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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2020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公示 2020-09-22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补助备选项目的通知》和《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市财政局关于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经审核,将42个项目纳入2020年市节能专项资金(第三批)支持范围,将27家重点用能单位纳入2020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第四批)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补助(第二批)支持范围。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
      联系电话:23142207。
       
      附件:1. 2020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第三批)
            2. 2020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第四批)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第二批)
                                    市发展改革委
                                   2020年9月22日  
      附件1
      2020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第三批)
      序号
      项目类型
      所在区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投资额(万元)
      年节能量
      (吨标准煤)
      高效设备功率
      (千瓦)
      支持
      资金
      (万元)
      1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滨海新区
      京粮(天津)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油料生产部预处理车间节能环保改造项目
      对预处理车间膨化及DC工序风网系统进行优化改造,增加换热及除尘、除臭装置,回收系统热量。对浸出车间溶剂冷却系统及溶剂蒸发真空系统进行优化改造,降低蒸汽消耗。
      252.8
      1305.3
      ——
      52.2
      2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滨海新区
      九三集团天津大豆科技有限公司
      九三集团天津大豆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热能回收利用项目
      预浸工段一线调质塔增层改造,冷凝水余热回收后用于加热;利用汽提塔混合气体中水蒸气热量,提高进入二蒸发混合油温度,节省蒸汽;浸出车间对蒸汽凝结水回收系统进行优化,将所有间接蒸汽用汽凝结水全部集中进入回收系统,凝结水热能进一步换热利用。
      368.8
      3547.8
      ——
      110.6
      3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滨海新区
      禧天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空压机及注塑机余热回收节能改造项目
      加装变频控制装置,回收空压机热能;采用溴化锂制冷技术,回收注塑机余热。
      111.9
      207.6
      ——
      8.3
      4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滨海新区
      中海油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空压机余热回收改造优化项目
      对空压机气路产生的高温气体进行热能回收,将其通过换热系统及附属设施引入生产区采暖系统,减少天然气消耗量。
      107.5
      287.6
      ——
      11.5
      5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滨海新区
      天津裕昌工贸有限公司
      工厂余热回收循环再利用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对工厂余热回收循环再利用系统进行了技术改造:部分高温废气加热蒸汽余热锅炉,蒸汽外输;部分过程中产生的热水自用供暖。
      300.8
      1624.2
      ——
      65
      6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滨海新区
      天津市大港镀锌厂
      厂内既有设施节能降耗改造项目
      对厂房进行节能改造,在9条生产线上加装变频器控制电动机转速,采用变频调速及无功补偿技术,使现有的电动设备达到节能省电的效果;建设蒸汽回用系统,将蒸汽再次利用。
      233.5
      2110
      ——
      70
      7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滨海新区
      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
      智慧型空压站及节能技术研究及改造
      整合聚合切片生产、纺丝生产的压缩空气系统,调整纺丝生产压缩空气使用标准,形成高低压气分别生产使用,同时增加变频机组根据压缩空气实际使用量调整空压机的运行负荷,实现节能。
      246.9
      334.7
      ——
      13.4
      8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滨海新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聚酯1#加热炉余热回收改造
      改进烟气换热流程,取消原热媒换热,将原两相流空气预热器更换为一套高效空气预热器,配套新增尾气管道及阀门系统。
      146.8
      583.7
      ——
      23.3
      9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滨海新区
      天津国电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
      1号、2号机组循环水泵变频改造
      高压变频改造:1号机组A循环水泵和2号机组A循环水泵各加装1台高压变频器,在公司集控室DCS操作员站实现1A、2A循环水泵电机的变频调速,减少1号、2号机组循环水泵高低速电机运行方式倒换次数,降低循环水泵电机的能耗。
      284.1
      447.7
      ——
      17.9
      10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南开区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新药业产业园蒸汽系统节能优化改造项目
      在中新药业产业园实施蒸汽系统节能优化改造,采用绝热型节能管道,实现高压送汽,安装自动排空气装置,对冷凝水回收,用来冬季供暖。
      276.3
      812.9
      ——
      32.5
      11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南开区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新药业空调系统节能改造项目
      项目通过对空调机组进行节能改造,采用热能闭式循环式深度除湿机和现有空调箱联合除湿的方法,节约蒸汽及电量能耗。
      119.3
      160.9
      ——
      6.4
      12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武清区
      丹佛斯(天津)有限公司
      丹佛斯节能改造项目
      照明系统智能控制改造、AHU改造变频和余热回收、冬季自然风冷改造。
      1254.4
      1834.1
      ——
      73.4
      13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武清区
      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天津南玻2019年水泵节能改造项目
      安装智能变频水泵和远程数据采集系统。
      131
      520.9
      ——
      20.8
      14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滨海新区
      中海油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渤南作业公司龙口终端循环水系统节能优化改造项目
      循环水系统优化节能:管网模拟、水量纠偏和压力调整;换热器核算,增加一套强化换热组件;优化循环水泵参数,增加循环水系统实时监测诊断及优化系统。
      172
      227
      ——
      9.1
      15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红桥区
      福建城宇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西站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根据天津西站高铁站房系统的特点和运行情况要求,对冷热源节能控制系统、空调节能控制系统、照明节能、电梯和能耗监测系统进行能源优化。
      408.4
      1542.9
      ——
      61.7
      16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东丽区
      深圳市紫光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LED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调整现场灯具安装位置,优化灯具数量,选用新型高效节能的LED灯具代替原来金属卤化物灯、荧光灯,安装LED灯具数量7439套。
      605.2
      2096.7
      ——
      83.9
      17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东丽区
      天津微源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烧结厂电机系统调速节点改造项目
      对天钢原有烧结抽风机电机、除尘风机进行变频、永磁调速改造。
      625.6
      3641.8
      ——
      145.7
      18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东丽区
      天津海天万通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天钢冲渣水余热利用供暖项目
      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利用天钢冲渣水余热供暖,主要包括购置冲渣水主换热设备,同步对主换热站和厂区供热管网实施配套改造。
      2162.8
      9896.9
      ——
      395.9
      19
      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
      滨海新区
      天津威立雅渤化永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威立雅渤化永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
      更换循环水冷却塔风机电机19台200KW。
      71.2
      ——
      3800
      21.3
      20
      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
      滨海新区
      天津鞍钢天铁冷轧薄板有限公司
      天津鞍钢天铁冷轧薄板有限公司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
      更换低效电机306台。
      92.3
      ——
      5607.9
      27.6
      21
      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
      滨海新区
      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
      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
      计划更换IGCC机组27台高耗能电动机。
      0.9
      ——
      60
      0.2
      22
      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
      滨海新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哈弗分公司
      长城汽车天津哈弗分公司高效永磁电机采购项目
      天津整车一二期冲压车间、涂装车间40台落后电机更换。
      37
      ——
      1072.5
      10.7
      23
      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
      滨海新区
      卡博特化工(天津)有限公司
      卡博特化工(天津)有限公司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
      更换部分低效电机。
      11.3
      ——
      359.9
      3.3
      24
      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
      滨海新区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高效电机应用项目
      更换电机93台。
      45.7
      ——
      1655.4
      13.7
      25
      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
      滨海新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电机更新改造
      对炼油部生产装置和油品车间、化工板块水务部和热电部电动机进行更新改造。
      524.9
      ——
      9190.8
      91.9
      26
      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
      东丽区
      天津市金桥焊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桥焊材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
      利用高效电机代替焊条生产线上的普通电机,达到节能生产的效果。
      19.1
      ——
      176.8
      1.8
      27
      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
      东丽区
      天津市中科健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wk-600fl吸水芯体生产线提升项目
      对能耗较高的两个工序进行改造,优化生产工艺及流程,减少电机的数量,更换高效节能电机。
      4.2
      ——
      8.8
      0.1
      28
      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
      西青区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输液生产部空调机械室高效电机更换项目(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输液生产部空调机械室改造前有12台水泵电机,统一更换为国家认定的高效电机。
      8.9
      ——
      375.5
      2.6
      29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滨海新区
      路易达孚(天津)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路易达孚(天津)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照明改造项目
      更换厂区内206盏照明灯为LED高效节能灯。
      33.5
      ——
      14.7
      4.4
      30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滨海新区
      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
      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公司厂房照明更换LED节能照明灯具
      更换安装60盏LED照明灯。
      11.3
      ——
      9
      2.7
      31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滨海新区
      维斯塔斯风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维斯塔斯风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发电机厂改建项目
      厂房、办公楼照明灯具安装。
      33.6
      ——
      51.7
      10
      32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滨海新区
      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
      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DQ车间LED照明改造项目
      为DQ500车间更换LED照明设备。
      128.8
      ——
      156
      20
      33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滨海新区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LED照明产品应用项目
      主要采用的LED照明共135盏,替换部分250W金卤灯。
      10.1
      ——
      16.2
      3
      34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滨海新区
      天津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天津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高温灯具改造-园区LED灯具替换金卤灯项目
      天津宝湾国际物流园库内高顶天棚LED成套灯具替换原金卤灯,数量为2518盏。
      141.4
      ——
      292.1
      20
      35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红桥区
      天津鑫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保财信大厦LED照明产品应用项目
      对天津市红桥区咸阳路19号中保财信大厦四层至八层7500余平米的办公区域的6000套照明灯具进行LED节能灯具改造。
      85
      ——
      120.4
      20
      36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西青区
      天津陈塘热电有限公司
      化学补给水车间智慧照明控制系统节能改造(天津陈塘热电有限公司)
      化学补给水车间现有传统金卤灯、荧光灯照明灯具58盏,更换节能高效LED工业专业灯具。
      22.1
      ——
      5.3
      1.6
      37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西青区
      天津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更换LED节能照明灯(天津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更换LED节能照明灯。
      13.1
      ——
      25.7
      3.9
      38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西青区
      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LED照明节能改造项目(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换LED节能灯管。
      1.9
      ——
      31.8
      0.5
      39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西青区
      研二电子(天津)有限公司
      LED照明节能改造项目(研二电子(天津)有限公司)
      所有照明灯管更换为LED照明。
      35.5
      ——
      61.6
      10.6
      40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西青区
      天津狗不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狗不理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天津狗不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更换节能灯。
      5.1
      ——
      39
      1.5
      41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西青区
      派克汉尼汾液压(天津)有限公司
      照明改善项目(派克汉尼汾液压(天津)有限公司)
      主要改造内容车间增加灯具约550盏,试验室及办公楼照明改造成LED。
      21.5
      ——
      60.1
      6.4
      42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宝坻区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车间及办公区职能照明设备的应用
      替换库房灯具72盏,新增灯具8盏。
      14.3
      ——
      8
      2.4
      附件2
      2020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第四批)
      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第二批)
      序号
      所在区
      企业名称
      投资额
      (万元)
      补助金额
      (万元)
      1
      滨海新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08.67
      50
      2
      滨海新区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161.40
      50
      3
      滨海新区
      天津市大港镀锌厂
      106.88
      50
      4
      滨海新区
      天津市飞龙制管有限公司
      96.85
      48.4
      5
      滨海新区
      天津威立雅渤化永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165.80
      50
      6
      滨海新区
      天津鞍钢天铁冷轧薄板有限公司
      107.42
      50
      7
      滨海新区
      天津轧一冷轧薄板有限公司
      106.19
      50
      8
      滨海新区
      科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90.20
      45.1
      9
      滨海新区
      天津大港新泉海水淡化有限公司
      105.00
      50
      10
      滨海新区
      中海油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116.38
      50
      11
      滨海新区
      万都(天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68.80
      34.4
      12
      滨海新区
      天津市亚东化工有限公司
      96.03
      48
      13
      北辰区
      弗兰德传动系统有限公司
      96.26
      48.1
      14
      北辰区
      普利司通(天津)轮胎有限公司
      97.13
      48.6
      15
      北辰区
      高丘六合(天津)工业有限公司
      57.69
      28.8
      16
      北辰区
      可耐福新型建筑系统(天津)有限公司
      39.65
      19.8
      17
      北辰区
      天津光明梦得乳品有限公司
      70.00
      35
      序号
      所在区
      企业名称
      投资额
      (万元)
      补助金额
      (万元)
      18
      静海区
      天津市静海区振兴镀锌管有限公司
      30.41
      15.2
      19
      静海区
      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
      43.00
      21.5
      20
      静海区
      天津源泰德润钢管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46.87
      23.4
      21
      静海区
      天津华源时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33.74
      16.9
      22
      宝坻区
      安泰天龙(天津)钨钼科技有限公司
      81.53
      40.8
      23
      宝坻区
      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24.08
      12
      24
      南开区
      南开大学
      132.12
      50
      25
      南开区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139.33
      50
      26
      津南区
      天津北方食品有限公司
      48.00
      24
      27
      西青区
      天津市力拓钢制品有限公司
      30.95
      15.5
       
      
  •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市成品油价格的公告 2020-09-18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我市调整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0年9月18日24时起执行。
      天津市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表
      品 种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约定配送)
      (元/吨)
      (元/升)
      (元/吨)
      89号乙醇汽油    (标准品)
      6810
      5.08
      6510
      92号乙醇汽油
      7219
      5.48
      6919
      95号乙醇汽油
      7627
      5.79
      7327
      0号柴油(标准品)
      5885
      5.08
      5585
      负10号柴油
      6238
      5.39
      5938
      负20号柴油
      6532
      5.64
      6232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
      2020年9月18日
       
       
       
      
  •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09-18

            2020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着力推进公开、解读、发布、互动全流程联动,着力增强宏观经济调控、“十四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价格收费标准等事项公开力度,着力打造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公开平台,聚焦做好“六稳”“六保”、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提升全委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有效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聚焦权力公开,强化监督监管
      1.强化权力配置信息公开。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对照“三定”方案,认真梳理我委工作职能和权责清单并及时公开。全面公开我委基本信息、机构设置、领导信息和下属单位等内容,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完善。
      2.加大委主任办公会公开力度。在委门户网站开设会议公开栏目,及时公开委主任办公会决定的非涉密事项及制定的政策文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步做好解读工作,重点解读政策文件执行标准和范围、惠企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关键内容,确保政策内涵清晰传递。
      3.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全面梳理我委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其中,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有效期限,已经废止和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网页上予以标注,做到定期更新。四是调整主动公开范围。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压缩依申请公开文件数量,对标注不公开的,列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不予公开理由。同时,对我委2010年以来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且现行有效的文件,开展公开属性重新审查工作,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
      二、聚焦“六稳”“六保”,强化舆情回应
      1.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多方位解读涉及我委职责的政策文件和工作举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2.做好 “惠企21条措施”“稳运行20条举措”政策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津政办发〔2020〕1号,简称“惠企21条措施”)及各部门配套细则,汇拢“惠企措施咨询指南”,并通过主要媒体及委门户网站对外发布,方便公众来电咨询。及时公开《天津市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投资扩消费稳运行的若干举措》(津政办规〔2020〕6号,简称“稳运行20条举措”),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我市主要媒体积极宣传,进一步扩大知晓度。
      3.加强舆情收集和应对处置。加强对委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的重大政务舆情的监测收集,及时掌握动态,科学分析研判,制定应对方案,形成分析报告,强化舆情报送,做到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不瞒报,持续跟踪事件发展态势,及时报送最新情况。对重大突发事件引发的政务舆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和应对措施,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4.强化舆情回应时效和约束机制。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特别是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热点问题,第一时间快速反应,积极稳妥正面回应。主动适应传播对象化、分众化趋势,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和政府网站的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
      三、聚焦关键环节,强化政策解读
      1.坚持开门编制“十四五”规划。扩大公众参与,积极开展“十四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引导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十四五”规划编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座谈、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专家学者对“十四五”规划内容进行论证。加大宣传解读工作力度,利用委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推送规划工作进展,深入解读规划内容,推动社会各界更好理解天津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吸引更多企业来津布局。
      2.稳妥开展审批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信息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公开项目有关信息。按照《天津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津政办函〔2018〕10号)要求,结合我委职能,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的核准项目,在办理过程中,重点对项目有关建设信息在委门户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过程公示,并将项目核准文件主动公开。
      3.及时公开价格收费标准。调整天津电网2021-2022年输配电价和我市城市燃气管网居民用气价格,通过委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同时做好新闻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印发公开《清理规范天津海运口岸收费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加强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的新闻宣传,重点解读《清理规范天津海运口岸收费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出台的背景、主要工作内容以及意义和作用,积极营造进一步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
      4.强化扶贫帮扶工作公开力度。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产业帮扶专项扶持资金的政策修订、评审公示等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精准政策辅导,规范评审流程,切实提高政策直达企业的效率,确保惠企利民,助力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5.有序规范解读政策文件。压实解读责任,对于我委起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文件起草处室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联系政府门户网站和主流新闻媒体进行权威发布。规范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文件执行过程中,密切跟踪舆情,及时解疑释惑。拓宽解读渠道,注重采取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政务访谈、媒体专访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不断拓宽解读渠道。提升解读效果,全面、详尽、准确解读政策内容,针对社会关切事项,及时解疑释惑,防止误读误解,避免负面影响。
      四、聚焦公开条例,强化制度执行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学习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委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发布等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同时,加强与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2.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10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强化对委门户网站的日常监测,抓好安全防护,实现门户网站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推进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第一时间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委、市政府发布的重大信息,扩大传播范围。
      3.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严格执行政务微博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日常信息发布由管理员收集、整理和初审,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发布,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内容,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同时,第一时间回复网民留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优化“天津发改服务企业”微信公众号操作流程,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从严量化考核,做到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实现“零门槛”、“全天候”的“点名服务”。
      4.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我委依申请公开受理方式,确保受理渠道畅通便捷。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特别是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从严从紧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按照法定时限和程序依法依规答复,增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做到不漏项不缺项。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为公众广泛知晓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开。积极稳妥做好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会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
      五、聚焦组织保障,强化培训考核。
      1.明确工作责任。成立完善由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主任担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为成员的市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委办公室是委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
      2.强化培训工作。依托干部网上学法用法、干部在线学习、“发改大讲堂”、青年干部微课堂等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作为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切实提升培训效果。
      3.严格考核评估。根据新形式新要求,不断调整完善委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考核评估标准。同时,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到位、社会满意度高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奖励;对政府信息发布数量不够和不规范以及工作落实不力的,要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并在年终考核时扣减目标考评分值;对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坚决避免政务公开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20年9月18日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9-17

      市有关部门、各区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促进基础设施持续稳定高水平运营,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现转发你们,并就做好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是做好拟申报首批试点项目准备工作。对于拟申报首批试点项目,请发起人(原始权益人)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成熟一个,上报一个”的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发展改革委,请各区、各相关部门协助做好试点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
      二是做好拟申报试点项目征集工作。按照《通知》中“试点项目成熟一个申报一个”要求,请各区、各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征集优质项目参与REITs试点,不断充实完善我市试点项目动态储备库。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以最快速度和最大力度推进项目征集、申报工作,锁定节点、倒排工期、紧盯进度,形成良性循环。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强统筹推动,强化项目动态储备库管理,做好试点项目的申报争取工作。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年8月13日
      (联系人:冯斌;联系方式23142141)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基础设施
      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投资〔2020〕5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按照我委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试点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一)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风险、去杠杆、稳投资、补短板决策部署的有效政策工具,是投融资机制的重大创新,有助于盘活存量资产,广泛调动各类社会资本积极性,促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各地发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协调,按要求稳妥推进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二)基础设施项目手续依法合规是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前提;基础设施项目持续健康平稳运营是衡量试点工作成功与否的关键标准。各地发展改革委要严格审查把关,确保项目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法规制度,促进项目持续健康平稳运营,推动形成良性投资循环,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聚焦重点,准确把握试点项目的地区和行业范围
      (三)聚焦重点区域。优先支持位于《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等国家重大战略区域范围内的基础设施项目。支持位于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项目。
      (四)聚焦重点行业。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鼓励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开展试点。主要包括:
      1.仓储物流项目。
      2.收费公路、铁路、机场、港口项目。
      3.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4.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项目。
      5.数据中心、人工智能、智能计算中心项目。
      6. 5G、通信铁塔、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宽带网络、有线电视网络项目。
      7.智能交通、智慧能源、智慧城市项目。
      (五)鼓励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高科技产业园、特色产业园等开展试点。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位于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或《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确定的开发区范围内。
      2.业态为研发、创新设计及中试平台,工业厂房,创业孵化器和产业加速器,产业发展服务平台等园区基础设施。
      3.项目用地性质为非商业、非住宅用地。
      (六)酒店、商场、写字楼、公寓、住宅等房地产项目不属于试点范围。
      三、确保试点项目满足基本条件
      (七)基础设施项目权属清晰、资产范围明确,发起人(原始权益人)依法合规拥有项目所有权、特许经营权或运营收费权,相关股东已协商一致同意转让。
      (八)项目运营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
      (九)现金流持续稳定且来源合理分散,投资回报良好,近3年内总体保持盈利或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预计未来3年净现金流分派率(预计年度可分配现金流/目标不动产评估净值)原则上不低于4%。
      (十)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机构具备丰富的同类项目运营管理经验,配备充足的运营管理人员,公司治理与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十一)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基金管理人、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机构近3年在投资建设、生产运营、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项目运营期间未出现安全、质量、环保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四、明确试点项目申请材料要求
      (十二)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按要求准备项目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包括:
      1.基本情况。包括发起人(原始权益人)情况;项目及运营情况;REITs发行总体方案;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机构情况;市场机构参与等情况(详见附件1)。
      2.合规情况。包括项目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情况;依法依规取得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相关手续情况;PPP项目合规情况、项目收益和收入来源情况;筹集资金用途情况;基础设施项目持续健康运营保障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2)。
      3.证明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规划、用地、环评、施工许可证书或批复文件复印件;项目竣工验收文件和产权文件(如有)复印件;PPP项目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招标采购文件、PPP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复印件;项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备考财务报表;律师事务所就项目权属和资产范围、项目合法合规性、转让行为合法性等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申报前出具即可);发起人(原始权益人)承诺材料等(详见附件3)。
      4.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规范试点项目申报程序
      (十三)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向项目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报送试点项目申请材料。省级发展改革委按照“聚焦合规优质资产”的试点原则,严格把握试点项目质量。不满足试点项目基本条件或重要手续材料缺失的,不予受理。
      (十四)发起人(原始权益人)拟整合跨地区的多个项目一次性发行REITs产品的:
      1.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向注册地省级发展改革委报送完整的项目申请材料,并分别向相关省级发展改革委报送涉及该地区的项目材料。
      2.发起人(原始权益人)注册地省级发展改革委对本地区项目和REITs发行总体方案审查把关,其他相关省级发展改革委对本地区项目审查把关。
      3.对于项目收益是否满足试点基本条件,需以打包后项目整体收益进行判断。
      (十五)对符合相关条件、拟推荐开展试点的项目,省级发展改革委需向我委出具无异议专项意见,文字内容需包含“经初步审核,所推荐项目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发展规划、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法规制度,以及试点区域、行业等相关要求,推荐该项目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的表述,同时一并报送试点项目申请材料。
      六、严格开展项目合规性审查
      (十六)试点项目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主要包括:
      1.符合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国家重大战略。
      2.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
      3.符合国家和当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关专项规划。
      (十七)试点项目已依法依规取得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相关手续。主要包括:
      1.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2.规划、用地、环评、施工许可手续。
      3.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验收单”,或政府批复的项目转入商运文件)。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办理的其他重要许可手续(例如,有关项目应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要求进行节能审查;涉及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数据中心项目应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应以手续办理时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国家政策等为依据,判定相关手续的合法合规性。
      (十八)PPP项目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2015年以后批复实施的PPP项目,应符合国家关于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的规定。包括:(1)依法依规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2)批复PPP项目实施方案。(3)通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4)依照法定程序规范签订PPP合同。
      2. 2015年6月以后批复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应符合《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第25号令)有关规定。此前采用BOT、TOT、股权投资等模式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应符合当时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特许经营管理等相关规定。
      3.收入来源以使用者付费(包括按照穿透原则实质为使用者支付的费用)为主。收入来源含地方政府补贴的,需在依法依规签订的PPP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中有明确约定。
      4.PPP项目运营稳健、正常,未出现暂停运营等重大问题或重大合同纠纷。
      (十九)鼓励将回收资金用于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
      1.回收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需明确具体用途和相应金额。
      2.在符合国家政策及企业主营业务要求的条件下,回收资金可跨区域、跨行业使用。
      3.鼓励将回收资金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区域范围内的重大战略项目、新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鼓励将回收资金用于前期工作成熟的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和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形成良性投资循环。
      (二十)试点项目的资产范围、REITs产品架构设计,以及基金管理人、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机构等主要参与方,需符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基金合同、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等法律文件中,需合理界定运营管理相关各方的权责利关系和奖惩机制,明确约定解聘、更换外部管理机构的条件和程序,促进基础设施项目持续健康平稳运营,保障公共利益。
      (二十一)涉及外商投资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利用外资有关法律法规。
      七、其他工作要求
      (二十二)项目申报和审查工作对各种所有制企业、本地和外埠企业应一视同仁、公平对待,试点项目成熟一个申报一个。
      (二十三)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与证监等部门加强沟通衔接,统筹做好试点项目储备、遴选与申报工作。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项目,应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PPP项目的股权转让,应获得合作政府方的同意。
      (二十四)对于盘活存量资产、促进投资良性循环、推动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具有特殊示范意义的项目,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在与有关方面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可按上述规定和要求,向我委报送申请材料。
      在省级发展改革委出具专项意见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支持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社会效益良好、投资收益率稳定且运营管理水平较好的项目,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至中国证监会。
      特此通知。
      附件:1、**项目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基本情况材料
      2、**项目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合规情况材料
      3、**项目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证明材料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0年 月 日
      附件1
      **项目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基本情况材料
      一、基础设施项目情况
      (一)发起人(原始权益人)情况。包括发起人(原始权益人)主营业务、行业地位、持有或运营的同类项目资产规模、信用状况、内部控制制度,依法合规拥有项目所有权、特许经营权或运营收费权情况,相关股东同意转让的意见等。
      (二)项目基本情况(如涉及多个项目,需按项目逐一说明)。包括项目所在地、行业、建设内容和规模、用地性质、开竣工时间、决算总投资(如有)、收入来源、资产范围、项目公司法人及其股权结构等情况。
      (三)项目运营情况。包括项目运营时间;近3年资产收益、盈利、经营性净现金流情况;预计未来3年净现金流分派率及增长潜力情况。
      (四)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机构情况。包括同类项目运营管理经验、配备的运营管理人员、公司治理和财务状况等情况。
      (五)其他情况。包括项目资产(或股权)、附着债务等他项权利(若有)的可处置性等。
      二、REITs发行总体方案。包括交易结构、资产管理安排、拟实施步骤及进展情况等。
      三、有关市场机构参与情况。包括公募基金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财务顾问等市场机构情况。
      四、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如有)
      附件2
      **项目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合规情况材料
      一、项目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情况。项目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国家和当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情况。
      二、依法依规取得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相关手续情况。取得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规划、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以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办理的其他重要手续情况。如果以上某项手续无需办理或不完善,请说明具体情况并提供相关的法规和政策依据。
      三、筹集资金用途情况。回收资金的具体用途和相应金额。符合国家政策和企业主营业务情况。对拟用于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说明项目建设地点、行业、建设内容和规模、总投资、预期经济社会效益、前期工作进展等情况。
      四、其他有关情况
      1.基础设施资产如为PPP项目,需说明实施方案批复、社会资本方选择方式、PPP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签订情况;收入来源中使用者付费占比情况;收入来源中含政府补贴的,需对政府补贴的持续性、稳定性予以说明,并分析对投资收益的可能影响;项目运营是否稳健、正常,是否出现暂停运营等重大问题或重大合同纠纷情况;合作政府方同意股权转让情况。
      2.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需说明基础资产转让的程序和合规性,以及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沟通和反馈情况。
      3.试点项目的资产范围、REITs产品架构设计,以及基金管理人、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机构等主要参与方,符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情况。基金合同、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等法律文件中,界定运营管理相关各方的权责利关系和奖惩机制,以及约定解聘、更换外部管理机构的条件和程序情况。
      4.涉及外商投资的项目,符合国家利用外资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附件3
      **项目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证明材料
      一、项目有关材料
      (一)与项目产权(或特许经营权、运营收费权)相关的政府批准文件(或法律文件)复印件。相关股东同意转让项目产权(或特许经营权、运营收费权)的证明文件原件。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三)规划、用地、环评、施工许可证书或批复文件复印件。
      (四)竣工验收报告、“五方验收单”或转入商运批复文件复印件。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项目必须办理的其他重要手续批复文件复印件(如有。如节能审查意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等)。
      (六)PPP项目需提供已签订的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文件)、PPP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复印件,合作政府方同意股权转让的文件原件。
      二、发起人(原始权益人)有关材料
      (七)项目公司章程(包含项目股权结构)复印件。
      (八)项目公司及发起人(原始权益人)近3年及一期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上述期间,如基础设施项目发生过资产重组、资产剥离、资产划转等情况,需提供反映该项目近3年及一期运营情况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备考财务报表。
      (九)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机构运营经验和能力佐证材料(需加盖公章)。包括同类项目运营管理经验、配备的运营管理人员、公司治理与财务状况等。如已签订基金合同、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等法律文件,需提供与运营管理相关各方的权责利关系和奖惩机制,以及解聘、更换外部管理机构的条件和程序有关章节复印件。
      (十)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基金管理人、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机构承诺近3年在投资建设、生产运营、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项目运营期间未出现安全、质量、环保等方面重大问题的文件原件(需加盖公章)。
      三、法律意见书
      (十一)律师事务所就项目权属和资产范围、项目合法合规性、转让行为合法性等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申报材料承诺函
      (十二)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对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合规、完备的承诺函,需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关于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2020-09-1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如下:
      10月1日(星期四)至8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请广大市民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做好个人有效防护,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减少聚集,注意安全,并杜绝餐饮浪费行为,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的节日假期。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9月11日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2020年天津市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产业帮扶专项扶持资金申报时间的通知 2020-09-08

      市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产业合作专项组各成员单位:
      按照《天津市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产业帮扶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我委已组织开展2020年度天津市产业协作和对口支援产业帮扶专项扶持资金(以下简称产业扶持资金)的申报工作。期间了解到,由于受上半年新冠肺炎影响,企业普遍延后了投资计划,部分企业因此未能达到产业扶持资金的申报要求。
      为更加充分发挥产业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并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在12月底前能够获得产业扶持资金,综合考虑各方面的诉求,现适当延长产业扶持资金的申报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企业申报截止日期由2020年8月31日延长至2020年9月30日,佐证材料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请各区产业合作牵头部门10月10日前将申报情况报送评审机构。
      二、具体要求
      (一)企业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对9月份加快投资达到申报条件的新增企业,需在规定时限内向各区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求不变。
      已申报企业如有新增投资和带贫人口数,可视企业意愿,递交补充材料。
      (二)各区产业合作牵头部门注意事项
      请各区产业合作牵头部门积极推动区内企业加快投资进度,发挥带贫效果,对符合条件企业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各市级单位如有企业申报需求,可与各区产业合作牵头部门联系申报。
      考虑需规范履行评审流程,请各区务必遵守报送申报情况的时间,10月10日前报送评审中心,逾期视同无变动。
      (三)评审机构注意事项
      对已收到的企业申报情况,天津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作为产业扶持资金评审机构,将先行进行审核。待第二批企业申报结束后,结合补充材料,一并出具项目评审意见。
      三、联系方式
      1.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董建欣,联系电话:23142169 13821293171,地址:和平区国投大厦2407房间。
      2.评审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地址:南开区复康路45号。项目联系人:冯工,电话18526376929,电子邮箱:13516180850@163.com。
      特此通知
       
      2020年9月7日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天津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生鲜农产品流通具体举措分工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0-09-07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解决生鲜农产品流通领域制约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委《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生鲜农产品流通的实施意见》(发改经贸〔2020〕809号)文件精神,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天津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生鲜农产品流通具体举措分工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0年9月7日至9月15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sfzggwjmc@tj.gov.cn。请在电子邮箱主题注明“促进生鲜农产品流通具体举措分工意见”字样
      2.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7号国投大厦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贸易处。(邮政编码:300040)。请在信封上注明“促进生鲜农产品流通具体举措分工意见”字样。
      3.传真:022-23142260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天津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生鲜农产品流通具体举措分工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0年9月7日
      (联系人:杨松黎;电话:23142142)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09-04

      各区节能主管部门,本市“千家”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1909号),现将2020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自查
      重点用能单位按照《2020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标准》(见附件),对本单位2020年度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查,于2021年3月底前形成自查报告(附自查评分表和证明材料,电子版刻盘),本市“千家”企业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其他重点用能单位报送至本区节能主管部门。
      二、现场考核
      2021年二季度,市发展改革委、区节能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原则,组织专业机构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耗“双控”考核。考核结果依据得分情况分为4个等级,分别为:超额完成(95分及以上)、完成(80分及以上,95分以下)、基本完成(60分及以上,80分以下)、未完成(60分以下)。节能量目标完成情况为否决性考核指标,未完成“十三五”节能量总体目标的,考核结果即为未完成等级。2021年6月底前,区节能主管部门将考核结果报送市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三、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纳入社会信用记录系统。对未完成“双控”目标任务的重点用能单位暂停审批或核准新建扩建高耗能项目。对节能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重点用能单位,责令实施能源审计、报送能源审计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拒不落实节能整改要求的,依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给予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标准
       
       
       
      2020年8月31日
      (联系人:王 亮; 联系电话:23142207)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9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结果的通报 2020-09-04

      各有关单位:
      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1909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各区节能主管部门对我市重点用能单位2019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重点用能单位297家,其中,超额完成等级64家,完成等级171家,基本完成等级55家,未完成等级7家。2016-2019年累计实现节能量744万吨标准煤。现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考核结果纳入社会信用记录系统。对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未完成“双控”目标任务的重点用能单位暂停审批或核准新建扩建高耗能项目。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单位,应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以2019年为审计期实施能源审计,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区节能主管部门报送能源审计报告,限期落实整改措施。拒不落实节能整改要求的,依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处理。
      附件:2019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结果 
       
      2020年8月31日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公开 2020-08-28
  • 关于市发展改革委咨询评估机构库拟入库企业名单的公示 2020-08-26

      根据《天津市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中关于建立咨询评估机构库的要求,市发展改革委通过公开方式征集咨询评估机构,并组织专家评审。现根据评审结果公示拟入库企业名单,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9月2日。
      如有异议,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市发展改革委反馈:
      电子邮件:sfzggwtzc@tj.gov.cn,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咨询评估机构库意见”;
      传真:022-23142155;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注:名单中序号为企业参与摇号编码,不代表企业排名。
      附件:市发展改革委咨询评估机构库拟入库企业名单
      2020年8月26日
      
  •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市成品油价格的公告 2020-08-21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我市调整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0年8月21日24时起执行。
      天津市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表
      品 种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约定配送)
      (元/吨)
      (元/升)
      (元/吨)
      89号乙醇汽油 (标准品)
      7125
      5.32
      6825
      92号乙醇汽油
      7553
      5.74
      7253
      95号乙醇汽油
      7980
      6.06
      7680
      0号柴油(标准品)
      6185
      5.34
      5885
      负10号柴油
      6556
      5.66
      6256
      负20号柴油
      6865
      5.93
      6565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
      2020年8月21日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物流业发展专项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 2020-08-21

      各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天津市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加强和规范专项项目管理,促进项目按计划竣工尽早发挥效益,根据国家和我市相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修订了《天津市物流业发展专项项目验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8日
      天津市物流业发展专项项目验收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天津市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加强和规范天津市物流业发展专项项目管理,全面考核项目实施情况,客观评价项目的实施成效,促进项目按计划竣工尽早发挥效益,根据《天津市物流业发展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津发改规〔2020〕8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津人发〔2019〕33号)、《天津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办发〔2015〕6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验收范围。列入天津市物流业发展专项的项目。
      第三条验收部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部门负责验收工作。
      第二章 验收依据
      第四条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批复文件和投资计划文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批复调整文件和投资计划调整文件。
      第五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等部门的单项验收材料。
      第六条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第七条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的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
      第八条项目实施同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产品技术标准和工程建设质量标准规定。
      第三章 验收条件
      第九条项目按资金申请报告批复的内容和设计要求建设完成,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并能满足投产要求。
      第十条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第十一条具有相应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第十二条项目资料齐全、完整,并已立卷建档。
      第四章 验收内容
      第十三条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土建工程、设备及软件购置、公辅设施建设情况。
      第十四条项目建设合规性情况,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采购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第十五条项目投资完成和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财政专项资金、企业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使用情况。
      第十六条项目投产后,工艺技术进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情况。
      第五章 验收程序
      第十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具备验收条件后3个月内向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或市属企业)提出验收申请,提交《天津市物流业发展专项项目验收报告书》和本办法第二章前四条所列资料。
      第十八条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财政局对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联合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抄报市财政局。市属企业对所属单位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抄报市财政局。
      第十九条市发展改革委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由其组织归口行业、财务、会计、项目管理、招投标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专家委员会。验收专家委员会实地查验项目完成情况,听取企业的项目建设汇报,审阅相关资料,出具验收专家委员会意见。
      第二十条市发展改革委依据验收专家委员会意见,对合格的项目出具验收结论,每年底汇总送交市财政局;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履行验收程序。
      第六章 问题处置
      第二十一条对具备验收条件、长期不提出验收申请的,提供虚假验收信息的,项目发生较大调整未履行调整程序的,发现工程质量及技术等不合格问题的项目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协商后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专项资金长期闲置或滞留的项目,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财政局(或市属企业)负责追回专项资金,市发展改革委将相关项目单位的违规违约信息作为不良信用信息纳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在信用网站上进行公示,取消相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或市属企业)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申请报告资格,根据情节轻重提请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或者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参加验收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守验收过程中知悉的项目单位商业和技术秘密,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转让其秘密。对擅自披露、使用或者向他人提供和转让参加验收而知悉的项目商业和技术秘密的,依法追究责任。涉及国家秘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20年8月24日起施行,2023年8月23日废止,原《天津市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津发改经贸〔2015〕331号)同时废止。
      附件
      天津市物流业发展专项项目
      验收报告书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填表日期: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印 制
      天津市财政局
      二〇二〇年八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计划起止时间
      实际起止时间
      计划总投资(万元)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专项资金
      实际完成投资(万元)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专项资金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批复规定:
      实际完成:
      建设规模
      项目批复规定:
      实际完成:
      效益指标
      项目批复规定:
      实际完成:
      二、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情况综述:(项目执行情况,基建程序履行情况,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采购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投产组织、准备情况,技术经济效益,建设的经验和问题等。要求500-800字。)
      三、验收专家委员会意见
      评价指标
      评价意见
      项目验收资料情况
      □ 齐全 □ 基本齐全 □ 不够齐全
      项目实施的意义
      □ 大 □ 较大 □ 一般
      项目实施内容
      □一致 □ 基本一致 □ 不够一致
      项目技术水平
      □高 □ 较高 □ 一般
      经济和社会效益
      □大 □ 较大 □ 一般
      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 好 □ 较好 □ 一般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 好 □ 较好 □ 一般
      验收结论
      □通过 □ 不通过
      项目验收评审意见
      验收专家委员会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验收专家委员会名单
      主任
      姓名
      年龄
      职称/职务
      工作单位
      从事专业
      签字
      成员
      姓名
      年龄
      职称/职务
      工作单位
      从事专业
      签字
      四、项目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
      项目单位意见:
      我单位已按照批复规定,完成建设内容和投资计划,申请验收。同时,承诺本报告中所提供的所有数据和材料均真实可靠。
      (公章) 年 月 日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市属企业)意见:
      我们已认真审查了所有材料,认为已达到验收要求。
      (公章) 年 月 日
      五、验收部门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意见:
      该项目验收材料齐全,并已通过专家委员会评审,同意结项。
      (公章) 年 月 日
      
  • 关于对申请2020年度天津市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0-08-17

      按照《天津市物流业发展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津发改规〔2020〕8号)有关规定,现对各项目汇总申报单位上报的申请2020年度天津市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名单附后,排名不分先后),对各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0年8月17日至8月21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sfzggwjmc@tj.gov.cn。请在电子邮箱主题注明“2020年度市物流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意见”字样
      2.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7号国投大厦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贸易处。(邮政编码:300040)。请在信封上注明“2020年度市物流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意见”字样。
      3.传真:022-23142260
      附件:2020年度天津市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情况表
      2020年8月17日
      (联系人:杨松黎;联系电话:23142142)
      附件
      2020年度天津市
      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情况表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1
      一汽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一汽物流(天津)有限公司一汽-大众天津六厂零部件物流基地(二期)项目
      2
      天津师帅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天津师帅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高位立体库
      3
      天津宝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宝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宝能(天津空港)智慧供应链产业园项目
      4
      天津顺丰丰泰电商产业园有限公司
      天津顺丰丰泰电商产业园有限公司顺丰天津电商产业园二期项目
      5
      天津海晶物流有限公司
      天津海晶物流有限公司13.3万平米汽车物流园项目
      6
      高新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高新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基于汽车电子标识超融合应用的重点车辆管理物流服务系统建设项目
      7
      天津顺丰速递有限公司
      天津顺丰速递有限公司天津顺丰自动化区域配送中心一期项目
      8
      天津传泰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传泰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智能骨干网天津港保税区空港项目
      9
      天津韵必达快递有限公司
      天津韵必达快递有限公司韵达快递华北区域总部项目
      10
      天津赛誉食品有限公司
      天津赛誉食品有限公司天津赛誉食品冷库项目
      11
      中农批(天津)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中农批(天津)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中农批(天津)冷链物流有限公司4、5号冷库工程
      12
      天津骏和实业有限公司
      天津骏和实业有限公司天津骏和冷链物流中心项目
      13
      天津滨海中储物流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中储物流有限公司天津滨海中储综合物流园项目
      14
      摩佰尔(天津)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摩佰尔(天津)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物联运力超脑平台项目
      15
      天津玖富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天津玖富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天津玖富国际物流仓储项目
      16
      天津中快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中快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通快递华北区总部项目二期
      17
      天津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天津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宝湾国际物流园智慧冷库升级项目
      18
      天津中科昊宇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中科昊宇科技有限公司智慧物流综合服务云平台
      19
      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天津港北疆港区C段智能化集装箱码头项目
      20
      天津港北建通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天津港北建通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京津物流园仓储物流项目
      21
      天津国际邮轮母港有限公司
      天津国际邮轮母港有限公司天津港国际邮轮码头一期堆场闸口改造工程
      22
      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4台双箱场桥采购项目
      23
      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4台岸桥远程自动化改造项目
      24
      天津众华老板实业有限公司
      天津众华老板实业有限公司ROBAM老板华北一区运营中心项目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天津市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产业帮扶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8-13

      市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产业合作专项组各成员单位:
      按照《天津市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产业帮扶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开展2020年度天津市产业协作和对口支援产业帮扶专项扶持资金(以下简称产业扶持资金)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资助申请阶段:请各区产业合作牵头部门即日起组织区内符合条件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各市级单位如有企业申报需求,可与各区产业合作牵头部门联系申报。
      企业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请各区产业合作牵头部门9月4日前将申报情况报送评审机构。
      (二)项目评审阶段:项目评审工作由天津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负责。评审中心将会同各区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申报材料的评审工作,并给出项目评审意见,期间视需要开展现场核查。各区根据评审中心出具的项目评审意见,起草建议方案,7个工作日之内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三)公示与确定资助方案: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各区报送的建议方案形成资助意见方案,经市产业合作专项工作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合作交流办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具体要求
      (一)企业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符合《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申报条件的企业,需在规定时限内向各区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天津市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产业帮扶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相应的佐证材料以及《资金支出与证明材料对应表》(附件1)。
      1.佐证材料除票据、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项目现场内外的相关照片电子版,照片可采用元道经纬相机APP拍摄,应包含经纬度、地点、时间等信息。
      2.对资金证明等票据需进行分类整理,并填报《资金支出与证明材料对应表》。
      3.申报材料需要纸质版2份,电子光盘版2份。
      (二)各区产业合作牵头部门注意事项
      各区产业合作牵头部门作为受理单位,负责受理资助申请,会同评审中心进行项目评审。各区应严格按照《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指导企业做好项目评审报送工作。
      1.各区要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根据《项目审核表》(附件2)所列条目审核项目材料是否齐全,并填写审核意见。
      2.各区需提交评审中心的材料为《项目审核表》和《项目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光盘版各一份,会同企业申报材料(两份)一并提交评审中心,并提供各区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留存一份作为存档。
      (三)评审机构注意事项
      天津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作为产业扶持资金评审机构,应秉承公平客观的原则,按期完成评审工作,并出具项目评审意见。具体工作包括核查申报材料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申报过程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对项目企业新增投资额等情况进行认定等。
      三、联系方式
      1.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董建欣,联系电话:2314216913821293171,地址:和平区国投大厦2407房间。
      2.评审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地址:南开区复康路45号。项目联系人:冯工,电话18526376929,电子邮箱:13516180850@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资金支出与证明材料对应表
      2.项目审核表
      3.项目汇总表
      2020年8月7日
      附件1:
      项目申报投资补贴/生产性补贴支出与证明材料对应表
      (企业填报)
      序号
      资金支出分类(按会计制度分类)
      具体项目内容
      总金额(元)
      证明材料及所在页码
      例:固定资产
      购置XX设备xx台
      举例:发票---13-15页;采购合同---16-18页;
      银行流水---19页
      备注:相关证明材料应按顺序附在该表格后。
      附件2:
      项目审核表 (申请生产性补贴)
      项目名称:
      企业注册类型
      提供材料
      审查是否合格
      当年新注册企业
      营业执照
      □
      申请生产性补贴的合同、发票、银行流水(盖对应银行章,并与申报内容一一对应)
      □
      用工证明
      □
      工资单据
      □
      2020年注册之日到8月31日的相关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
      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的脱贫人口清单等证明企业落地、投资额和带动就业脱贫情况的盖章复印件
      □
      证明大宗商品物流费用的票据复印件、合同、银行流水等
      □
      项目所在地的电力部门出具用电情况证明
      □
      项目单位2020年获得天津市市级财政资金、西藏昌都市产业引导资金、新疆策勒县、于田县、民丰县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青海省黄南州产业扶持资金的情况说明
      □
      项目场地、设备设施的照片,照片应显示拍摄地经纬度、地点及拍摄时间
      □
      非当年新注册企业
      营业执照
      □
      申请生产性补贴的合同、发票、银行流水(盖对应银行章,并与申报内容一一对应)
      □
      用工证明
      □
      工资单据
      □
      截止到2020年8月31的前三年年度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其中非整年的提供当年经营期的财务报表
      □
      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的脱贫人口清单等证明企业落地、投资额和带动就业脱贫情况的盖章复印件
      □
      非当年新注册企业
      证明大宗商品物流费用的票据复印件、合同、银行流水等
      □
      项目所在地的电力部门出具用电情况证明
      □
      近三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应企业年检报告的复印件
      □
      项目单位关于项目截止到2020年8月31的前三年获得天津市市级财政资金、西藏昌都市产业引导资金、新疆策勒县、于田县、民丰县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青海省黄南州产业扶持资金的情况说明
      □
      项目场地、设备设施的照片,照片应显示拍摄地经纬度、地点、拍摄时间
      □
      备注:提交材料均需加盖项目企业公章,提交的投资或运营费用均应由项目企业支付。
      审核意见:
      负责人: 受理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正反面打印)
      项目审核表(申请投资补贴)
      项目名称:
      企业注册类型
      提供材料
      审查是否合格
      当年新注册企业
      营业执照
      □
      申请投资补贴的合同、发票、银行流水(盖对应银行章,并与申报内容一一对应)
      □
      用工证明
      □
      工资单据
      □
      2020年注册之日到8月31日的相关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
      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的脱贫人口清单等证明企业落地、投资额和带动就业脱贫情况的盖章复印件
      □
      项目单位2020年获得天津市市级财政资金、西藏昌都市产业引导资金、新疆策勒县、于田县、民丰县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青海省黄南州产业扶持资金的情况说明
      □
      项目场地、设备设施的照片,照片应显示拍摄地经纬度、地点及拍摄时间
      □
      非当年新注册企业
      营业执照
      □
      申请投资补贴的合同、发票、银行流水(盖对应银行章,并与申报内容一一对应)
      □
      用工证明
      □
      工资单据
      □
      截止到2020年8月31的前三年年度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其中非整年的提供当年经营期的财务报表
      □
      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的脱贫人口清单等证明企业落地、投资额和带动就业脱贫情况的盖章复印件
      □
      近三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应企业年检报告的复印件
      □
      项目单位关于项目截止到2020年8月31的前三年获得天津市市级财政资金、西藏昌都市产业引导资金、新疆策勒县、于田县、民丰县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青海省黄南州产业扶持资金的情况说明
      □
      非当年新注册企业
      项目场地、设备设施的照片,照片应显示拍摄地经纬度、地点及拍摄时间
      □
      备注:提交材料均需加盖项目企业公章,提交的投资或运营费用均应由项目企业支付。
      审核意见:
      负责人: 受理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正反面打印)
      附件3:
      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请资助方式(投资/生产性补贴)
      项目申请投资/生产性补贴涉及金额
      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
      天津企业在注册资本的持股比例
      天津企业在实缴资本中出资比例
      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
      受理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绿色技术评审结果公示及延长市级绿色技术申报时间通知 2020-08-07
    @page { margin-left: 3.18cm; margin-right: 3.18cm; margin-top: 2.54cm; margin-bottom: 2.54cm }
            p { margin-bottom: 0.25cm; direction: ltr; line-height: 120%; text-align: justify; orphans: 0; widows: 0 } 为做好国家及天津市绿色技术推荐工作,现将截止8月5日申报的绿色技术评审结果公示和延长市级绿色技术申报时间通知如下:一、评审结果公示按照《关于推荐国家及天津市绿色技术的通知》工作安排,经广泛征集,区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规划资源等部门推荐,专家评审:拟将全预混冷凝低氮燃气锅炉等17项技术纳入天津市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并择优推荐智能磁悬浮透平真空泵技术等5项技术申报国家绿色技术。现对相关技术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8月7日至13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书面反馈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处)。二、延长市级绿色技术申报时间通知评审发现,未纳入天津市绿色技术名单的技术,除个别技术本身先进性、适用性、推广价值不高外,多数在申报材料方面存在核心设备产权情况、关键技术参数、指标、技术自主知识产权、技术评价鉴定、应用案例、未来推广潜力空间支撑材料不足,技术综合影响介绍不足等问题。根据上述情况和有关企业反馈意见,现将申报天津市绿色技术推广目录的时限延长至2020年8月14日。请有意申报(已申报但未纳入名单的技术,也可完善相关信息和支撑材料,重新申报)天津市绿色技术推广目录的企业,按照《关于推荐国家及天津市绿色技术的通知》的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请将技术申报表、绿色技术报告和支撑材料按顺序装订在一起)加盖公章,于8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附光盘,含绿色技术申报表、绿色技术报告word版和全套申报材料扫描版)报送至所在区发展改革委或天津市节能协会(协会电话23344377)。请有新增申报绿色技术的区发展改革委和天津市节能协会于8月18日前,同时向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资源局推荐绿色技术,将申报材料和光盘各一份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处)。附件:1.拟推荐申报国家绿色技术名单     2.拟纳入天津市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名单2020年8月7日(联系人:郭平贵;电话:23142163;传真:23142007)附件1拟推荐申报国家绿色技术名单序号技术名称所属领域申报单位1智能磁悬浮透平真空泵技术1.1.3节能环保产业-高效节能装备制造-节能型泵及真空设备制造亿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2高效节能磁悬浮离心鼓风机技术1.1.6节能环保产业-高效节能装备制造-节能风机风扇制造亿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3基坑倾斜桩组合支护技术5.1.4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天津建城基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大学4污泥的有机无机分离资源化技术1.7.8城镇污水会处理厂污泥处置综合利用装备制造天津壹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5污水深度处理臭氧催化高级氧化成套系统1.2.1节能环保产业-先进环保装备制造-水污染防治装备制造天津万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附件2拟纳入天津市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名单序号技术名称所属领域申报单位1智能磁悬浮透平真空泵技术1.1.3节能环保产业-高效节能装备制造-节能型泵及真空设备制造亿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2高效节能磁悬浮离心鼓风机技术1.1.6节能环保产业-高效节能装备制造-节能风机风扇制造亿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3基坑倾斜桩组合支护技术5.1.4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天津建城基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大学4污泥的有机无机分离资源化技术1.7.8城镇污水会处理厂污泥处置综合利用装备制造天津壹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5污水深度处理臭氧催化高级氧化成套系统1.2.1节能环保产业-先进环保装备制造-水污染防治装备制造天津万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全预混冷凝低氮燃气锅炉1.1.1节能环保产业-高效节能装备制造-节能锅炉制造天津津滨石化设备有限公司7海水及苦咸水淡化技术1.7.5节能环保产业-资源循环利用-海水、苦咸水淡化处理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8中深层地岩换热技术3.2.7 清洁能源产业-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和运营-地热能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天津柯瑞斯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9含氰污染土壤筑堆淋洗技术1.6.8 节能环保产业-污染治理-建设用地污染治理天津华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高盐黑臭水污染控制与水质改善成套技术1.6.3 节能环保产业-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天津泰达新水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1安捷Coral物联网管理平台6.2.1绿色服务-项目运营管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天津安捷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工业高盐高COD难降解废水资源化循环再利用技术2.4.2清洁生产产业-生产过程节水和废水处理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重点行业水污染治理绿邦膜分离技术(天津)有限公司13NICS网络智能照明系统5.1.5 基础设施绿色提升-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互联智科(天津)有限公司14一种基于吸收式热泵的凝汽式汽轮机组深度调峰协同烟气冷凝排放及余热利用技术1.5.3 节能环保产业-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利用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滨海有限公司15脉冲澄清池的优化排泥方法1.5.4节能环保产业-节能改造-能量系统优化天津泰达水业有限公司16废旧包装容器智能无害化处理技术1.3.6 节能环保产业-资源循环利用装备制造-资源再生利用装备制造天津绿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7设备与管线组件免泄漏检测技术1.2.8 节能环保产业-先进环保装备制造-环境监测仪器与应急处置设备制造天津长瑞大通流体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第二批)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补助(第一批)的通知 20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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