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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确定专业机构的公告 2020-11-03

      2020年10月13日,价格成本调查队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上发布《关于向社会聘请相关专业机构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选择专业机构参与审核工作。截至10月23日,共有7家专业机构报名参与。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经认真审核各专业机构报送的相关材料,结合各自报价情况,询价组确定选择天津恒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开展工作,现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12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与市发改委价格成本调查队联系。
      联系电话:23288601,23288942
                                                                                   2020年11月3日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园区循环化改造终期验收结果公示 2020-11-03

       根据《天津市园区循环化改造终期验收管理办法》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 年园区循环化改造终期验收及资金清算通知》,经园区自评估、区发展改革和财政主管部门初审、第三方专业机构核实、现场实地查验及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通过终期验收园区名单(见附件)。
      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2020年11月3日-11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请于11月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处、市财政局经建一处(材料请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市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23142163
      市财政局联系电话:23205677
      附件:通过园区循环化改造终期验收名单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
                                                              天津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3日
      附件
      通过园区循环化改造终期验收名单
      所在区
      园区名称
      静海区
      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
      静海区
      静海区 静海国际贸易物流园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0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的通知 2020-11-03

      各区节能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按照《“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2020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自查
      请各区节能主管部门推动区内重点用能单位(附件1),对照《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标准》(附件2),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自查工作。
      二、现场评价
      市发展改革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专业机构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不向被评价单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区节能主管部门协助评价机构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现场评价工作。评价机构名单及分工安排另行通知。
      三、结果运用
      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情况作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双控”考核的重要内容。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结果向社会通报,并纳入社会信用记录系统。对未按照要求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奖励政策不予支持,依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予以处理。
       
      附件:1.2020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单位名单
      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标准
       
                                       2020年11月3日
      (联系人:王  亮;联系电话:23142207)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申报2021年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计划的通知 2020-10-30

       市有关部门、各区发展改革委:
          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格局、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产业转型升级的引领作用、社会民生改善的保障作用,现组织开展我市2021年重点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申报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打造世界一流港口等重要指示要求为元为纲,围绕“十四五”规划,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围绕“一基地三区”定位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格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投资结构为目标导向,更好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充分激发社会资本活力。
          二、申报重点方向
      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全市重点工作,重点围绕“两新一重”及新动能引育,强化关键领域重点项目对高质量发展支撑,以增量优化存量,不断培育新增长点。
          (一)产业科技创新。高端制造业(先进计算、机器人与智能制造、汽车及关键零部件、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专用集成电路与新型元器件等)、现代服务业(智慧物流、冷链物流、信息服务、商贸会展、总部经济、金融科技等)、科创中心及研究平台、数字经济(5G、人工智能、云计算和大数据、物联网和电子商务、通信网络与智能终端、工业互联网、信创产业等)。
          (二)基础设施。京津冀协同发展(航空、铁路、公路)、港口水运、轨道交通、城市路网、公共空间提升(城市更新、充电桩、老旧小区改造、枢纽及停车设施等)、能源保障(电网、油气等)、供水供热等。
          (三)社会民生。教育托幼、卫生医疗、亲海亲水旅游休闲、养老服务、文化体育、城乡融合发展等。
          (四)生态文明。生态治理(治水治土治气等)、生态修复、节能环保、节能环保、农林水利、园林绿化、城乡市容(垃圾及固废处理等)。
          (五)其他项目。石油化工、传统工业、应急保障等。
          三、申报条件
          申报列入2021年市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计划的项目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应符合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主体功能区划、区域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国家和市有关产业政策、投资政策以及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节能减排控制要求。
          (二)项目计划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
          (三)项目已完成审批(核准、备案),具备规划选址、建设用地等建设条件,确保2021能够动工建设的项目列为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已完成审批(核准、备案),2021年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列为重点储备项目。
          (四)2020年市重点建设项目,除已建成或终止建设项目外,经申报可续列为2021年市重点建设项目;2020年重点储备项目已开工建设的,经申报可转为2021重点建设项目。
          (五)申请纳入重点项目清单的新开工项目,需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取项目代码,项目有关信息完备、真实、有效录入项目库。
          (六)项目一般以单个项目进行申报;对于个别行业领域项目,如以打捆打包项目申报,应明确具体子项。
          (七)市级政府投资类重点建设项目,需列入2021年市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市级政府投资类重点储备项目,需列入市级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
          四、相关支持政策
          (一)强化审批绿色通道。强化市区两级项目办作用,对列入重点项目清单的项目建档立卡,做好一对一保姆式服务,帮助重点项目提高审批效率;支持重点项目按照以函代证和承诺制有关要求办理前期手续,项目开工后3个月内补齐手续。
          (二)强化项目资金支持。对列入清单内的重点项目,加强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在中央预算内资金计划安排、政府专项债券重点给予倾斜;加强金融服务,发挥金融机构融资主渠道作用,积极组织银政企三方对接,更好地满足重点项目融资需求。
          (三)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坚持优化增量与盘活存量并重,优先保障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鼓励集约用地。统筹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优先用于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新上项目发展空间。
          (四)强化社会资本推介。对清单内项目提出并发布适合社会资本投资的项目清单,通过网上发布、召开推介会等形式,加大项社会资本推介力度。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市级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区级项目由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申报。
          (二)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核把关,核实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建设内容等,科学确定年度投资计划。
          (三)重点项目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补充申报项目,由市主管部门、区发展改革部门按季度进行补充申报;纳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内的新开工项目,半年内未开工的,调整为重点储备项目;重点储备项目半年内无实质性进展的,调整出重点储备项目清单,待满足条件时重新申报。
          (四)请各单位认真填报《申报天津市2021年重点项目汇总表》。并于11月20日前将汇总表盖章件传真至我委,并将汇总表及项目情况表电子版发送至我委邮箱。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后,提出全市2021年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安排意见,报市政府批转执行。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牛焱鹏  王明利  23142245
      明星光          23142141
      传真:23142155
      邮箱:sfzggwtzc@tj.gov.cn 
      附件:申报天津市2021年重点项目汇总表
                                                                2020年10月29日
      
  •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市成品油价格的公告 2020-10-22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我市调整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0年10月22日24时起执行。
      天津市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表
       
      品  种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约定配送)
      (元/吨)
      (元/升)
      (元/吨)
      89号乙醇汽油    (标准品)
      6890
      5.14
      6590
      92号乙醇汽油
      7303
      5.55
      7003
      95号乙醇汽油
      7717
      5.86
      7417
      0号柴油(标准品)
      5955
      5.14
      5655
      负10号柴油
      6312
      5.45
      6012
      负20号柴油
      6610
      5.71
      6310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
                            2020年10月22日
       
       
      
  • 关于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2020-10-21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关于开展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93号)要求,经各区评选工作机构审核和筛选,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全国物流行业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通过,现将我市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正式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1个
      天津港远航矿石码头有限公司
      二、全国物流行业劳动模范5名
      苏磊,中信梧桐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物流部总经理
      王峰,当当网天津华北总部运营中心店长
      穆怀永(回族),天津天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斌,天津货运航空有限公司董事长
      吕发国,天津运友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区经理
      公示期内,每个人都有权实事求是地反映对公示对象的意见。发表意见时,要本着负责的态度,真实准确,要明确具体的内容,不能借机诽谤诬告。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将核实情况作反馈。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7日。
      受理部门: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杨松黎
      联系电话:23142142
      电子邮箱:sfzggwjm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7号
      邮编:300040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天津市促进线上服务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0-10-15

          按照市领导要求,为抢抓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机遇,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委研究起草了《天津市促进线上服务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23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sfzggfwyc1@tj.gov.cn。请在电子邮箱主题注明“天津市促进线上服务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字样。
      2.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7号国投大厦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业处。(邮政编码:300040)。请在信封上注明“天津市促进线上服务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字样。
      3.传真:022-23142076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天津市促进线上服务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天津市促进线上服务经济发展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把握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机遇,培育发展线上服务经济新业态,促进线上消费,壮大新动能,打造发展新引擎,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以线上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作为“疫中”、“疫后”服务业创新发展导向,加快发展5G等新基建催生的新服务,推广新生活方式创造的新模式,壮大数字经济形成的新业态,塑造一批智慧应用场景,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建设一批专业化载体,构建线上服务经济新生态,打造线上服务经济先锋城市。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实现以下目标:
      ——发展10个线上服务经济新业态。大力推进5G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5G网络全覆盖,重点聚焦工业和服务业10个行业应用热点领域,形成产业平台化、产业链协同、创新集聚发展的态势。
      ——打造30个线上服务经济前沿应用场景。加快推动高频次、高显示度场景开放和应用示范,引导新技术、新模式融合创新发展,积极抢抓线上服务经济新赛道,打造30个集聚用户流量的新网红消费打卡地。
      ——引育50家线上服务经济标杆企业。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模式新、业态新、竞争力强的线上服务经济高成长企业,打造1家伍百亿级、5家百亿级、50家十亿级线上服务经济标杆企业,突出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打造线上服务经济产业集群。
      ——建设20个线上服务经济专业载体。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为专业化、特色化园区和楼宇资源实现技术赋能、产业赋能、业态赋能,推动线上服务资源要素集聚,促进产业特色化、错位化、集聚化发展。
      三、重点发展十大服务经济新业态
      (一)工业互联网。重点围绕汽车、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绿色化工、消费品等产业领域,打造工业互联网服务体系。促进5G技术在工业互联网的应用,打造人、机、物全面互联的智能工厂网络体系。聚焦落地一批跨行业跨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打造一批面向垂直行业和细分领域的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软件企业、工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开展合作,开发一批推广价值高、应用能力强的通用工业APP和面向特定领域、特定场景的专业化工业APP。创新商业模式,通过资源出租、服务提供、产融合作等服务手段,拓展工业互联网平台盈利空间,实现长期可持续运营。支持工业互联网应用推广,加强重点云服务商与企业供需对接,打造一批上云示范企业。
      (二)线上会展。推动国家会展中心智能化展览设施建设,实现展会策划、运营展示和数据管理等线上化运营,打造全国智能化程度最高的会展平台。推动世界智能大会、天津工博会、津洽会、旅游博览会等优质展会线上化发展,发展线上展位、线上社交、线上采买交易等服务,探索“线上+线下”双线展会模式,打造永不落幕的展会。支持大型展示展览企业和知名云服务企业建设云展会服务实体,打造云会议、云展览、云体验等系列活动。推动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科技馆等实施数字化改造工程,综合运用5G高清视频、网络视听、数字出版、4K/8K电视、VR/AR等新技术手段,打造展示展览沉浸式体验。
      (三)新零售。鼓励大型综合超市、商业综合体、百货商场、便利店等整合供应链资源和电商渠道,开展智能化业务流程改造,搭建线上商城、线上超市等线上服务交易平台,开展配送服务。鼓励便利店、实体零售店等开展无人超市和智能售货机等智慧零售终端布局。培育发展生鲜电商零售业态,重点培育一批生鲜电商平台。支持跨境电商企业设立线下体验店,实现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促进夜间经济智慧升级,推动线上直播与夜经济融合发展,发布夜经济地图,点亮“津夜生活”,打造一批支付一条街、网红直播街、智慧口碑街、云上夜市等品牌,集聚人气和流量。鼓励企业开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微信电商”“社区生活管家”等新模式。积极推动“津农精品”品牌农产品发展电子商务,拓展“生鲜电子商务+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便利店+线上便民服务(智慧菜市场、亲情代付等内容)”等服务新模式。
      (四)线上教育。依托“三通两平台”,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完善天津市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创新混合式教学模式应用,实现优质中小学课程资源实时高效共享。建设高校精品开放课程,打造优质在线教学资源。发挥海河教育园职业教育资源优势,运用移动技术、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人机互动等线上教学培训手段,加强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相关专业建设,打造一流数字化职教高地。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在线教育机构,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与教育机构深度合作,建设适合大规模线上学习的信息化基础应用平台,发展智能化、交互式在线教育模式,打造一批线上教育品牌。
      (五)在线医疗。推进互联网医院发展,完善互联网诊疗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开展线上就医复诊、健康咨询、健康管理、家庭医生、药品配送等各类服务。探索电子处方等网络医疗服务应用,发展双向转诊等新型医疗模式。推动智慧医院建设,加快人机协调手术机器人、智能诊疗助手、生理检测系统等智能医疗设备研发应用,推广应用远程会诊、远程手术、远程超声、远程检验、远程监护等新模式新手段。培育发展线上线下结合的医药服务平台。加快构建“三医一体化”大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医院数据集成和信息共享交换。推动智慧医疗与养老、体育等业态融合发展,催生服务业新模式新业态。
      (六)线上人力资源。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拓展线上服务模式,推广网络招聘、线上面试等服务,开发线上人事档案管理、线上职业测评、线上社保公积金管理等服务,提供各类实用型、多样化线上培训服务。支持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推进线上化电子签约应用发展。支持“零工经济”、“共享员工”、“宅经济”等灵活就业新模式发展,支持建设面向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者劳动服务分包、收入结算、人工智能报税、保险保障等的服务平台。鼓励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发展专业化线上劳务平台,打通供需信息壁垒,建立智能互联的专业信息平台。依托天津高新区新经济基地、和平人力资源产业园等载体,集聚一批知名人力资源机构线上服务总部、电子签约服务商、在线培训服务机构等,打造线上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七)智慧物流配送。引导连锁企业、城市配送、第三方物流等企业利用RFID(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手段,整合订单运营、分拣加工、客户服务等功能,实现“人+货+车+信息”的实时匹配。推广无人配送服务行业应用,培育发展网络货运平台和供应链服务平台,创新冷链物流、生鲜配送、限时速送、夜间配送等物流配送模式。适度放宽提供食品安全及便民服务的物流配送企业在非高峰时段进入城区限制,打通配送“最后一公里”,推进在社区、高等院校、商务中心、地铁站周边等末端节点建设智能快递柜、驿站自提点、智能外卖保温柜等。推动京津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京东智慧物流产业集群等建设智慧示范基地,加强大数据、云计算、机器人等新型技术和装备在物流配送领域应用,鼓励合理应用无人机、无人车等无人驾驶运载工具,推进库存前置、智能分仓、科学配载、线路优化,实现信息协同化、服务智能化。支持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和自动驾驶地图应用。
      (八)数字文娱。大力发展媒体精准信息服务,支持新媒体龙头平台生态产品布局,引导传统媒体线上发展,规范化发展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兴领域,培育发展网络剧、IP剧、流媒体影视等互联网影视新业态。提高国家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全国影响力,加快开发轻量手游、VR游戏、VR动画、电子竞技等新产品,引导动漫、电竞、游戏品牌化、精品化发展,积极打造动漫电竞游戏产业生态。加快传统民俗民风、文化艺术、旅游景区线上化发展,智慧化改造提升五大道洋楼建筑群、杨柳青版画基地、古文化街等文旅街区,探索沉浸式云游模式,打造线上讲堂、线上展品等数字文化产品和活动,加强与网红自媒体、网络直播、影视拍摄等各类媒体、渠道合作,叫响一批“津门故里”特色数字文化展示品牌。利用超高清视频实时传送和处理,提升虚拟现实/增强现实(VR/AR)导游导览、历史文化场景重现等沉浸式实景体验。
      (九)在线金融。持续推动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支持金融机构依托新技术提升数字风控能力,开展金融服务创新,拓展线上服务渠道,开展线上贷款、线上理财、线上便民缴费等金融服务。鼓励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在线业务,支持中心商务区依托商业保理集聚优势,探索在线保理业务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生物识别、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核心企业等合作搭建服务上下游链条企业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完善风控技术和模型,创新发展线上应收账款融资、线上预付款项融资等在线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推动区块链在跨境支付、在线支付、保险理赔、证券交易、票据管理等金融领域应用。
      (十)网络安全服务。依托滨海新区信息安全产业基地,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研发。大力发展应用安全软件和算法领域,加大基础软件、语音识别、语义理解、国产数据库等方面智能软件及算法研发力度。积极发展大数据安全服务,支持骨干企业与高等院校开展大数据安全联合攻关,推动大数据安全服务平台产业化运营,建设大数据安全开发与治理中心、大数据安全实验室等。大力发展云安全服务,支持云计算软硬件和解决方案相关企业与军民融合创新研究院、中科先进研究院等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开发面向重点行业、企业及个人用户的各类云计算安全服务平台。积极推动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与网络安全软硬件厂商合作,打造安全自主可控的产业基础生态。
      四、实施四大工程
      (十一)实施新型网络强基工程。构建智能化网络基础设施,加快推动5G、物联网、IDC、卫星互联网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无线传感器网络(WSN)、行业云及大数据平台等功能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一批人工智能超级计算服务平台、大数据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推动国家超算天津中心升级扩容,面向人工智能、石油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生命健康等重点产业领域搭建专业化服务平台,高效汇集产业数据资源,实现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产业园区、核心商圈、医院、学校、会展中心、港口、机场等关键场景开展基础设施转型升级,探索智慧化应用示范和模式创新,提升产业支撑能力。
      (十二)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
      建立“引进一批、遴选一批、支持一批”的创新型企业引育工作机制。开展定向招商、精准招商,引进一批线上服务经济领域拥有核心技术和领先商业模式的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等头部企业。鼓励符合条件的线上服务经济企业参与雏鹰、瞪羚和领军企业评价认定,并给予财政奖励。充分发挥海河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线上服务经济领域。
      (十三)实施专业化载体建设工程
      支持市内六区依托和平人力资源产业园区、河西陈塘自主创新示范区、河北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南开环天南大知识创新集聚区、红桥光荣道科技产业园区、河东金贸产业园区等重点服务业集聚区,完善区域公共设施,提升一批特色明显的线上服务主题楼宇,搭建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功能错位的专业化线上服务园区,构建形成线上服务发展新生态。支持滨海新区围绕打造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重点发展一批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平台,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环城四区和远郊区打造专业化线上服务园区,重点聚焦生产生活升级需求与区域产业特色,布局智能化、数字化线上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推进线上服务经济与传统产业融通发展。
      (十四)实施场景开放供给工程
      重点推进线上教育、线上医疗、新零售、线上展览等高频次、高显示度场景开放。建立场景需求清单发布机制,搭建场景供需对接平台,推动高技术企业深度参与场景建设,加速新技术、新产品与场景融合性创新。依托天津国家会展中心、滨海-中关村科技园、柳林“设计之都”、海河国际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载体,打造一批开放应用型场景示范项目。探索数据有序开放,加快建设金融、医疗、教育等主题数据库,依法依规向企业授权开放及社会化利用。
      五、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天津市线上经济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跨部门、跨领域的组织协调,解决线上医疗、线上教育、工业互联网、新零售等新业态发展重大问题。各区建立相应统筹协调机制,成立产业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企业联席会议,及时解决企业发展诉求。
      (十六)强化智库支撑
      建立线上服务经济产业智库。邀请研究机构、资深专家等相关行业权威人士参加,组建专家委员会,承担行业发展规划研究,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智力支撑。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头部企业,组织专业机构进行市场调研和行业研究,定期发布线上服务经济发展报告。
      (十七)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支持新业态新模式特征表述纳入经营范围,放宽融合性业态模式准入门槛,面向线上服务经济探索施行“法无禁止即可为”,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推广线上司法服务模式。探索建立线上服务经济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坚持放管结合,探索适应线上业态线上管理特点的监管方式,构建一体化监管新模式。本着鼓励创新原则,扶优扶强培育龙头企业,培育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土壤。坚持包容审慎理念,打击不正当竞争,防范无序竞争带来的行业风险,合理界定主体责任,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新业态发展留足空间。
      (十八)开展人才引进培育
      用足用好本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聚焦线上医疗、线上教育、新零售、工业互联网等重点领域,加快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型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满足线上服务经济发展需求。鼓励各区组织开展线上经济培训,培育传统服务业从业人员的“互联网+”发展思维。
       
      
  • 绿色技术评审结果公示 2020-10-13

          按照推荐国家及天津市绿色技术工作安排,我们对延期申报的绿色技术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拟将磁脉冲矿化生活垃圾低温热处理技术及装置等9项技术纳入天津市绿色技术推广目录。现对相关技术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3日至19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书面反馈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附件:拟纳入天津市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名单
       
                                                                      2020年10月13日
      (联系人:郭平贵;电话:23142163;传真:23142007)
      
  • 关于向社会聘请相关专业机构的公告 2020-10-13

          因工作需要,拟聘请具有会计、审计资质和从业经验的事务所参与对相关企业财务数据审核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说明
          本次审核工作包含两个项目,聘请1家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审核。
      资质条件
      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应具有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资质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会计、审计、验资等与企业会计活动相关项目。
      人员要求
      所聘请的专业机构须组成2个项目组,每个项目组至少安排3人以上人员参与;项目组组长应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负责并参与项目全过程,其他人员须具2年以上从业经验。
      参与报名截止时间
      本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3日18:00
      望具备资质条件的专业机构踊跃报名。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3日
      咨询电话:022-23288601、022-23288942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8:00)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天津市共享经济综合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0-10-13

          为培育共享经济新就业形态,带动扩大就业,规范共享经济综合服务行业各类市场主体的行为,促进新就业形态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等文件,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天津市共享经济综合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0年10月14日至10月22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sfzggfwyc1@tj.gov.cn。请在电子邮箱主题注明“共享经济综合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字样。
      2.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7号国投大厦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业处。(邮政编码:300040)。请在信封上注明“天津市共享经济综合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字样。
      3.传真:022-23142076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天津市共享经济综合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 关于公示9月份我市生物质发电项目申报中央补贴相关信息的公告 2020-10-09

          为做好2020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按照《关于印发<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20〕1421号)要求,我们梳理了9月份并网、符合申报条件、申请中央补贴的生物质发电项目,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10月15日,请各有关单位、各类市场主体及社会各界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张东晓 刘建鹏;联系电话:022-23142194 23306915,电子邮箱:sfzggwnyc@tj.gov.cn。如有意见或建议,在反馈的同时,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附件:9月份天津市生物质发电项目申报中央补贴填报信息表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9日
       
      
  • 关于2020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0-09-30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建二〔2016〕24号),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天津市财政局制定了《2020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并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上予以公布。2020年4月22-23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对2020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评审。经专家评审、信用评估,2020年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拟支持服务业重点项目10个,下达资金1694万元;支持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1个,下达资金215万元,现予公示(名单附后,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期自2020年9月30日至10月13日,对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  曾辉  刘胤
      联系电话:23142257 23142562
       
                                     2020年9月30日
       
       
       
      2020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拟支持
      项目公示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拟支持资金
      1
      智能医药供应链服务云平台
      天津普莱特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107
      2
      “钥匙宝”数字化社区惠民平台
      天津蓝光安科智慧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91
      3
      昌宜建筑产业综合服务平台项目(一期)
      昌宜(天津)模板租赁有限公司
      191
      4
      线上线下一体化企业行政智能服务平台设备购置安装及后期服务
      源创(天津)科技发展服份有限公司
      180
      5
      龙宸商业广场1#-3#楼、地下室(伊甸园展览展示区)
      天津伊甸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91
      6
      米粒糖儿童创意小镇(备案名称:原美登高老厂区升级改造项目)
      天津恒祥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91
      7
      航天云检—智能化检测平台
      天津航天瑞莱科技有限公司
      182
      8
      食品与环境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华标(天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79
      9
      基于全创新链服务的新兽药研发开放服务平台建设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91
      10
      城市数字引擎服务平台
      紫光云技术有限公司
      191
      拟支持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
      1
      天津滨海高新区天百数字经济服务基地
      天津市百泰实业有限公司
      215
       
       
       
       
      
  •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第四批)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补助(第二批)的通知 2020-09-30

      各有关区节能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市财政局关于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津发改环资〔2019〕519号),经审核,将27家重点用能单位纳入2020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第四批)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补助(第二批)支持范围,共补助资金1025.5万元,其中364.2万元从2021年市节能专项资金中列支。
      区节能主管部门要督促重点用能单位稳定上传数据,保证数据质量。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能源计量技术指导与服务。区财政局要按程序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附件:2020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第四批)暨
      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第二批)
          
      市发展改革委   市市场监管委    市财政局
      2020年9月30日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王亮;联系电话:23142207;
      市市场监管委徐君;联系电话:27182073;
      市财政局 席经治;联系电话:23205677)
      附件
      2020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第四批)
      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第二批)
      序号
      所在区
      企业名称
      投资额
      (万元)
      补助金额
      (万元)
      2020年列支
      (万元)
      2021年列支
      (万元)
      1
      滨海新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08.67
      50
      0
      50
      2
      滨海新区
      天津市大港镀锌厂
      106.88
      50
      0
      50
      3
      滨海新区
      天津轧一冷轧薄板有限公司
      106.19
      50
      0
      50
      4
      滨海新区
      中海油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116.38
      50
      0
      50
      5
      滨海新区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161.40
      50
      0
      50
      6
      滨海新区
      天津大港新泉海水淡化有限公司
      105.00
      50
      0
      50
      7
      滨海新区
      天津威立雅渤化永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165.80
      50
      0
      50
      8
      滨海新区
      天津鞍钢天铁冷轧薄板有限公司
      107.42
      50
      35.8
      14.2
      9
      滨海新区
      天津市飞龙制管有限公司
      96.85
      48.4
      48.4
      0
      10
      滨海新区
      天津市亚东化工有限公司
      96.03
      48
      48
      0
      序号
      所在区
      企业名称
      投资额
      (万元)
      补助金额
      (万元)
      2020年列支
      (万元)
      2021年列支
      (万元)
      11
      滨海新区
      科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90.20
      45.1
      45.1
      0
      12
      滨海新区
      万都(天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68.80
      34.4
      34.4
      0
      13
      北辰区
      弗兰德传动系统有限公司
      96.26
      48.1
      48.1
      0
      14
      北辰区
      普利司通(天津)轮胎有限公司
      97.13
      48.6
      48.6
      0
      15
      北辰区
      高丘六合(天津)工业有限公司
      57.69
      28.8
      28.8
      0
      16
      北辰区
      可耐福新型建筑系统(天津)有限公司
      39.65
      19.8
      19.8
      0
      17
      北辰区
      天津光明梦得乳品有限公司
      70.00
      35
      35
      0
      18
      静海区
      天津市静海区振兴镀锌管有限公司
      30.41
      15.2
      15.2
      0
      19
      静海区
      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
      43.00
      21.5
      21.5
      0
      20
      静海区
      天津源泰德润钢管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46.87
      23.4
      23.4
      0
      21
      静海区
      天津华源时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33.74
      16.9
      16.9
      0
      22
      宝坻区
      安泰天龙(天津)钨钼科技有限公司
      81.53
      40.8
      40.8
      0
      23
      宝坻区
      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24.08
      12
      12
      0
      序号
      所在区
      企业名称
      投资额
      (万元)
      补助金额
      (万元)
      2020年列支
      (万元)
      2021年列支
      (万元)
      24
      南开区
      南开大学
      132.12
      50
      50
      0
      25
      南开区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139.33
      50
      50
      0
      26
      津南区
      天津北方食品有限公司
      48.00
      24
      24
      0
      27
      西青区
      天津市力拓钢制品有限公司
      30.95
      15.5
      15.5
      0
      合计
      ——
      ——
      2400.38
      1025.5
      661.3
      364.2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第三批)的通知 2020-09-30

      各有关区节能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补助备选项目的通知》,经各区申报、专家评审、第三方审核,将42个项目纳入2020年市节能专项资金(第三批)支持范围,共补助资金1481.8万元。
      各区节能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单位加强运行管理,充分发挥项目节能效益。区财政局要按程序及时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
      附件:2020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第三批)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2020年9月30日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王亮;联系电话:23142207;
      市财政局 席经治;联系电话:23205677)
      附件
      2020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第三批)
      序号
      项目类型
      所在区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投资额(万元)
      年节能量
      (吨标准煤)
      高效设备功率
      (千瓦)
      支持
      资金
      (万元)
      1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滨海新区
      京粮(天津)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油料生产部预处理车间节能环保改造项目
      对预处理车间膨化及DC工序风网系统进行优化改造,增加换热及除尘、除臭装置,回收系统热量。对浸出车间溶剂冷却系统及溶剂蒸发真空系统进行优化改造,降低蒸汽消耗。
      252.8
      1305.3
      ——
      52.2
      2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滨海新区
      九三集团天津大豆科技有限公司
      九三集团天津大豆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热能回收利用项目
      预浸工段一线调质塔增层改造,冷凝水余热回收后用于加热;利用汽提塔混合气体中水蒸气热量,提高进入二蒸发混合油温度,节省蒸汽;浸出车间对蒸汽凝结水回收系统进行优化,将所有间接蒸汽用汽凝结水全部集中进入回收系统,凝结水热能进一步换热利用。
      368.8
      3547.8
      ——
      110.6
      3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滨海新区
      禧天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空压机及注塑机余热回收节能改造项目
      加装变频控制装置,回收空压机热能;采用溴化锂制冷技术,回收注塑机余热。
      111.9
      207.6
      ——
      8.3
      4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滨海新区
      中海油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空压机余热回收改造优化项目
      对空压机气路产生的高温气体进行热能回收,将其通过换热系统及附属设施引入生产区采暖系统,减少天然气消耗量。
      107.5
      287.6
      ——
      11.5
      5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滨海新区
      天津裕昌工贸有限公司
      工厂余热回收循环再利用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对工厂余热回收循环再利用系统进行了技术改造:部分高温废气加热蒸汽余热锅炉,蒸汽外输;部分过程中产生的热水自用供暖。
      300.8
      1624.2
      ——
      65
      6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滨海新区
      天津市大港镀锌厂
      厂内既有设施节能降耗改造项目
      对厂房进行节能改造,在9条生产线上加装变频器控制电动机转速,采用变频调速及无功补偿技术,使现有的电动设备达到节能省电的效果;建设蒸汽回用系统,将蒸汽再次利用。
      233.5
      2110
      ——
      70
      7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滨海新区
      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
      智慧型空压站及节能技术研究及改造
      整合聚合切片生产、纺丝生产的压缩空气系统,调整纺丝生产压缩空气使用标准,形成高低压气分别生产使用,同时增加变频机组根据压缩空气实际使用量调整空压机的运行负荷,实现节能。
      246.9
      334.7
      ——
      13.4
      8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滨海新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聚酯1#加热炉余热回收改造
      改进烟气换热流程,取消原热媒换热,将原两相流空气预热器更换为一套高效空气预热器,配套新增尾气管道及阀门系统。
      146.8
      583.7
      ——
      23.3
      9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滨海新区
      天津国电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
      1号、2号机组循环水泵变频改造
      高压变频改造:1号机组A循环水泵和2号机组A循环水泵各加装1台高压变频器,在公司集控室DCS操作员站实现1A、2A循环水泵电机的变频调速,减少1号、2号机组循环水泵高低速电机运行方式倒换次数,降低循环水泵电机的能耗。
      284.1
      447.7
      ——
      17.9
      10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南开区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新药业产业园蒸汽系统节能优化改造项目
      在中新药业产业园实施蒸汽系统节能优化改造,采用绝热型节能管道,实现高压送汽,安装自动排空气装置,对冷凝水回收,用来冬季供暖。
      276.3
      812.9
      ——
      32.5
      11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南开区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新药业空调系统节能改造项目
      项目通过对空调机组进行节能改造,采用热能闭式循环式深度除湿机和现有空调箱联合除湿的方法,节约蒸汽及电量能耗。
      119.3
      160.9
      ——
      6.4
      12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武清区
      丹佛斯(天津)有限公司
      丹佛斯节能改造项目
      照明系统智能控制改造、AHU改造变频和余热回收、冬季自然风冷改造。
      1254.4
      1834.1
      ——
      73.4
      13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武清区
      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天津南玻2019年水泵节能改造项目
      安装智能变频水泵和远程数据采集系统。
      131
      520.9
      ——
      20.8
      小计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
      ——
      ——
      ——
      3834.1
      13777.4
      ——
      505.3
      14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滨海新区
      中海油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渤南作业公司龙口终端循环水系统节能优化改造项目
      循环水系统优化节能:管网模拟、水量纠偏和压力调整;换热器核算,增加一套强化换热组件;优化循环水泵参数,增加循环水系统实时监测诊断及优化系统。
      172
      227
      ——
      9.1
      15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红桥区
      福建城宇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西站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根据天津西站高铁站房系统的特点和运行情况要求,对冷热源节能控制系统、空调节能控制系统、照明节能、电梯和能耗监测系统进行能源优化。
      408.4
      1542.9
      ——
      61.7
      16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东丽区
      深圳市紫光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LED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调整现场灯具安装位置,优化灯具数量,选用新型高效节能的LED灯具代替原来金属卤化物灯、荧光灯,安装LED灯具数量7439套。
      605.2
      2096.7
      ——
      83.9
      17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东丽区
      天津微源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烧结厂电机系统调速节点改造项目
      对天钢原有烧结抽风机电机、除尘风机进行变频、永磁调速改造。
      625.6
      3641.8
      ——
      145.7
      18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东丽区
      天津海天万通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天钢冲渣水余热利用供暖项目
      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利用天钢冲渣水余热供暖,主要包括购置冲渣水主换热设备,同步对主换热站和厂区供热管网实施配套改造。
      2162.8
      9896.9
      ——
      395.9
      小计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
      ——
      ——
      ——
      3974
      17405.3
      ——
      696.3
      19
      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
      滨海新区
      天津威立雅渤化永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威立雅渤化永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
      更换循环水冷却塔风机电机19台200KW。
      71.2
      ——
      3800
      21.3
      20
      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
      滨海新区
      天津鞍钢天铁冷轧薄板有限公司
      天津鞍钢天铁冷轧薄板有限公司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
      更换低效电机306台。
      92.3
      ——
      5607.9
      27.6
      21
      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
      滨海新区
      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
      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
      计划更换IGCC机组27台高耗能电动机。
      0.9
      ——
      60
      0.2
      22
      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
      滨海新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哈弗分公司
      长城汽车天津哈弗分公司高效永磁电机采购项目
      天津整车一二期冲压车间、涂装车间40台落后电机更换。
      37
      ——
      1072.5
      10.7
      23
      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
      滨海新区
      卡博特化工(天津)有限公司
      卡博特化工(天津)有限公司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
      更换部分低效电机。
      11.3
      ——
      359.9
      3.3
      24
      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
      滨海新区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高效电机应用项目
      更换电机93台。
      45.7
      ——
      1655.4
      13.7
      25
      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
      滨海新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电机更新改造
      对炼油部生产装置和油品车间、化工板块水务部和热电部电动机进行更新改造。
      524.9
      ——
      9190.8
      91.9
      26
      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
      东丽区
      天津市金桥焊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桥焊材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
      利用高效电机代替焊条生产线上的普通电机,达到节能生产的效果。
      19.1
      ——
      176.8
      1.8
      27
      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
      东丽区
      天津市中科健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wk-600fl吸水芯体生产线提升项目
      对能耗较高的两个工序进行改造,优化生产工艺及流程,减少电机的数量,更换高效节能电机。
      4.2
      ——
      8.8
      0.1
      28
      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
      西青区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输液生产部空调机械室高效电机更换项目(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输液生产部空调机械室改造前有12台水泵电机,统一更换为国家认定的高效电机。
      8.9
      ——
      375.5
      2.6
      小计
      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
      ——
      ——
      ——
      ——
      815.5
      ——
      22307.6
      173.2
      29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滨海新区
      路易达孚(天津)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路易达孚(天津)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照明改造项目
      更换厂区内206盏照明灯为LED高效节能灯。
      33.5
      ——
      14.7
      4.4
      30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滨海新区
      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
      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公司厂房照明更换LED节能照明灯具
      更换安装60盏LED照明灯。
      11.3
      ——
      9
      2.7
      31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滨海新区
      维斯塔斯风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维斯塔斯风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发电机厂改建项目
      厂房、办公楼照明灯具安装。
      33.6
      ——
      51.7
      10
      32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滨海新区
      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
      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DQ车间LED照明改造项目
      为DQ500车间更换LED照明设备。
      128.8
      ——
      156
      20
      33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滨海新区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LED照明产品应用项目
      主要采用的LED照明共135盏,替换部分250W金卤灯。
      10.1
      ——
      16.2
      3
      34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滨海新区
      天津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天津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高温灯具改造-园区LED灯具替换金卤灯项目
      天津宝湾国际物流园库内高顶天棚LED成套灯具替换原金卤灯,数量为2518盏。
      141.4
      ——
      292.1
      20
      35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红桥区
      天津鑫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保财信大厦LED照明产品应用项目
      对天津市红桥区咸阳路19号中保财信大厦四层至八层7500余平米的办公区域的6000套照明灯具进行LED节能灯具改造。
      85
      ——
      120.4
      20
      36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西青区
      天津陈塘热电有限公司
      化学补给水车间智慧照明控制系统节能改造(天津陈塘热电有限公司)
      化学补给水车间现有传统金卤灯、荧光灯照明灯具58盏,更换节能高效LED工业专业灯具。
      22.1
      ——
      5.3
      1.6
      37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西青区
      天津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更换LED节能照明灯(天津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更换LED节能照明灯。
      13.1
      ——
      25.7
      3.9
      38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西青区
      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LED照明节能改造项目(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换LED节能灯管。
      1.9
      ——
      31.8
      0.5
      39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西青区
      研二电子(天津)有限公司
      LED照明节能改造项目(研二电子(天津)有限公司)
      所有照明灯管更换为LED照明。
      35.5
      ——
      61.6
      10.6
      40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西青区
      天津狗不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狗不理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天津狗不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更换节能灯。
      5.1
      ——
      39
      1.5
      41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西青区
      派克汉尼汾液压(天津)有限公司
      照明改善项目(派克汉尼汾液压(天津)有限公司)
      主要改造内容车间增加灯具约550盏,试验室及办公楼照明改造成LED。
      21.5
      ——
      60.1
      6.4
      42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宝坻区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车间及办公区职能照明设备的应用
      替换库房灯具72盏,新增灯具8盏。
      14.3
      ——
      8
      2.4
      小计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
      ——
      ——
      ——
      557.3
      ——
      891.6
      107
      合计
      ——
      ——
      ——
      ——
      ——
      9180.8
      31182.7
      23199.2
      1481.8
      3
       
      
  • 关于加快制定落实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9-29

      各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有关单位:
      为落实《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津环固〔2020〕75号)“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要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发布执行情况”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塑料污染治理事关生态文明建设成效,事关百姓民生福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实施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是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的重要一环,也是每个电商、外卖及相关平台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各相关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塑料污染治理相关政策措施。
      二、加快方案制定实施
      请各在津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146号)、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相关政策措施要求,对照塑料制品禁限目录、禁塑限塑阶段性任务,加快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及时发布本企业方案,加大方案宣传力度,加强入驻商户管理,扎实推进方案落实,并向社会发布方案执行情况。
      三、加强日常监管服务
      请各在津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将方案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备案(方案盖章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2020年10月31日前报天津市电子商务协会)。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联合督导督查,我们将按照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整体安排和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具体要求做好监管服务。请天津市电子商务协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协助做好相关平台企业指导、服务和方案、信息收集汇总、宣传对接等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局
      2020年9月29日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郭平贵;
      电话:23142163;
      市商务局电商处  吴  诤;
      电话:58665822;
      天津市电子商务协会 张溢桐;
      电话:13022269189;
      邮箱:tjsdzswxhdzb@163.com)
       
      
  •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9-24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了《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改革委
                              2020年8月30日
      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努力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强化源头治理,抓住塑料制品生产使用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分类提出管理要求;综合考虑各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积极稳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创新引领,科技支撑。以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为导向,研发推广性能达标、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培育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
      多元参与,社会共治。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督管理,加强政策引导,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
      (三)主要目标
      2020年,在全市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供应链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四)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
      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市生态环境局、天津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委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药监局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市市场监管委、市药监局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1.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0年底,全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5年底,全市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0年底,全市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全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全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委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2年底,全市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快递塑料包装。到2025年底,全市范围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市邮政管理局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
      (六)推广应用替代产品
      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方便群众生活。(市商务局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开展生物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市农业农村委和相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
      强化企业绿色管理责任,推行绿色供应链。(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要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发布执行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仓储、电商快递等为重点,推动企业通过设备租赁、融资租赁等方式,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鼓励企业采用股权合作、共同注资等方式,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流通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增加绿色产品供给
      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不得违规添加对人体、环境有害的化学添加剂。推行绿色设计,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积极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降低应用成本,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委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
      (九)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
      结合我市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禁止随意堆放、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在写字楼、机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要增加投放设施,提高清运频次。推动电商外卖平台、环卫部门、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在重点区域投放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回收设施。(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运输委、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天津铁路办事处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体系;规范废旧渔网渔具回收处置。(市农业农村委、市城市管理委和相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
      进一步提高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鼓励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向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园区集聚,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规范发展。(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分拣成本高、不宜资源化利用的塑料废弃物能源化利用,加强垃圾焚烧发电等企业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
      加快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解决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道路和江河沿线、坑塘沟渠等处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江河湖泊、港湾塑料垃圾清理和清洁海滩行动。(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和各相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工作,逐步降低农膜残留量增长速度量。(市农业农村委和相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支撑保障体系
      (十二)完善相关支持政策
      加大对绿色包装研发生产、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投放运营等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好相关财税政策,加大对符合标准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新型绿色供应链建设、新产品新模式推广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等试点示范。(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要支持专业化回收设施投放,消除设施进居民社区、地铁站、车站和写字楼等公共场所的管理障碍。鼓励采取经济手段,促进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公共机构要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
      (十三)强化科技支撑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开展不同类型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研究评价;加强江河湖海塑料垃圾及微塑料污染机理、监测、防治技术和政策等研究,开展生态环境影响与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加大可循环、可降解材料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提升替代材料和产品性能;以降解安全可控性、规模化应用经济性等为重点,开展可降解地膜等技术验证和产品遴选。(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严格执法监督
      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严格查处虚标、伪标等行为。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持续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行业管理部门日常监管中做好涉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线索的移交和立案查处。对实施不力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通过公开曝光、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邮政管理局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组织实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精心组织安排,切实抓好落实。建立专项工作机制,统筹指导协调相关工作,及时总结分析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加强对塑料污染治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考核和问责。(各有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强化宣传引导
      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参与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和新媒体等渠道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引导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有序开展专业研讨、志愿活动等,广泛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天津市塑料制品禁限目录
                时间
      节点
      产品
      种类
      已禁止
      2020年底
      2022年底
      2025年底
      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
      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
      全市范围禁止生产和销售
      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全市范围禁止生产和销售
      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全市范围禁止
      废塑料进口
      全市范围禁止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全市范围禁止生产和销售
      一次性塑料棉签
      全市范围禁止生产和销售
      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全市范围禁止生产
      全市范围禁止销售
      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不可降解塑料袋
      全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
      全市集贸市场禁止使用
      一次性塑料吸管
      全市餐饮行业禁止使用
      一次性塑料餐具
      全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
      全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
      全市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
      全市范围内所有宾馆、酒店、民宿不再主动提供
      快递塑料包装
      全市范围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
      
  • 关于召开天津市降低城市燃气管网居民用气价格听证会公告 2020-09-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8年第2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降低我市城市燃气管网居民用气价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我市城市燃气管网居民用气价格的决定
      按照我市城市燃气管网配气价格改革方案,在充分听取听证会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降低我市城市燃气管网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一)居民生活用气。一档用气(0-300立方米),由每立方米(下同)2.61元降低至2.50元,降低0.11元;二档用气(301-600立方米)由3.14元降低至3.00元,降低0.14元;三档用气(600立方米以上)由3.93元降低至3.75元,降低0.18元。
      (二)独立采暖用气。一档用气价格仍执行2.40元;二档用气由3.14元降低至3.00元,降低0.14元;三档用气由3.93元降低至3.75元,降低0.18元。
      同步提高独立采暖用气基础气量。一档气量调整为1500立方米(含)以下,二档气量调整为1501-2500立方米(含),三档气量调整为2500立方米以上。
      (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用气。由2.64元降低至2.53元。
      (四)农村“煤改气”居民家庭冬季采暖用气仍执行2.40元。
      (五)执行时间。上述用气价格调整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
      2020年7月31日下午,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了天津市降低燃气管网居民用气价格听证会。22名听证会参加人均表示同意听证方案,认为降低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有利于减轻居民家庭生活用气和独立采暖用户费用负担,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可行。部分听证会参加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主要的采纳情况是:
      一是关于适度提前实施,使降价政策更早地惠及百姓的建议。经研究决定,降价方案由11月1日出台提前至10月1日出台,并做好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是关于燃气经营企业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缴费便捷性等,确保降价不降低服务质量的建议。价格调整方案明确要求各燃气企业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不因价格下降而降低服务质量。
      三是关于燃气经营企业应加强燃气安全保障,加大排查、检查力度,定期做好管道维护等,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方案中明确要求各燃气企业要加大巡检力度,加强天然气供应安全保障;同时,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将督促做好燃气安全保障工作。
      四是关于燃气经营企业要制定实施细则,做好燃气预购款余额处理工作,保障降价政策落实到位的建议。方案中明确要求各燃气企业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严格落实价格政策,对居民用户已按调整前价格预购气量的,结合实际做好差额款清算工作。确保燃气用户及时足额享受到改革红利。
      五是关于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切身感受到降价带来的实惠的建议。市发展改革委已通过我市主流媒体宣传价格政策,并在政务网站上公开价格方案,同时要求各区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各经营企业也要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释,提高政策知晓度和群众获得感。
      特此公告。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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