •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市成品油价格的公告 2024-10-23
    2024年第17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我市调整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4年10月23日24时起执行。天津市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表品  种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约定配送)(元/吨)(元/升)(元/吨)89号乙醇汽油(标准品)93757.00907592号乙醇汽油99387.55963895号乙醇汽油105007.97102000号柴油(标准品)83507.218050负10号柴油88517.658551负20号柴油92698.018969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2024年10月23日
  •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市成品油价格的公告 2024-10-10
    2024年第16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我市调整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4年10月10日24时起执行。天津市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表品  种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约定配送)(元/吨)(元/升)(元/吨)89号乙醇汽油(标准品)92856.93898592号乙醇汽油98427.48954295号乙醇汽油103997.90100990号柴油(标准品)82657.147965负10号柴油87617.578461负20号柴油91747.928874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2024年10月10日
  • 关于公布天津市2024年度“十佳消费新场景”的通知 2024-09-30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有关部署要求,培育和壮大我市消费新增长点,推动《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发改就业﹝2024﹞840号)落实落地,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百佳消费新场景”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消费新场景征集评选工作。经自主申报、各区和相关部门推荐,围绕餐饮、文旅体育、购物、大宗商品、健康养老托育和社区消费等6类,共收到全市申报场景51个。通过场景初筛、专家评审、实地调研等流程,择优评选出10个,形成我市2024年度“十佳消费新场景”(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希望各区、各部门加强宣传推广,不断培育和壮大消费新增长点,打造更多消费新场景。各入选场景单位要树立标杆意识,推动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持续涌现,不断激发我市消费市场活力。附件:1.天津市2024年度“十佳消费新场景”      2.场景简介及照片市发展改革委   市农业农村委   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市场监管委2024年9月28日
  • 关于开展2025年市级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9-27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稳投资、促增长的支撑作用,项目化、清单化推进“三新”“三量”,带动和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依据《天津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开展2025年市级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市级重点项目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符合国家和本市重大战略、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产业政策、行业规范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支撑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纳入市级重点项目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市级重点项目分为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储备项目和重点谋划项目。其中,重点建设项目是指续建项目和已明确在2025年开工的新建项目;重点储备项目是指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或核准、备案手续,拟于2026年开工的项目;重点谋划项目是指尚处于前期策划、研究、论证阶段的项目。二、申报范围市级重点项目由各区人民政府、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单位申请,选取符合国家和我市重大战略、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产业政策、行业规范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制造业立市、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等重点领域,具有支撑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的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纳入重点项目推荐名单。主要包括:一是科技和产业创新。包括量子科技、脑机接口、人工智能、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网络安全、外设终端、应用软件、基础软件)、集成电路(IC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装备、材料)、生物医药(化学药、生物药、辅助包材、医疗器械、生物制造等)、航空航天(飞机、直升机、无人机、运载火箭、卫星及超大型航空器)、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材料、高端金属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新型基础设施(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等。二是先进制造业。包括石化化工、车联网、中医药、高端装备、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材料生产、轻工纺织、现代冶金、建材等。三是重大基础设施。包括能源领域(油气勘探开发、油气管网、储气调峰、电网基建、煤电机组升级改造、新能源等)、交通领域(机场、水运、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领域(市政工程、老旧燃气热力管网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停车场等)、水利生态领域(水利工程、供水设施、排水设施、区域生态治理、海洋经济、韧性城市、污水处理、循环经济等)、城市更新等。四是重大民生改善。包括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现代农业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种业振兴等)、社会事业(包括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育、文化旅游、全民健身、其他社会事业等)。五是现代服务业。包括生产性服务业(金融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现代物流、航运服务、商务服务)、生活性服务业(商贸服务、文化旅游、健康服务、会展服务)。三、申报条件申报2025年市级重点项目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投资规模5000万元(含)以上的市区两级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二)重点谋划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重大战略、产业政策等要求。(三)重点储备项目应符合相关领域规划并获得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应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并列入同级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企业投资项目应依法取得核准批复文件或办理完成备案手续。(四)重点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已落实建设用地、资金、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等建设条件,在2025年年底前完成法定审批手续并开工建设的新建项目,或已经开工建设的续建项目。涉及社会稳定风险的项目应履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已纳入2024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项目,除已建成或终止建设外,原则上应全部申报为2025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五)已列入国家级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以及国家重大项目库且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可优先列为市级重点项目。已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的项目原则上应全部纳入市级重点项目清单。中央预算内资金、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全部纳入市级重点项目清单。四、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取“线上申报+线下确认”方式。第一步,线上申报。10月8日起,各区人民政府、各市级部门组织项目单位通过“天津市重大项目智慧管理平台”(网址http://zdxm.fzgg.tj.gov.cn:20249,以下简称平台)互联网端录入完善项目信息后提交申报申请。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29日。第二步,线上审核。各区人民政府、各市级部门同步开展项目初审工作,审核通过后,通过平台推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对口处室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由市发展改革委形成初步清单。审核截止时间为12月6日。第三步,线下确认。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初步清单分发各区各部门进行确认,由各区人民政府和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确认无误后,将书面意见和项目清单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线下确认截止时间为12月13日。第四步,公开发布。市发展改革委综合考虑项目成熟程度、规模体量,择优选取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带动性的重点项目,形成市级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年度建议清单,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开发布。五、工作要求(一)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服务指导,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申报工作,确保大项目、好项目应报尽报。(二)充分利用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工作契机,及时将项目谋划优秀成果纳入重点项目清单予以重点推动。(三)认真做好项目信息审核把关,重点审核项目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年度计划投资安排是否科学合理等,避免因项目信息不全、不实影响申报工作。(四)重点项目原则上不打捆申报,实行“一项目一代码”,项目代码以24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为准,按照项目归属,由主管单位负责申报的线上审核推送和线下确认,避免重复申报。附件:市级重点项目申报操作手册2024年9月27日
  •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市成品油价格的公告 2024-09-20
    2024年第15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我市调整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4年9月20日24时起执行。天津市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表品  种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约定配送)(元/吨)(元/升)(元/吨)89号乙醇汽油(标准品)91456.83884592号乙醇汽油96947.36939495号乙醇汽油102427.7899420号柴油(标准品)81307.027830负10号柴油86187.448318负20号柴油90247.808724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2024年9月20日
  •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天津市2024-2025采暖期居民冬季清洁取暖有关运行政策的通知》意见的公示 2024-09-19
    为落实市政府决策部署,保障我市“煤改电”“煤改气”居民温暖过冬,我委会同市财政局起草了《关于天津市2024-2025采暖期居民冬季清洁取暖有关运行政策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7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市发展改革委邮箱(sfzggwnyc01@tj.gov.cn),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李军伟23142871市财政局,陈楠59032670附件:《关于天津市2024-2025采暖期居民冬季清洁取暖有关运行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024年9月19日关于天津市2024-2025采暖期居民冬季清洁取暖有关运行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为持续巩固我市居民冬季清洁取暖治理成果,2024-2025采暖期继续执行我市居民“煤改电”“煤改气”有关运行政策,保持整体政策水平不退坡。请各有关部门、各区和有关企业认真执行,切实把冬季清洁取暖这件好事办好,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具体通知如下:一、政策内容(一)“煤改电”运行政策。2024-2025采暖期不执行阶梯电价,执行每日20时至次日8时0.3元/千瓦时的低谷电价。同时,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最高补贴电量8000千瓦时/户,由市、区财政按4:6比例负担(滨海新区自行负担)。对于采用空气源热泵、电锅炉等电力供热设备整村集中替代散烧煤取暖的,参照“煤改电”政策执行,由各区组织对集中供热单位实际供热用电量进行核定。(二)“煤改气”运行政策。2024-2025采暖期不执行阶梯气价,按照《关于公布城市燃气管网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24〕284号)中农村“煤改气”居民家庭冬季采暖用气价格执行。同时,给予1.2元/立方米的补贴,最高补贴气量1000立方米/户,由市、区财政按4:6比例负担(滨海新区自行负担)。对于采用燃气供热设备整村集中替代散烧煤取暖的,参照“煤改气”政策执行,由各区组织对集中供热单位实际供热用气量进行核定。二、工作要求各区人民政府是居民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工作责任主体,负责补贴资金测算、发放、清算等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规定落实价格政策,对实际补贴用气量、用电量等清算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负责,并统筹使用市、区两级财政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节能管理行政执法职权的委托书 2024-09-14
    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节能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工作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节能管理行政执法实际,现将市发展改革委节能管理行政执法职权及相关职责委托如下:一、委托机关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受委托机构天津市节能环保中心三、委托职责和权限1.项目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处罚;2.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处罚;3.节能服务机构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告的处罚;4.无偿提供能源或实行包费制的处罚;5.未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内容不实的处罚;6.拒不落实节能整改要求或未达到要求的处罚;7.使用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工艺的处罚;8.不按规定开展能源审计或测试的处罚;9.不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或不备案的处罚;10.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处罚;11.被监察单位拒绝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的处罚;12.对节能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重点用能单位,拒不落实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要求实施能源审计、报送能源审计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的处罚;13.重点用能单位不按要求开展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能耗在线监测工作的处罚;14.未按规定进行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验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处罚;15.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检查。四、委托期限自2024年9月10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9年9月9日止。委托机关(盖章)           受委托机构(盖章)2024年9月10日
  • 关于印发《天津市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2024-09-09
    各有关单位:为落实《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8部门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快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助力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助力大规模设备更新,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等部门,经过广泛征集、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遴选了我市绿色技术,并编制了《天津市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现予以印发。附件:1. 天津市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      2. 绿色技术简介市发展改革委     市科技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规划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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