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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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等11个市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2098/2020-0081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发改规划〔2017〕192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

印发天津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十三五规划等11个市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天津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11个市重点专项规划的批复》(津政函〔201715),现将《天津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等11个市重点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重点专项规划是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的细化和延伸,是指导各领域十三五时期发展的重要文件。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强化规划实施保障,确保市重点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按期实现。

二、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结合职能分工,认真落实规划中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并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细化、实化。加强统筹协调,规划实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到2020年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目标倒排工作任务,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监督、动态监测及评估。

三、我委将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加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的指导、组织、衔接和协调,完善规划工作体制机制,推动规划顺利实施,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市重点专项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1.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天津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等11个市重点专项规划的批复

2.天津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3.天津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4.天津市循环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5.天津市商贸流通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6.天津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

7.天津市新型城镇化十三五规划

8.天津市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规划

9.天津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10.天津市社会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11.天津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三五规划

12.天津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十三五规划

 

 

 

 

201732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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