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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重点项目推介活动的公告 2024-06-17
    今年以来,天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将“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转化为强大精神动力、工作动力、发展动力,谋划发布总投资2.01万亿市级重点项目清单,社会资本投资占比达到80%以上,以优质服务推动项目建设提速扩面,牵引带动1-4月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5.6%,有利支撑了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巩固和增强投资良好态势,现开展重点项目推介活动,精选适宜市场化运作、投资收益明确的典型性项目,吸引优质企业全过程参与项目谋划、设计、投资、建设,以重点项目为牵引,共谋天津发展、共建美好未来。其中,重点谋划储备项目43个、总投资943.7亿元;面向民间资本项目32个、总投资366.7亿元;存量资产项目40个、拟招商面积312.11万平方米(详见附件1)。请意向企业对照三个项目清单,分别填报《面向社会资本推介重点项目报名表》(附件2),并报送相关材料(附件3),于6月2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扫描件及报名表word版发送至邮箱。我们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参与企业一视同仁,由项目主管单位组织召开对接会,通过评审方式优中选优确定项目签约单位,在用地、用能、审批等要素保障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提供全流程、“保姆式”服务,力促项目早落地、早实施、早见效。诚挚欢迎各类市场主体来津投资兴业,我们将不遗余力创造“水草丰美”的营商环境,与社会各界一道,共同按下高质量发展的快进键,跑出新时代发展的加速度,齐心协力共创天津美好未来!附件:1.面向社会资本公开推介项目清单      2.重点项目报名表      3.报送材料清单2024年6月14日联系人/电话:李江泽/23142254  邮箱:xmblfw2022@163.com
  •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市成品油价格的公告 2024-06-13
    2024年第9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我市调整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4年6月13日24时起执行。天津市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表品  种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约定配送)(元/吨)(元/升)(元/吨)89号乙醇汽油(标准品)97407.27944092号乙醇汽油103247.841002495号乙醇汽油109098.29106090号柴油(标准品)87057.528405负10号柴油92277.978927负20号柴油96638.359363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2024年6月13日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4年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计划的通知 2024-06-03
    各区节能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的通知》有关规定,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源审计,挖掘节能潜力,合理使用能源,现下达2024年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计划,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 区节能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本区计划内单位(附件1),组织实施能源审计。2. 计划内单位应按照《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 17166)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内容和深度要求》(附件2),以2023年为审计期,实施能源审计,必要时进行能源效率检测,分析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于2024年12月31日前向区节能主管部门提交能源审计报告。3. 区节能主管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内容和深度符合要求,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本区能源审计工作开展情况(附件3)报送市发展改革委。4. 计划内单位因客观原因不具备能源审计条件的,需向区节能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区节能主管部门核实后,将确认意见报送市发展改革委。5. 因节能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被节能主管部门责令实施能源审计的重点用能单位,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特此通知。附件:1. 2024年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计划      2.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内容和深度要求      3. 能源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2024年5月30日(联系人:市节能环保中心  姜辉,23120837;环资双碳处  王  亮,23142207)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23年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情况的通报 2024-06-03
    各区节能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挖掘节能潜力,依据《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3年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计划的通知》,各区节能主管部门组织推动区内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源审计,对能源审计报告进行了审核。现将2023年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情况予以通报。各区节能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区内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节能措施,将能源审计实施情况作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考核和节能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对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实施能源审计、不落实节能措施的重点用能单位,作为节能监察重点对象,节能奖励政策不予支持。附件:2023年完成能源审计重点用能单位名单2024年5月30日附件2023年完成能源审计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序号单位名称所属区序号单位名称所属区1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12天津三环乐喜新材料有限公司滨海新区2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滨海新区13卡博特化工(天津)有限公司滨海新区3天津市原龙化工有限公司滨海新区14卡博特高性能材料(天津)有限公司滨海新区4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滨海新区15嘉吉食品(天津)有限公司滨海新区5天津大港新泉海水淡化有限公司滨海新区16天津市华恒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滨海新区6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天津大港广安津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滨海新区17天津华电南疆热电有限公司滨海新区7天津三星视界有限公司滨海新区18天津顶正印刷包材有限公司滨海新区8天津杰士电池有限公司滨海新区19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滨海新区9天津雀巢有限公司滨海新区20天津南侨食品有限公司滨海新区10博爱(中国)膨化芯材有限公司滨海新区21三星(天津)电池有限公司滨海新区11津药和平(天津)制药有限公司滨海新区22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滨海新区23美克国际家私(天津)制造有限公司滨海新区36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滨海新区24SEW-工业减速机(天津)有限公司滨海新区37京粮(天津)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滨海新区25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滨海新区38空中客车(天津)总装有限公司滨海新区26迪安汽车部件(天津)有限公司滨海新区39天津乐金渤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滨海新区27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滨海新区40路易达孚(天津)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滨海新区28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滨海新区41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29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滨海新区42天津天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30天津泽希新材料有限公司滨海新区43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滨海新区31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44天津天海高压容器有限责任公司滨海新区32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滨海新区45国能(天津)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滨海新区33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金达热力有限公司滨海新区46天津键凯科技有限公司滨海新区34天津大无缝铜材有限公司滨海新区47天津医科大学和平区35丰益油脂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滨海新区48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和平区49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和平区62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西青区50天津财经大学河西区63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西青区51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河西区64天津东洋油墨有限公司西青区52天津市肿瘤医院河西区65天津信谊津津药业有限公司西青区53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河西区66天津工业大学西青区54中交(天津)疏浚工程有限公司河西区67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西青区55南开大学南开区68天津市供热发展有限公司西青区56天津大学南开区69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西青区57天津丰田汽车锻造部件有限公司东丽区70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青区58昂高(天津)有限公司东丽区71天津荣程祥矿产有限公司津南区59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东丽区72东海橡塑(天津)有限公司津南区60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东丽区73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津南区61天津城建大学西青区74天津海晟供热有限公司津南区75天津大站水泥有限公司津南区88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武清区76采埃孚(天津)风电有限公司北辰区89信义玻璃(天津)有限公司武清区77天津市大地工贸有限公司北辰区90天津日进汽车系统有限公司武清区78天津天士力现代中药资源有限公司北辰区91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武清区79天津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北辰区92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宝坻区80天津华电北宸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北辰区93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宝坻区81高丘六和(天津)工业有限公司北辰区94天津市津久带钢有限公司静海区82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清区95天津市舜日实业有限公司静海区83天津市顺运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武清区96天津市源泰建丰钢管制造有限公司静海区84天津臻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清区97天津诚发钢铁有限公司静海区85天津帕克耐科技有限公司武清区98天津市友发德众钢管有限公司静海区86天津新伟祥工业有限公司武清区99天津市瑞通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静海区87天津达祥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武清区100天津市宇恒预应力钢绞线制造有限公司静海区101天津市有勇钢管有限公司静海区107天津市宏冠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静海区102天津市富仁板带有限公司静海区108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蓟州区103天津华源时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静海区109天津国能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蓟州区104天津市天洋发线材有限公司静海区110天津金鹏铝材制造有限公司蓟州区105天津友发瑞达交通设施有限公司静海区111天津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蓟州区106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静海区 
  • 天津市“十五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公开遴选研究单位公告 2024-05-31
    “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承上启下的关键攻坚期,也是推动天津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关键时期。研究和编制好我市“十五五”规划,对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先行区示范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具有重要意义。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民主参与度,现将天津市“十五五”规划前期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课题内容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的“十五五”规划前期课题共21个。围绕研究确定全市“十五五”规划的指导方针和目标指标,提出“十五五”时期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基本思路、中国式现代化先行区示范区建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等课题。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提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进超大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等课题。对标国家重点领域,提出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能级、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人口高质量发展等课题。具体内容参见《天津市“十五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指南》(附件1)。二、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咨询企业等有关智库机构均可参加选聘。申报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二)具体要求1.课题研究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相关理论支撑,又要注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重数据、案例分析,提出符合天津实际的、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2.每项课题明确1名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须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3.课题负责人须按要求参加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议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课题负责人申报的课题不应超过2个。三、选聘流程及相关要求(一)申报期限即日起—2024年6月10日。(二)材料报送可登录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s://fzgg.tj.gov.cn),下载《天津市“十五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指南》(附件1)和《天津市“十五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申请书》(附件2)。课题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择课题,认真如实填写《天津市“十五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申请书》(附件2),并以“申报课题序号—课题负责人姓名—申报单位名称”命名申报书。2024年6月10日前将申请书通过邮寄方式送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处(以邮戳时间为准),并在信封右上角处注明“天津市‘十五五’规划课题申请”字样。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版,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天津市‘十五五’规划课题申请”字样。(三)课题遴选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将按程序组织课题评审,从研究方案的科学性、创新性、可操作性以及课题组的团队实力、工作基础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择优遴选,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后,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四)进度要求课题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承担单位应于6月30日前形成开题报告,正式启动课题研究。8月30日前形成并提交课题中期报告,根据天津市发展改革委意见,对研究报告做进一步深化研究,于10月底前提交正式研究报告。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对课题最终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办理结题手续。(五)研究经费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对每个课题给予一定的研究经费资助。通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7号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处邮政编码:300040联 系 人:曹珑、李振辉联系电话:022-23142377传    真:022-23142091电子邮箱:sfzggwghc@tj.gov.cn附件:1.天津市“十五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指南      2.天津市“十五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申请书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      
  • 关于开展天津市发展改革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2024-05-28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有关要求,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现征集天津市发展改革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如存在问题线索,请于2024年6月15日前发送至sfzggwfgc@tj.gov.cn,邮件须明确问题具体内容。感谢您的监督!
  • 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公告 2024-05-2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现征集各类法律法规政策不平等对待企业的问题线索。如认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通过指定邮箱反映问题。(一)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服务;设置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审批、事前备案程序等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程序、中介服务事项;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设置审批或具有审批性质的备案程序;违法设置特许经营权或未经公平竞争授予企业特许经营权。(二)妨碍要素平等获取、自由流动和商品、服务自由流动。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歧视性补贴政策;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排斥、限制外地企业参加本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排斥、限制、强制外地企业在本地投资或设立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对外地企业在本地的投资或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歧视性待遇,侵害其合法权益;违法增设迁移条件,限制企业迁移或退出;对企业在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获取方面实行不合理的限制性规定。(三)影响生产经营成本。违法违规在财政补贴、要素获取、税收、环保标准、排污权限等方面给予特定企业优惠政策;违法违规安排财政支出与特定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违法违规减免、缓征特定经营者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税金等;违法要求经营者提供或扣留经营者各类保证金;违法违规在获取政府投资资金、贷款等融资方面设置歧视性要求。(四)影响企业生产经营。违法强制企业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违法披露或要求企业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为其他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提供便利条件;违法超越定价权限进行政府定价;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商品、服务的价格水平。(五)行政监管执法。违法对不同企业设置歧视性检查事项、检查频次;违法对不同企业区别设置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对特定企业作出明显具有歧视性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问题线索请于2024年9月30日前发送至fgql@chinalaw.gov.cn,邮件须明确存在问题的法律法规政策名称、文号(如有)、发布时间以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具体内容及相关说明。
  •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市成品油价格的公告 2024-05-15
    2024年第8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我市调整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4年5月15日24时起执行。天津市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表品  种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约定配送)(元/吨)(元/升)(元/吨)89号乙醇汽油(标准品)99307.41963092号乙醇汽油105267.991022695号乙醇汽油111228.45108220号柴油(标准品)88857.678585负10号柴油94188.149118负20号柴油98628.529562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2024年5月15日
  •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市成品油价格的公告 2024-04-29
    2024年第7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我市调整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4年4月29日24时起执行。天津市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表品  种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约定配送)(元/吨)(元/升)(元/吨)89号乙醇汽油(标准品)101657.59986592号乙醇汽油107758.181047595号乙醇汽油113858.65110850号柴油(标准品)91107.878810负10号柴油96578.349357负20号柴油101128.739812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2024年4月29日
  •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市成品油价格的公告 2024-04-16
    2024年第6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我市调整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4年4月16日24时起执行。天津市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表品  种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约定配送)(元/吨)(元/升)(元/吨)89号乙醇汽油(标准品)102357.64993592号乙醇汽油108498.241054995号乙醇汽油114638.71111630号柴油(标准品)91807.938880负10号柴油97318.419431负20号柴油101908.809890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2024年4月16日
  • 关于对重新核准天津·亿利生态公园(主题公园)项目进行公示的通知 2024-04-12
    为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旅游需求,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促进我市旅游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现拟对天津·亿利生态公园(主题公园)项目进行再次核准。项目单位为天津亿利金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生态岛片区,总用地面积368015.9平方米,分为北区和南区。北区用地面积155800.8平方米,已全部建设并正常运营。南区用地面积212215.1平方米,已建成旱雪用房、部分区域绿化及道路广场等附属设施。企业现将南区其余建设内容调整,调整后南区主要建设15处景点和设施,包括非洲狮馆、黑熊馆、鸵鸟馆、斑马馆、棕熊馆等。该项目为集生态观光、休闲体验于一体的综合性主题公园。根据《关于规范主题公园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规〔2018〕400号)等文件要求,我委正在对天津·亿利生态公园(主题公园)项目申请报告(调整报告)进行审核。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天津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津政办发〔2017〕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委联系。公示期: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9日 联系人:谢晓晓   联系电话:23142310
  •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4-04-12
    各区服务业主管部门、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工作要求,助力制造业立市发展战略,促进两业融合发展,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规〔2023〕1号)以及2024年度我市服务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抓紧开展组织申报工作,于5月20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纸质材料、可编辑电子版)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2024年4月8日    (联系人:沈  俊;     联系电话:23142562)
  •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市成品油价格的公告 2024-04-01
    2024年第5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我市调整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4年4月1日24时起执行。天津市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表品  种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约定配送)(元/吨)(元/升)(元/吨)89号乙醇汽油(标准品)100357.49973592号乙醇汽油106378.081033795号乙醇汽油112398.54109390号柴油(标准品)89857.768685负10号柴油95248.239224负20号柴油99738.619673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2024年4月1日
  • 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受理情况公示 2024-03-29
    根据有关规定,现对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受理情况进行公示。包括:项目名称、承担单位、申报方向、推荐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附件: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受理情况表2024年3月28日(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卢蔚,联系电话:23142462)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4-03-15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和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的部署,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打造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3〕4号)精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储备一批备选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一)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1.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投资(详见附件1)。2.支持集成电路发展(详见附件2)。3.支持新能源发展(详见附件3)。4.支持新材料发展(详见附件4)。5.支持轻工发展(详见附件5)。6.支持产业垂直整合项目建设(详见附件19)。(二)提高产业能级7.支持工业企业持续发展壮大(详见附件6)8.激励单项冠军(详见附件7)。(三)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9.推进智能制造试点(详见附件8、9)。10.建设智能化数字化应用场景(详见附件23、24)11.建设新型智能基础设施(详见附件10)12.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详见附件11)13.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详见附件12)14.推进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发展(详见附件13、14)(四)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15.支持创新平台发展(详见附件15、16、17、21、22)。16.推动新产品创新应用(详见附件12、18、20)二、项目申报(一)申报条件1.项目申请单位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均应在本市范围内。按照《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的相关规定,项目申请单位不能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信用主体。2.单位依法经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具备承担完成项目的能力。3.项目符合本通知的支持方向。4.项目建设所在地在本市范围内。5.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每年度内,同一个项目仅享受一次支持,同一个主体可享受最多3次支持。6.符合申报方向对应附件的要求。(二)申报程序附件1—18为工信方向,附件19—20为发改方向,附件21—23为科技方向,附件24为网信方向。1.各区工业和信息化、网信、发展改革、科技主管部门按上述方向分别组织本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2.请项目申请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按上述方向报送至所属区工业和信息化、网信、发展改革或科技主管部门。申报附件1—18工信方向,请项目申请单位登录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tjsps.tjiiti.org.cn),注册账号,按照页面指引填报项目信息,通过系统生成《项目申请书》,上传有关附件并提交;同时,报送各区工信主管部门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日到期后,系统将关闭申报和修改功能。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网信、发展改革、科技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和推荐,会同区财政部门将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上报对口市级主管部门;各区财政部门承诺配套。请各区工信主管部门通过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tjsps.tjiiti.org.cn),对所负责的本区项目进行初审和推荐。系统推荐应与推荐文件应保持一致。(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要求真实、清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请单位对提供的全部资料应保存完整以备查。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申请书(附件25)。(1)申报附件1—18工信方向,项目申请单位须通过系统生成项目申请书,请勿直接填报附件25。直接填报附件25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退回申报材料。(2)申报附件19—24方向,按照附件要求填报。2.申报方向对应附件中要求的材料。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4.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并下载本单位信用信息报告;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scjg.tj.gov.cn/gsxt)网站查询本单位信用信息,并打印本单位“信息类别分类”下“行政处罚信息”和“信用监管名单信息”页面。5.项目申请单位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含附注)。尚未完成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请附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含附注)和2023年12月财务报表。6.项目申请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四)材料要求1.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上述顺序装订,左侧胶装成册,书脊处注明申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申报方向。2.全套申报材料电子文档。请各区工信主管部门以“推荐区+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形式命名,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刻在一张光盘内,盘面标注推荐单位。文档格式详见各附件要求。(五)申报时间地点1.附件1—18方向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应于2024年3月18日前完成系统填报,2024年3月18日24:00将关闭系统项目申报功能。2024年3月21日前,各区工信主管部门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二份)、正式推荐文件(一式二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1楼105室)。不接受邮寄。2.附件19—24方向项目,各区网信、发改、科技主管部门按照附件要求,报送对口市级主管部门。具体要求以附件为准。3.逾期不报不再受理。三、相关要求(一)各项目申请单位应按通知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关材料,科学合理测算新增投入产出情况(详见《项目投入产出情况表》)。对于项目申请单位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恶意串通等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进行处理。(二)申请材料所有财务数据均填报项目申报单位个别财务报表数据,不得填写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三)项目申请单位如有问题,请电话咨询申报方向对应附件后相关业务处联系人。我局不委托任何机构提供项目咨询服务,不承诺评审结果,不索要项目申报材料或企业信息,请项目申请单位注意甄别。(四)请各项目申请单位对比本通知正文及附件相关要求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预通知》有无变化,按本通知的要求和模板完善后,再正式报送各区工信、网信、发改或科技主管部门。附件:1.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高质量投资项目申报指南 2.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3.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新能源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4.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新材料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5.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轻工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6.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工业企业持续发展壮大方向项目申报指南 7.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制造业单项冠军项目申报指南 8.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新模式应用项目申报指南 9.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和服务商项目申报指南 10.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11.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12.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13.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服务型制造项目申报指南 14.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设计项目申报指南 15.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16.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创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项目申报指南 17.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创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申报指南 18.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重点新材料首批次项目申报指南 19.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产业垂直整合项目申报指南 20.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推动新产品创新应用项目申报指南(创新成果产业化方向) 21.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技术创新中心研发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2.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市级重点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 23.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建设智能化数字化应用场景项目申报指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重大项目和平台方向) 24.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建设智能化数字化应用场景项目申报指南(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元宇宙方向) 25.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委网信办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2024年3月14日联系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金处 许可  联系电话:83608077;    市委网信办大数据管理处 梁爽  联系电话:88355058;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 张全  联系电话:23311481;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 韩秀栋 联系电话:58832972;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一处 路培 联系电话:23205677
  •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市成品油价格的公告 2024-03-04
    2024年第4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我市调整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4年3月4日24时起执行。天津市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表品  种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约定配送)(元/吨)(元/升)(元/吨)89号乙醇汽油(标准品)98357.34953592号乙醇汽油104257.921012595号乙醇汽油110158.37107150号柴油(标准品)87957.608495负10号柴油93238.059023负20号柴油97628.439462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2024年3月4日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预通知 2024-03-04
    各有关单位:为推进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3〕4号)精神,给项目申报单位尽可能提供更充足的准备时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现预发布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最终要求以正式项目申报指南为准,请关注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一)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1.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投资(详见附件1)。2.支持集成电路发展(详见附件2)。3.支持新能源发展(详见附件3)。4.支持新材料发展(详见附件4)。5.支持轻工发展(详见附件5)。6.支持产业垂直整合项目建设(详见附件19)。(二)提高产业能级7.支持工业企业持续发展壮大(详见附件6)8.激励单项冠军(详见附件7)。(三)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9.推进智能制造试点(详见附件8、9)。10.建设智能化数字化应用场景(详见附件23、24)11.建设新型智能基础设施(详见附件10)12.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详见附件11)13.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详见附件12)14.推进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发展(详见附件13、14)(四)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15.支持创新平台发展(详见附件15、16、17、21、22)。16.推动新产品创新应用(详见附件12、18、20)二、项目申报(一)申报条件1.项目申请单位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均应在本市范围内。按照《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的相关规定,项目申请单位不能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信用主体。2.单位依法经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具备承担完成项目的能力。3.项目符合本通知的支持方向。4.项目建设所在地在本市范围内。5.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每年度内,同一个项目仅享受一次支持,同一个主体可享受最多3次支持。6.符合申报方向对应附件的要求。(二)申报程序附件1—18为工信方向,附件19—20为发改方向,附件21—23为科技方向,附件24为网信方向。1.各区工业和信息化、网信、发展改革、科技主管部门按上述方向分别组织本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2.请项目申请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按上述方向报送至所属区工业和信息化、网信、发展改革或科技主管部门。申报附件1—18工信方向,请项目申请单位登录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tjsps.tjiiti.org.cn),注册账号,按照页面指引填报项目信息,通过系统生成《项目申请书》,上传有关附件并提交;同时,报送各区工信主管部门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日到期后,系统将关闭申报和修改功能。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网信、发展改革、科技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和推荐,会同区财政部门将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上报对口市级主管部门;各区财政部门承诺配套。请各区工信主管部门通过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tjsps.tjiiti.org.cn),对所负责的本区项目进行初审和推荐。系统推荐应与推荐文件应保持一致。(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要求真实、清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请单位对提供的全部资料应保存完整以备查。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申请书(附件25)。(1)申报附件1—18工信方向,项目申请单位须通过系统生成项目申请书,请勿直接填报附件25。直接填报附件25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退回申报材料。(2)申报附件19—24方向,按照附件要求填报。2.申报方向对应附件中要求的材料。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4.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并下载本单位信用信息报告;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scjg.tj.gov.cn/gsxt)网站查询本单位信用信息,并打印本单位“信息类别分类”下“行政处罚信息”和“信用监管名单信息”页面。5.项目申请单位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含附注)。尚未完成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请附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含附注)和2023年12月财务报表。6.项目申请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四)材料要求1.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上述顺序装订,左侧胶装成册,书脊处注明申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申报方向。2.全套申报材料电子文档。请各区工信主管部门以“推荐区+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形式命名,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刻在一张光盘内,盘面标注推荐单位。文档格式详见各附件要求。(五)申报时间地点1.附件1—18方向项目,申报截止日为2024年3月15日,各区工信主管部门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二份)、正式推荐文件(一式二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不接受邮寄。2.附件19—24方向项目,申报截止日为2024年3月15日,各区网信、发改、科技主管部门按照附件要求,报送对口市级主管部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逾期不报不再受理。三、相关要求(一)各项目申请单位应按通知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关材料,科学合理测算新增投入产出情况(详见《项目投入产出情况表》)。对于项目申请单位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恶意串通等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进行处理。(二)申请材料所有财务数据均填报项目申报单位个别财务报表数据,不得填写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三)项目申请单位如有问题,请电话咨询申报方向对应附件后我局相关业务处联系人。我局不委托任何机构提供项目咨询服务,不承诺评审结果,不索要项目申报材料或企业信息,请项目申请单位注意甄别。(四)请各项目申请单位随时关注我局网站“通知公告”(https://gyxxh.tj.gov.cn/ZWXX5652/TZGG644/2023n/),在正式申报指南印发后,对比通知正文和申报方向附件相关要求有无变化,完善后再正式报送各区工信、网信、发改或科技主管部门。附件:附件19-市发改委-支持产业垂直整合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0-市发改委-支持推动新产品创新应用项目申报指南(创新成果产业化方向)      附件25-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2024年2月29日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金处 许可  联系电话:83608077        市委网信办大数据管理处 梁爽  联系电话:88355058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 张全  联系电话:23311481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 韩秀栋  联系电话:58832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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