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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内文件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春庭园、绿庭园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2016-07-18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津发改价管【2016】604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春庭园、绿庭园
      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天津市惠民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春庭园、绿庭园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经审核,你公司在东丽区华明街弘程道以西承建的春庭园、绿庭园为定向安置住房,其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销售住宅的建筑面积为107156.51平方米,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4648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平方米5112元,每幢楼各门栋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你公司的备案价格,具体备案价格如下:
       春庭园 单位:元/平方米
      楼号
      门栋均价
      1门
      1号楼
      4648
      2号楼
      4648
      3号楼
      4648
      4号楼
      4648
      5号楼
      4648
      6号楼
      4648
      7号楼
      4648
      8号楼
      4648
      9号楼
      4648
      10号楼
      4648
      11号楼
      4648
      12号楼
      4648
      13号楼
      4648
      14号楼
      4648
      总体均价
      4648
       绿庭园 单位:元/平方米
      楼号
      门栋均价
      1门
      1号楼
      4648
      2号楼
      4648
      3号楼
      4648
      4号楼
      4648
      5号楼
      4648
      6号楼
      4648
      7号楼
      4648
      8号楼
      4648
      9号楼
      4648
      10号楼
      4648
      11号楼
      4648
      12号楼
      4648
      13号楼
      4648
      14号楼
      4648
      15号楼
      4648
      16号楼
      4648
      总体均价
      4648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2016年7月11日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宣布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16-07-15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 
      根据《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津政令125号)要求,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我委决定,自2016年7月25日起,对不再继续执行的10件市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 (目录见附件),现予公布。 
      附件:宣布废止的市发展改革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6年7月14日
      
  • 市发展改革委市新闻出版局关于核定天津市中小学教材价格的复函 2016-07-11

      津发改价费〔2016〕594号
      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天津市中小学教材价格的函》(津出集[2016]29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司法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下放教材及部分服务价格定价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9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15〕800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中小学教材价格及有关规定函复如下:
      一、列入教育部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教科书,及列入本市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其印张单价、封面价格、插页单价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确定。
      二、中小学教科书和教辅材料价格仍按照现行价格执行,印张单价、封面价格、插页单价按照不同纸张规格、定量和印刷色数分别核定:
      (一)非循环使用教科书正文印张、封面、插页价格见附件1;循环使用教科书正文印张、封面、插页价格见附件2;教辅材料基准价格见附件3。其他非标准纸张规格的教材价格,参照上述教材价格标准,按照相近就低原则确定。
      (二)试用50克、60克轻型纸印刷的中小学教材,其正文印张价格分别按相同色数和纸张规格的70克、80克胶版纸价格标准执行。
      (三)教学地图册(正反八色、使用木浆含量70%以上的80克地图专用纸),890毫米×1240毫米纸张规格的印张单价为1.37元,787毫米×1092毫米纸张规格的印张单价为1.14元,封面、插页不另行加价。
      (四)与教材配套销售的光盘价格每张不超过5.00元,磁带每盘不超过6.50元。
      三、教材零售价格的计算及审核
      (一)教材零售价格的计算公式
      教材零售价格=[印张单价×印张数量+封面价格+插页价格×插页数量]×(1+增值税率)。
      教学地图册零售价格根据规定的印张单价和印张数量确定,不再另外增加插页价格和封面价格。
      教材零售价格尾数保留到分,实行三、七作五,二舍八入的取舍办法。
      (二)请你公司依据上述规定及计算公式严格核算我市教材零售价格,按照规定程序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教材出版单位要如实提供有关教材的成本、用纸规格和定量、印刷色数、印张数量、插页数量等相关资料。
      四、有关要求
      (一)各出版单位应在教材版权页标明价格批准文号、零售价格、印张数量、印刷数量等内容,在封底标明零售价格、价格批准文号等内容。与教材配套的光盘或录音磁带零售价格应单独标示于包装表面,不得与相配套的教材合并。
      (二)各出版单位要做好价格公示工作,于每学期开学前在本单位互联网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所出版的所有教材价格情况,包括开本、印张数、零售价格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执行国家教材出版有关技术标准。教材出版单位要按照《中小学教科书幅面尺寸及版面通用标准(GB/T18358-2001)》合理设定教材版心、字号和行距,不得通过有意扩大页边距、字号和行距等方式,变相增加教材印张数量,提高教材价格。合理选用教材纸张,教材出版单位要本着经济实用原则,合理选择教材用纸。按照经济实用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封面、插页用纸克重进行必要控制。要加强对教材版式等技术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通过技术标准复核后的教材,方可申报核定价格。
      五、本通知自2016年7月12日起执行。市物价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学录音磁带价格的复函》(津价费[2006]152号)、市物价局、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外省市直供我市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津价费[2006]167号)即行废止。
       
      附件:1.非循环使用教科书价格表
      1-1 各种纸张规格教科书正文印张单价表
       1-2各种纸张规格教科书封面价格表
      1-3各种纸张规格教科书插页价格表
      2.循环使用教科书价格表
      2-1各种纸张规格教科书正文印张单价表
      2-2各种纸张规格教科书封面价格表
      2-3各种纸张规格教科书插页价格表
      3.教辅材料基准价格表
      3-1各种纸张规格教辅材料正文印张单价表
      3-2各种纸张规格教辅材料封面价格表
       
       
       
       
      市发展改革委 市新闻出版局
      2016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1
       
      787毫米×1092毫米纸张规格
      教科书正文印张基准价表
      单位:元/印张
      色数
      纸张克重
      单 色
      正反两色
      双 色
      正反四色
      彩 色
      正反八色
      52克
      0.369
      55克
      0.406
      0.459
      60克
      0.454
      0.523
      0.718
      70克
      0.618
      0.762
      80克
      0.671
      0.805
      90克(铜版)
      1.202
      105克(铜版)
      1.297
      该表为不含税价。
       
       
       
      890毫米×1240毫米纸张规格
      教科书正文印张基准价表
      单位:元/印张
      色数
      纸张克重
      单 色
      正反两色
      双 色
      正反四色
      彩 色
      正反八色
      52克
      0.447
      55克
      0.494
      0.554
      60克
      0.551
      0.632
      0.868
      70克
      0.746
      0.922
      80克
      0.812
      0.972
      90克(铜版)
      1.454
      105克(铜版)
      1.570
      该表为不含税价。
       
      850毫米×1168毫米纸张规格
      教科书正文印张基准价表
      单位:元/印张
      色数
      纸张克重
      单 色
      正反两色
      双 色
      正反四色
      彩 色
      正反八色
      52克
      0.424
      55克
      0.467
      0.528
      60克
      0.522
      0.602
      0.826
      70克
      0.711
      0.877
      80克
      0.772
      0.926
      90克(铜版)
      1.383
      105克(铜版)
      1.491
      该表为不含税价。
       
       
       
      880毫米×1230毫米纸张规格
      教科书正文印张基准价表
      单位:元/印张
      色数
      纸张克重
      单 色
      正反两色
      双 色
      正反四色
      彩 色
      正反八色
      52克
      0.442
      55克
      0.487
      0.550
      60克
      0.544
      0.628
      0.862
      70克
      0.742
      0.915
      80克
      0.805
      0.966
      90克(铜版)
      1.443
      105克(铜版)
      1.556
      该表为不含税价。
      附件1-2
       
      787×1092毫米纸张规格教科书封面基准价表
      单位:元/个
      色 数
       
      纸张克重
      32开本
      (单面四色)
      32开本
      (双面五色)
      32开本
      (双面六色)
      32开本
      (双面八色)
      16开本
      (单面四色)
      16开本
      (双面五色)
      16开本
      (双面六色)
      16开本
      (双面八色)
      120克胶版
      0.147
      0.154
      0.157
      0.177
      0.294
      0.308
      0.314
      0.354
      150克胶版
      0.175
      0.182
      0.185
      0.205
      0.350
      0.364
      0.370
      0.410
      128克铜版
      0.195
      0.202
      0.205
      0.225
      0.390
      0.404
      0.410
      0.450
      157克铜版
      0.214
      0.221
      0.224
      0.244
      0.428
      0.442
      0.448
      0.488
      覆膜
      0.092
      0.092
      0.092
      0.092
      0.184
      0.184
      0.184
      0.184
      上光油
      0.092
      0.092
      0.092
      0.092
      0.184
      0.184
      0.184
      0.184
      该表为不含税价。
       
       
       
      890×1240毫米纸张规格教科书封面基准价表
      单位:元/个
      色 数
       
      纸张克重
      32开本
      (单面四色)
      32开本
      (双面五色)
      32开本
      (双面六色)
      32开本
      (双面八色)
      16开本
      (单面四色)
      16开本
      (双面五色)
      16开本
      (双面六色)
      16开本
      (双面八色)
      120克胶版
      0.179
      0.187
      0.191
      0.215
      0.358
      0.374
      0.382
      0.430
      150克胶版
      0.214
      0.222
      0.226
      0.250
      0.428
      0.444
      0.452
      0.500
      128克铜版
      0.244
      0.252
      0.256
      0.280
      0.488
      0.504
      0.512
      0.560
      157克铜版
      0.267
      0.275
      0.279
      0.303
      0.534
      0.550
      0.558
      0.606
      覆膜
      0.111
      0.111
      0.111
      0.111
      0.222
      0.222
      0.222
      0.222
      上光油
      0.111
      0.111
      0.111
      0.111
      0.222
      0.222
      0.222
      0.222
      该表为不含税价。
       
       
      850×1168毫米纸张规格教科书封面基准价表
      单位:元/个
      色 数
       
      纸张克重
      32开本
      (单面四色)
      32开本
      (双面五色)
      32开本
      (双面六色)
      32开本
      (双面八色)
      16开本
      (单面四色)
      16开本
      (双面五色)
      16开本
      (双面六色)
      16开本
      (双面八色)
      120克胶版
      0.169
      0.177
      0.181
      0.204
      0.338
      0.354
      0.361
      0.407
      150克胶版
      0.201
      0.209
      0.213
      0.236
      0.403
      0.419
      0.426
      0.472
      128克铜版
      0.224
      0.232
      0.236
      0.259
      0.449
      0.465
      0.472
      0.518
      157克铜版
      0.246
      0.254
      0.258
      0.281
      0.492
      0.508
      0.515
      0.561
      覆膜
      0.106
      0.106
      0.106
      0.106
      0.212
      0.212
      0.212
      0.212
      上光油
      0.106
      0.106
      0.106
      0.106
      0.212
      0.212
      0.212
      0.212
      该表为不含税价。
       
       
       
      880×1230毫米纸张规格教科书封面基准价表
      单位:元/个
      色 数
       
      纸张克重
      32开本
      (单面四色)
      32开本
      (双面五色)
      32开本
      (双面六色)
      32开本
      (双面八色)
      16开本
      (单面四色)
      16开本
      (双面五色)
      16开本
      (双面六色)
      16开本
      (双面八色)
      120克胶版
      0.176
      0.185
      0.188
      0.212
      0.353
      0.370
      0.377
      0.425
      150克胶版
      0.210
      0.218
      0.222
      0.246
      0.420
      0.437
      0.444
      0.492
      128克铜版
      0.234
      0.242
      0.246
      0.270
      0.468
      0.485
      0.492
      0.540
      157克铜版
      0.257
      0.265
      0.269
      0.293
      0.514
      0.530
      0.538
      0.586
      覆膜
      0.110
      0.110
      0.110
      0.110
      0.221
      0.221
      0.221
      0.221
      上光油
      0.110
      0.110
      0.110
      0.110
      0.221
      0.221
      0.221
      0.221
      该表为不含税价。
      附件1-3
       
      787×1092毫米纸张规格教科书插页基准价表
      单位:元/页(正反面)
      色 数
       
      纸张克重
      32开本 (正反四色)
      32开本 (正反八色)
      16开本 (正反四色)
      16开本 (正反八色)
      80克胶版
      0.066
      0.074
      0.132
      0.148
      90克胶版
      0.076
      0.083
      0.152
      0.166
      105克铜版
      0.085
      0.100
      0.170
      0.200
      128克铜版
      0.090
      0.111
      0.180
      0.222
      该表为不含税价。
       
       
       
      890×1240毫米纸张规格教科书插页基准价表
      单位:元/页(正反面)
      色 数
       
      纸张克重
      32开本 (正反四色)
      32开本 (正反八色)
      16开本 (正反四色)
      16开本 (正反八色)
      80克胶版
      0.079
      0.089
      0.158
      0.178
      90克胶版
      0.091
      0.100
      0.182
      0.200
      105克铜版
      0.102
      0.120
      0.204
      0.240
      128克铜版
      0.108
      0.133
      0.216
      0.266
      该表为不含税价。
       
      850×1168毫米纸张规格教科书插页基准价表
      单位:元/页(正反面)
      色 数
       
      纸张克重
      32开本 (正反四色)
      32开本 (正反八色)
      16开本 (正反四色)
      16开本 (正反八色)
      80克胶版
      0.076
      0.085
      0.152
      0.170
      90克胶版
      0.087
      0.095
      0.175
      0.191
      105克铜版
      0.098
      0.115
      0.196
      0.230
      128克铜版
      0.104
      0.128
      0.207
      0.255
      该表为不含税价。
       
       
       
       
       
       
      880×1230毫米纸张规格教科书插页基准价
      单位:元/页(正反面)
      色 数
       
      纸张克重
      32开本 (正反四色)
      32开本 (正反八色)
      16开本 (正反四色)
      16开本 (正反八色)
      80克胶版
      0.079
      0.089
      0.158
      0.178
      90克胶版
      0.091
      0.100
      0.182
      0.199
      105克铜版
      0.102
      0.120
      0.204
      0.240
      128克铜版
      0.108
      0.133
      0.216
      0.266
      该表为不含税价。
       
       
       
      附件2-1
       
      787毫米×1092毫米纸张规格
      循环使用教科书正文印张基准价表
       
      单位:元/印张
       色数纸张克重                   
      单色
      双色
      彩色
      正反两色
      正反四色
      正反八色
      52克
      0.421
      55克
      0.464
      0.524
      60克
      0.518
      0.598
      0.821
      70克
      0.707
      0.871
      80克
      0.767
      0.920
      90克(铜版)
      1.374
      105克(铜版)
      1.482
      该表为不含税价
       
       
       
       
       
       
       
       
      890毫米×1240毫米纸张规格
      循环使用教科书正文印张基准价表
       
      单位:元/印张
       色数纸张克重                   
      单色
      双色
      彩色
      正反两色
      正反四色
      正反八色
      52克
      0.511
      55克
      0.564
      0.634
      60克
      0.630
      0.722
      0.992
      70克
      0.852
      1.054
      80克
      0.928
      1.111
      90克(铜版)
      1.662
      105克(铜版)
      1.794
      该表为不含税价
       
       
       
       
       
       
       
       
       
       
       
      附件2-2
       
      787×1092毫米纸张规格
      循环使用教科书封面基准价表
       
      单位:元/个
       色数
      克重
      32开本 单面四色
      32开本 双面五色
      32开本 双面八色
      16开本 单面四色
      16开本 双面五色
      16开本 双面八色
      120克胶版
      0.176
      0.185
      0.212
      0.353
      0.370
      0.425
      150克胶版
      0.210
      0.218
      0.246
      0.420
      0.437
      0.492
      128克铜版
      0.234
      0.242
      0.270
      0.468
      0.485
      0.540
      157克铜版
      0.257
      0.265
      0.293
      0.514
      0.530
      0.586
      覆膜
      0.110
      0.110
      0.110
      0.221
      0.221
      0.221
      上光油
      0.110
      0.110
      0.110
      0.221
      0.221
      0.221
      该表为不含税价
       
       
       
      890×1240毫米纸张规格
      循环使用教科书封面基准价表
       
      单位:元/个
       色数
       克重
      32开本 单面四色
      32开本 双面五色
      32开本 双面八色
      16开本 
      单面四色
      16开本 
      双面五色
      16开本 双面八色
      120克胶版
      0.215
      0.224
      0.258
      0.430
      0.449
      0.516
      150克胶版
      0.257
      0.266
      0.300
      0.514
      0.533
      0.600
      128克铜版
      0.293
      0.302
      0.336
      0.586
      0.605
      0.672
      157克铜版
      0.320
      0.330
      0.364
      0.641
      0.660
      0.727
      覆膜
      0.133
      0.133
      0.133
      0.266
      0.266
      0.266
      上光油
      0.133
      0.133
      0.133
      0.266
      0.266
      0.266
      该表为不含税价
       
      附件2-3
       
      787×1092毫米纸张规格
      循环使用教科书插页基准价
       
       单位:元/页(正反面)
       色数
       
      克重
      32开本 (正反四色)
      32开本 (正反八色)
      16开本 (正反四色)
      16开本 (正反八色)
      80克胶版
      0.079
      0.089
      0.158
      0.178
      90克胶版
      0.091
      0.100
      0.182
      0.199
      105克铜版
      0.102
      0.120
      0.204
      0.240
      128克铜版
      0.108
      0.133
      0.216
      0.266
      该表为不含税价
       
       
       
       
       
      890×1240毫米纸张规格
      循环使用教科书插页基准价
       
       单位:元/页(正反面)
       色数
       
      克重
      32开本 (正反四色)
      32开本 (正反八色)
      16开本 (正反四色)
       16开本 (正反八色)
      80克胶版
      0.095
      0.107
      0.190
      0.214
      90克胶版
      0.109
      0.120
      0.218
      0.240
      105克铜版
      0.122
      0.144
      0.245
      0.288
      128克铜版
      0.130
      0.160
      0.259
      0.319
      该表为不含税价
      附件3-1
       
      787毫米×1092毫米纸张规格
      教辅材料正文印张基准价表
       
       单位:元/印张
      色数
      纸张克重
      单 色
      正反两色
      双 色
      正反四色
      55克及50克轻型
      0.8
       
      60克
      0.86
      0.96
      70克
       
      1.02
      该表为最高基准价格,不含税。
       
       
       
       
       
       
      890毫米×1240毫米纸张规格
      教辅材料正文印张基准价表
       
       单位:元/印张
      色数
      纸张克重
      单 色
      正反两色
      双 色
      正反四色
      55克及50克轻型
      0.96
       
      60克
      1.05
      1.15
      70克
       
      1.24
      该表为最高基准价格,不含税。
      附件3-2
       
      787×1092毫米纸张规格
      教辅材料封面基准价表
       
      单位:元/个
      开 本
      色 数
       
      克重
      32开本
      (单面四色)
      32开本
      (双面五色)
      32开本
      (双面六色)
      32开本
      (双面八色)
      16开本
      (单面四色)
      16开本
      (双面五色)
      16开本
      (双面六色)
      16开本
      (双面八色)
      128克铜版
      0.41
      0.417
      0.42
      0.44
      0.56
      0.574
      0.58
      0.62
      157克铜版
      0.44
      0.447
      0.45
      0.47
      0.62
      0.634
      0.64
      0.68
      上光油
      0.12
      0.12
      0.12
      0.12
      0.2
      0.2
      0.2
      0.2
      该表为最高基准价格,不含税。
       
       
       
      890×1240毫米纸张规格
      教辅材料封面基准价表
       
      单位:元/个
      开 本
      色 数
       
      克重
      32开本
      (单面四色)
      32开本
      (双面五色)
      32开本
      (双面六色)
      32开本
      (双面八色)
      16开本
      (单面四色)
      16开本
      (双面五色)
      16开本
      (双面六色)
      16开本
      (双面八色)
      128克铜版
      0.49
      0.498
      0.502
      0.526
      0.67
      0.686
      0.694
      0.742
      157克铜版
      0.52
      0.528
      0.532
      0.556
      0.75
      0.766
      0.774
      0.822
      上光油
      0.144
      0.144
      0.144
      0.144
      0.24
      0.24
      0.24
      0.24
      该表为最高基准价格,不含税。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佳和兰庭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通知 2016-07-08

      津发改价管〔2016〕570号
      市国土房管局:
      你局《关于确定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的函》(津国土房保办函字【2016】545号)收悉。根据《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政府令第54号),结合我市房屋租赁市场租金水平,现就核定佳和兰庭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一)佳和兰庭的1—12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95300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8元。
      (二)亲和雅园的1—21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120100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8元。
      (三)亲和安园的1—20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129700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8元。
      (四)亲和康园的1—15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109600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8元。
      (五)亲和儒园的1—6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8元。
      (六)亲和静园的1—15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152400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8元。
      (七)亲和福园的1—4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8300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8元。
      (八)亲和泽园的1—3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45900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8元。
      (九)亲和祥园的1—3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9700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8元。
      (十)亲和泰园的1—4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29900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8元。
      (十一)亲和润园的1—8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69600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8元。
      (十二)盛青园的1—10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58600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2元。
      (十三)盛锦园的1—16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107300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2元。
      (十四)盛泽园的1—11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100300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2元。
      (十五)盛逸园的1—14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113300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2元。
      (十六)盛福园的1—22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164400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2元。
      (十七)盛泰园的1—10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77100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2元。
      (十八)泓林园的1—9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84500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26元。
      (十九)泓春园的1—15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154500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26元。
      (二十)泓荷园的1—5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46000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26元。
      (二十一)泓天园的1—6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72600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26元。
      (二十二)恒惠馨园的1—7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67400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21元。
      (二十三)恒惠佳园的1—11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81500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21元。
      (二十四)江南春色的13、14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21元。
      (二十五)津畔名轩的1、2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24400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35元。
      (二十六)锦润名轩的1—5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69400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29元。
      (二十七)盛宁家园的1—11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110200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24元。
      (二十八)普泽家园的1—5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61400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20元。
      (二十九)普润家园的1—12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101000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20元。
      (三十)南岸家园的15—17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8元。
      (三十一)惠众家园的1—16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157000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27元。
      (三十二)民康园的1—6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64300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21元。
      二、公共租赁住房的顶层房屋租金调减10%,整套住房无朝南窗户的租金调减10%。
      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依照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月收取,应收租金计算到元,元以下按四舍五入。
      四、公共租赁住房应本着经济、环保的原则进行适当装修,具备基本使用功能。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期间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承租人使用公共租赁住房发生的水、电、气、热、通讯、有线电视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五、以上规定自2016年7月10日起执行。
       
                      
       
       
       
       2016年7月1日
      
  • 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病房床位价格的通知 2016-06-30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文件
       
       
       
       
      津发改价综〔2016〕490号
       
      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关于
      规范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病房床位价格的通知
      各区县发改委、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公安、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中央驻津医院: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1170号)文件精神,现将规范我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病房床位价格问题通知如下:
      为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自2016年7月1日起,不再单独核定医院病房床位价格,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一、归并现行普通住院病房床位价格
      双人间50元/床日,3-4人间40元/床日,4人以上间30元/床日。现行价格低于规定标准的可调整到相应标准,高于的暂不做调整。
      二、统一新建普通住院病房床位价格
      7月1日以后新落成医院病房:
      二级医院:双人间65元/床日,3-4人间50元/床日,4人以上间30元/床日。
      三级医院:双人间75元/床日,3-4人间60元/床日,4人以上间30元/床日。
      三、母婴同室产妇床位按上述相应病房床位价格收取,母婴同室病房中新生儿(婴儿)床位价格10元/床日。
      四、重症监护病房床位价格
      重症监护病房(指经市卫生计生委批准的专用重症监护病房,如ICU、CCU、RCU、NICU、EICU等):二级医院60元/床日,三级医院80元/床日。层流洁净重症监护病房:二级医院80元/床日,三级医院100元/床日。
      五、层流净化病房床位价格
      千级层流净化病房260元/床日,百级层流净化病房300元/床日。
      六、特殊防护病房床位价格
      将核素内照射治疗病房、血液病隔离病房、烧伤隔离病房、万级层流净化病房等归并为特殊防护病房,床位价格100元/床日。以上病房要符合国家或我市规范的内涵标准。
      七、以上床位价格均含医疗废物处置费2.5元/床日。本着自愿使用原则,医院提供陪床设施,可收取陪床床位费10元/床日。
      八、安定、安宁、安康医院,以及天津新生医院住院病房床位价格暂不做调整,按现行价格执行。
      九、放开特需住院病房、普通住院病房单人间床位价格,由医院自主制定。
      病房床位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各医院应严格按照病房类别和床位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政策,制定本医院的具体价格。
      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救援拖运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6-06-22

      津发改价费〔2016〕509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
      救援拖运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救援拖运服务单位:
      为规范车辆救援拖运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204号)规定,经研究,重新核定我市救援拖运服务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本市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和开放式公路从事车辆救援拖运服务的合法经营单位,实施救援服务时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救援托运收费为最高收费标准,经营单位可根据实际作业情况向下浮动。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救援拖运经营单位应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在接受委托的前提下,开展救援拖运服务。未经委托不得强行拖运和收费。
      三、实施救援拖运车辆应当按照就近停放的原则,距离在10公里(含10公里)以内的,按照附表中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超过10公里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0公里加收100元(不足10公里按10公里计算)。
      四、在救援服务过程中,一台拖车拖运2台以上车辆的,被拖车辆每辆均按相应收费标准的80%收费。
      五、接受车主(或驾驶员)委托的救援车辆已达现场,因车主(或驾驶员)单方原因取消施救的,按故障车拖运相应收费标准的1/2收取空驶费。
      六、实施救援拖运需租用设备施工的,由救援拖运公司按照相关行业的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据实收取。
      七、受客户委托,开展上述救援拖运服务内容以外的其它业务时,可采取双方协商的办法确定收费标准。
      八、救援拖运服务属于经营性收费,各收费单位要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公示救援拖运收费项目和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救援拖运服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对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
      九、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天津市车辆救援拖运服务收费标准
       
       
       
       2016年6月20日
       
       
       
       
       
      附件
       
      天津市车辆救援拖运服务收费标准
       单位:元
       
      二 轮
      摩托车
      三 轮
      机动车
      7座以下客车,2吨以下(含2吨)货车
      8座至19座客车,2吨至5吨(含5吨)货车
      20座至39座客车,5吨至10吨(含10吨)货车
      40座以上客车,10吨至15吨(含15吨)货车
      15吨以上货车
      故障车拖运费
      100
      150
      200
      300
      400
      800
      1000
      交通事故作业费
      150
      200
      400
      600
      1100
      1600
      2800
      交通事故复杂作业费
      250
      300
      900
      1800
      2000
      3200
      4100
      交通事故特种作业费
      300
      350
      2700
      4100
      4500
      6300
      7500
      备注
      1、作业现场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复杂作业:距高压线三米以内;在高速公路;在雪、雾恶劣天气或结冰道路;在桥梁、涵洞上实施救援;夜间(指0时至4时)实施救援;车辆侧翻、仰翻或超过核定载质量的30%至1倍的车辆。同时具备两种以上复杂作业条件的,不得叠加重复收费。
      2、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种作业:掉入河流、河沟的车辆;装载危险品或易燃易爆品的车辆;超过核定载质量1倍(不含1倍)以上的车辆。同时具备两种以上特种作业条件时不得叠加重复收费。
      同时具有特种作业和复杂作业条件时,按照特种作业的收费标准收取。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精武镇渔光互补等光伏项目上网电价的通知 2016-06-20

      津发改价管〔2016〕484号
      天津昱电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华电北宸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通威渔光一体(天津宝坻)有限公司;市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现就西青区精武镇渔光互补等4个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审核,天津西青区精武镇渔光互补二期10MWp光伏发电项目、天津华电大港刘岗庄70MWp光伏发电项目、通威渔光一体20 MWp光伏发电项目和通威渔光一体40 MWp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均按本市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执行,即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
      全部投运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95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
      未全部投运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88元。
      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在本市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以内的部分,由市电力公司结算;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三、上述4个光伏发电项目的经营单位和市电力公司要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发电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2016年6月7日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6-06-03

      津发改价费〔2016〕436号
      市知识产权局:
      你局《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津知函政字[2016]2号)收悉。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国知办函字[2016]32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规定。经研究,现将我市调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同意调整本市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标准。具体为:科目一:专利法律知识考试收费标准由每人每科45元调整为43元(含上缴国家13元);科目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由每人每科45元调整为43元(含上缴国家13元);科目三:专利代理实务考试由每人每科45调整为47元。
      二、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三、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并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价格、财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2016年5月26日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津市天华实验中学高中学费标准的批复 2016-06-03

      津发改价费〔2016〕457号
      津南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提高天津市天华实验中学高中学费标准的请示》(津南发改价[2016]134号)收悉。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及《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2]1341号)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自2016年招收新生起,天津市天华实验中学高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年9500元,原在校生学费标准仍按照每生每学年7500元执行。该校住宿费标准仍按照每生每学年800元执行。学校为学生代收代办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学校不得擅自变更学费标准,违者按价格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查处。
      三、接此文件后,请通知天华实验中学到你委办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登记(审核)证》手续,并请你委做好对该校收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四、上述规定自2016年秋季开学之日起执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津市天华实验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津发改价费[2013]506号)即行废止。
       
       
       
       
      2016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津市静文高级中学学费标准的批复 2016-06-03

      津发改价费〔2016〕456号
      西青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调整静文高级中学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西青发改价费[2016]4号)收悉。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及《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2]1341号)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自2016年招收新生起,天津市静文高级中学高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原在校生学费标准仍按照每生每学年10000元执行;住宿费标准仍按照每生每学年1000元执行。学校为学生代收代办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学校不得擅自变更学费标准,违者按价格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查处。
      三、接此文件后,请通知静文高级中学到你委办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登记(审核)证》手续,并请你委做好对该校收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四、上述规定自2016年秋季开学之日起执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津市静文高级中学学费标准的批复》(津发改价费[2013]504号)即行废止。
       
       
       
       
      2016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津市津英中学初中学费标准的批复 2016-06-03

      津发改价费〔2016〕455号
      南开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调整天津市津英中学初中学费的请示》(南发改字[2016]5号)收悉。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及《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2]1341号)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自2016年招收新生起,天津市津英中学初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原在校初中生学费标准仍按照每生每学年6000元执行。学校为学生代收代办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学校不得擅自变更学费标准,违者按价格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查处。
      三、接此文件后,请通知津英中学到你委办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登记(审核)证》手续,并请你委做好对该校收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四、上述规定自2016年秋季开学之日起执行。
       
       
       
       
      2016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 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电水气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6-06-03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市供热办公室、市能源集团、市电力公司、市水务集团、有关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养老促进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129号),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对我市养老服务机构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价格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价格标准
      (一)用电价格。不执行阶梯电价制度,暂按本市规定的居民生活类中的非居民用电价格执行。
      (二)用水价格。不执行居民阶梯水价,按当地规定的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类价格执行。
      (三)用气价格。管道天然气价格不执行居民阶梯气价,按当地规定的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类价格执行。
      (四)用热价格。按当地规定的居民住宅集中供热价格执行。
      二、价格优惠政策实施范围
      上述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价格政策适用于民政部门认定的养老服务机构,但不包含养老服务机构将房屋出租,且从事其它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用电、用水、用气、用热部分。
      三、养老服务机构认定
      本通知所指的养老服务机构,是指经行政审批部门批准设立,获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为老年人提供住养、生活护理等综合性服务的养老机构,以及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的社区老年服务中心和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四、相关配套措施
      (一)各级民政部门要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的审核认定工作,及时将养老服务机构筹建、设立、变更、注销等信息公开,或告知有关部门和经营单位。
      (二)各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经营单位要按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办理手续,并予以公布。确保对养老服务机构的价格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有关经营单位落实上述价格政策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
      执行。
       
       
       
       
      市发展改革委 市民政局
      2016
      年
      5
      月
      31
      日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云江新苑 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2016-06-02

      津发改价管【2016】451号
      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云江新苑小区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经审核,你公司在河西区泗水道与梅林路交口东南侧承建的云江新苑小区为定向安置住房,其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销售住宅的建筑面积为131985.26平方米,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633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平方米6963元,每幢楼各门栋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你公司的备案价格,具体备案价格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楼号
      门栋均价
      1门
      1号楼
      6330
      2号楼
      6330
      3号楼
      6330
      4号楼
      6330
      5号楼
      6330
      6号楼
      6330
      7号楼
      6330
      8号楼
      6330
      9号楼
      6330
      10号楼
      6330
      11号楼
      6330
      12号楼
      6330
      13号楼
      6330
      14号楼
      6330
      15号楼
      6330
      总体均价
      6330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2016年6月1日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天津市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16-05-31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
      文件
      津发改经贸〔2016〕377号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2016年度天津市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物流业加快发展,根据天津市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2016年度天津市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抓紧开展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于2016年5月31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书面材料、电子版)报送市发展改革委,逾期无效。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 齐晓申 邢杰 电话:23142260
      电子邮箱: fgwsmc@163.com
      市财政局: 李彦君 电话:23303740-2631
      电子邮箱:czjjjec@163.com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2016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6年度天津市物流业
      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物流业发展,加强和规范2016年度天津市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投入,提升产业能级,增强核心竞争力,特制定《申报指南》。
      一、2016年物流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领域
      1.农产品物流工程。重点是建设大宗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冷链运输等设施,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要节点的冷链设施水平,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
      2.制造业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工程。重点是建设与制造业企业紧密配套、有效衔接的仓储配送设施等,传统运输、仓储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
      3.物流园区工程。重点是建设服务“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天津自贸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的经区县及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物流园区内的物流项目。
      4.城乡物流配送工程。重点是建设连锁企业区域配送中心、城乡配送中心、城市配送公共服务平台等,形成城乡消费品和农资配送网络体系。
      5.电子商务物流工程。重点是建设支撑电子商务发展的仓储配送基地、与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快递转运中心等物流设施,整合配送资源,构建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平台和配送网络。
      6.物流信息平台工程。通过提升信息技术水平和服务功能,整合区域物流业资源,建设区域性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应急物资管理等行业性物流信息平台项目。
      二、申报项目应具备条件
      2016年度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以上重点支持领域,并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建成后能够形成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我市物流业发展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请在申报材料中说明。
      2.项目承担单位须为在我市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3. 项目立项、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手续必须齐全,工程建设依法公开招标,建设资金全部落实,项目应合规在建或具备开工条件并确定即将开工建设,已竣工项目不得上报。
      4. 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请一项专项资金,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同一项目确因特殊情况需申请多项专项资金的,必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原因。
      三、申报项目时间安排
      2016年度市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向市发展改革委申报截至日期为2016年5月31日,逾期无效。
      四、项目支持标准
      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按照每个项目原则不超过符合物流专项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80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项目重点包括:设备(不含车辆)购置、物流仓储场所租赁费、物流仓储设施维修改造、物流信息系统软硬件集成及软硬件购置。
      五、申报资料要求
      (一)项目单位需准备的资料
      1.项目申请表(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
      3.项目立项、土地、规划、环评等有关批复意见;
      4.建设资金落实有关证明;
      5.项目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二)区县发展改革部门或市属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集团、部门(以下简称“市属企业主管单位”)需准备的资料
      1.2016年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2.2016年专项资金申请项目申报汇总表。
      六、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单位申报
      1.请项目单位填写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后),将申请表及相关附件(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工商注册登记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向市属企业主管单位提交材料。
      2.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或市属企业主管单位)受理项目单位申报项目的截止时间及其他有关要求由各区县(或市属企业主管单位)决定。
      (二)区县(或市属企业主管单位)初审
      1.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或市属企业主管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筛选,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不得上报市发展改革委,一经发现一律退回。根据项目的创新性、发挥的经济社会效益等,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排序。
      2.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编制2016年度物流业专项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前景分析、申请专项资金的理由、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市属企业主管单位为市属企事业单位编制2016年度物流业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同上)。
      (三)材料报送
      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或市属企业主管单位)按照组织申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查合格、符合条件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申报汇总表(附后)、项目申请表及相关附件等申请材料(书面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
      (四)项目审核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专家评审组论证评审后,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予以支持的项目和资金支持额度,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市发展改革委下达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计划。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对申报指南、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申报金额及资金分配结果等实行信息公开。
      七、任何单位如有虚假或重复申报,一经发现三年内不予以资金支持。
      附件:1.天津市2016年度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天津市2016年度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1
      天津市2016年度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2016年 5 月 日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电 话
      单位网址
      传 真
      单位性质
      电子邮箱
      邮 编
      单位地址
      注册时间
      总 人 数
      税务登记证号码
      工商注册登记地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上年度经营收入
      上年度总资产
      上年度总负债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 目 名 称(须与立项名称一致)
      项目负责人
      学历/职称
      联系座机
      手机
      联系地址
      该项目是否获得过其它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性质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根据内容加页,不少于5000字)
      (包括:①背景和必要性 ②市场分析 ③建设内容与方案 ④配套条件 ⑤进度 ⑥财务效益分析和盈利模式 ⑦社会效益分析)
      四、项目资金情况(万元)
      1.计划投资总额
      2.投资来源
      本次拟申请市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
      区县财政配套资金
      银行贷款
      企业自有资金
      其他资金(注明具体来源)
      3.购买设备与软件清单
      名称及型号
      单价
      数量
      总金额
      合计
      五、项目建成后达到的目标
      年 份
      财务指标
      经营收入(产值)
      利润
      投资利润率
      社会效益指标
      技术成果数
      就业人数
      环保情况
      其他
      六、相关文件
      名 称
      文件号
      批复部门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立项文件
      规划部门意见
      土地部门意见
      环保部门意见
      能评部门意见
      其他批准文件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报单位意见
      本单位承诺此次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且本项目未获得过市级其他资金支持。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法人签字(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天津市2016年度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年 月 日
      区县发展改革部门(主管部门):(盖章) 区县财政部门:(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单位工商注册登记区县(或市属企业主管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建设
      性质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起止年月
      总投资及资金构成(万元)
       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标注有关部门批准文号)
      合计
      企业自有
      银行贷款
      其他资金
      规划手续
      土地手续
      环保手续
      立项
      工程形象
      进度
      数量(亩)
      土地证编号
      注:1.项目类别:按照通知正文“重点支持领域”填报;
       
       
       
       
       
       
       
       
       
      2.建设性质填写新建、改建或扩建;
      3.建设内容及规模:填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仓库、装卸设备、运输车辆等)及量化的建设规模;
      4.总投资及资金构成不包括本次拟申请的市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
      5.工程形象进度:填写项目主要子项工程进展情况及完成投资。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1日印发
       
       
       
       
       
       
       
       
      
  • 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局下达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6年... 2016-05-31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林业局
      天津市水务局
      文件
      津发改投资〔2016〕282号
       
       
      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局
      下达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6年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武清区、宝坻区、蓟县发展改革委、林业局、水务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农业部、水利部《关于下达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728号)转发你单位。
      此次国家下达我市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337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万元,地方投资1379万元。根据各区县具体情况,分解下达为:武清区工程总投资81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80万元,市林业局管理预算内资金169万元,区财政配套资金169万元。宝坻区工程总投资908.3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20万元,市林业局管理预算内资金73.37万元,市水务局管理预算内资金120.82万元,区财政配套资金194.17万元。蓟县工程总投资1668.91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市林业局管理预算内资金140.96万元,市水务局管理预算内资金215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312.9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人工造乔木林、水源工程、节水灌溉以及小流域综合治理等(详见附件1)。
      接文后,请区县林业和水务部门通过互联网访问kpp.ndrc.gov.cn,填写2016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及未来三年拟开工建设的投资项目,并于每月8日前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请严格按照国家出台的《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贯彻执行。并抓紧落实市级和区县级配套资金,确保足额按时到位,尽快开工建设。国家和市有关部门将适时开展项目巡查和抽查工作。
      附件:1.天津市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分解下达表
      2.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农业部、水利部《关于下达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728号)
      市发展改革委 市林业局 市水务局
      2016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农业部、水利部、武清区政府、宝坻区政府、蓟县政府、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印发
       
       
       
       
       
       
       
       
      
  • 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关于转发《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6-05-31

      市有关部门,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建委:
      为积极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部署,有效提升我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将适应气候变化理念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个环节,主动采取合理措施,协同推进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全面提升各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积极创建气候适应型城市(区)。
      联系方式:
      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高迎春;电话:23142207
      市建委 联系人:顾叶飞;电话:28468622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气候〔2016〕245号)
      市发展改革委 市建委
      2016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印发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组织申报2016年“互联网+”重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2016-05-31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互联网+”重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90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抓紧做好所属区域内有关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按照《通知》精神,此次项目申报主要是指综合利用物联网、云计算、下一代互联网、移动通信、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面向行业提供基础性、战略性公共服务的平台建设类项目。一是项目建设要面向本行业或本领域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发展的实际需求;创新建设运营模式,为行业领域提供公共服务;注重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有效支撑“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二是优先支持骨干企业实施的具有明确市场需求的互联网应用基础平台项目;优先支持为某一行业或跨部门、跨区域提供互联网公共服务的项目。项目申报的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于4月22日(周五)前将项目申报文件、汇总表以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三份(电子版刻盘)报送我委,并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其附件进行认真审核;同时请各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国家重大项目库网站(网址为http://kpp.ndrc.gov.cn),按要求填报项目有关情况并提交市发改委高技术处。我委对项目进行初审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联系电话:市发改委高技术处 23142167
      电子邮箱:fgwgjsc@163.com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互联网+”重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907号)
      2016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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