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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公开
  • 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668号提案的落实答复 2025-11-10
    解光河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打造我市循环经济产业高地的提案,经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委研究答复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打造循环经济领域创新高地一是推进核心技术攻关。2025年,设立市级资源循环科技重大专项,拟聚焦废旧动力电池、退役光伏设备、闲置废弃设备、废塑料、再生纤维、报废汽车等方向的回收再利用先进技术攻关。联合中国资环集团科创部,共同编制我市资源循环重大专项指南,初步谋划8个资源循环领域的科技重大项目。二是推进创新平台建设。梳理我市资源循环领域科创资源,编制资源循环领域科技创新技术图谱;调研提出《天津市支持中国资源循环集团在津设立创新研究院政策建议》,成功争取中国资环集团绿色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在津投资成立,聚焦开展高水平高价值成果转移转化、创新孵化和标准研制等业务。三是积极推动先进技术转化。成功组织召开“天津市资源循环产业技术创新交流研讨会暨战略联盟筹建大会”,邀请京津冀160余家单位300余人参会,深入研讨“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进展及未来展望”,搭建先进技术对接交流渠道,谋划筹建资源循环产业创新联盟,推进建设专业推广平台。(二)持续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发展一是打造资源循环产业园区。支持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标准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绿色产业发展合作区,深化与上海合作组织国家间循环经济产业交流合作。天津市河东区凭借产业园建设发展成功获评首批国家级二手商品流通试点城市,园区运营企业被认定为首批试点企业。二是积极培育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骨干企业。2025年,支持5家企业申报工信部国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条件企业;推荐4家企业申报《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推荐目录》;推进制造业绿色化高质量发展,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制造单位243家。三是支持服务中国资环集团在津落户发展。组织具备相关产业基础的市属国企与中国资环集团对接合作。(三)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依据《天津市加快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统筹推进回收体系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等工作。回收体系建设方面,全市设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点4642个,废旧资源物资中转站365个,综合性分拣中心14座。改造提升生活垃圾投放收集点位1.6万余处,深入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布建2976个两网融合站点,实现了街道全覆盖。资源循环利用方面,我市能源消费强度下降率连续多年处于超额完成等级,受到国家通报表扬;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建成,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9.8%;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9.76%;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四)探索打造贸易交易中心印发《发挥转型金融作用 服务天津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金融资源助力我市产业优化升级。组织开展“金融走进滨海新区”活动,市金融学会现场发布《绿色商业保理业务指南》团体标准,积极推动区域绿色发展和产业升级。组织召开自贸区成立十周年金融创新案例发布会,有力促进绿色金融先进案例与经验复制推广。天津集装箱中心站第二线束开通运营,集装箱办理能力将从每年40万标箱逐步提升至80万标箱。我市已形成由进港铁路、市域进出港环线和后方对外通道组成的“环放式”三级铁路集疏运网络。上半年,天津港铁水联运量完成76.1万标箱,同比增长10.2%。二、下一步工作安排我们将继续充分吸收您的宝贵建议,深入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结合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大规模设备更新、无废城市建设等工作,有序推进循环经济领域科技创新、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培育、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打造交易中心等工作。衔接中国资源循环集团发展战略,编制我市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持续丰富我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业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 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493号提案的落实答复 2025-11-10
    王红梅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激活银发经济大力提振消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提案,经会同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据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研究答复如下:一、加强顶层设计(一)加强政策领航作用。修订《天津市养老机构补贴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规范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制定并下发《关于落实养老机构人身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和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十条硬措施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养老机构人身安全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统筹推动相关工作落实。制定《进一步抓实“三上水平”排查业务风险的工作方案》,有效防范化解机构业务风险隐患。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纳入市老龄委任务清单,统筹司法行政、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保障老年人权益。(二)发挥工作机制作用。充分发挥我市养老服务、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康复辅助器具产业联席会等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考虑将发展银发经济工作纳入本市有关领域“十五五”规划。同时,加强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持续做好数据供需对接。2025年上半年,已有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残联3个市级部门和14个区通过市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开放了涉养老数据104类,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市税务局特定行业风险扫描等7个部门的8个应用场景提供数据支撑。二、发展银发产业(一)丰富老年产品供给。鼓励并引导老美华等企业开展老年康复专用服装等功能性服装的设计与开发,研发符合现代中老年人需求的功能性创新服饰,如四暖羊毛裤等产品,受到消费者的喜爱。依托天津市第十届市民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如开幕式、“我们的节日”春节、五一、端午系列活动、第六届舞蹈大赛、群艺艺术沙龙(国画书法等)及文化志愿者基层巡演、文化馆服务宣传周等项目,坚持把“银发需求”嵌入活动之中,实现艺术节资源与老年需求精准对接,线上线下为老年群体提供可看、可学、可演的多元文化场景。充分发挥天津市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平台作用,举办“踏青游学,乐享银龄”蓟州特色列车游活动,让广大老年参与者全身心沉浸乡村旅游春景,深度体验慢生活节奏,领略蓟州山水风光。加强老年教育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天津市老年教育办学体系建设标准(试行)》,推动建成老年大学22所、街乡镇老年(社区)学校270个、社区村居老年(社区)学习中心4940个。(二)强化银发经济品牌建设。聚焦打造“津牌养老”服务品牌,支持天津康养集团发展多层次养老服务,支持泰康津园、鹏瑞利康护社区等养老项目落地。对照工信部历年《关于组织开展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提早筹划部署,加大养老用品产品生产企业的摸排力度,指导漫步者(天津)康复设备有限公司、橙意人家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精心准备,及时申报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持续深入开展振兴工业老字号老品牌“一品一策” 专项行动,精选典型案例,初步形成了可借鉴、可复制的振兴发展模式,不断提高我市养老用品产品市场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三)加大科技创新在养老领域推广应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信号升格”专项行动要求,持续推动电信企业提升关键点位网络覆盖质量,目前我市行政村5G覆盖率已达100%。鼓励养老机构、综合体应用毫米波雷达、智能床垫、智能机器人等应用,大力推动智慧化养老服务综合体(养老院)建设,目前已建成2个点位。推动天津移动打造河北区养老服务综合管理平台,精准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已累计为24万余位老人提供优质养老服务。组织企业完成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对符合条件的医疗器械企业给予相应支持。重点关注脑机接口等新兴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发展人工关节和脊柱、骨科植入物等康复辅助器具。组织召开“人工智能+康养”场景研讨会,征集相关场景,共有14家企业参会,征集到8个场景。三、促进养老消费(一)培育“银发+会展”经济。在国家会展中心引进举办私域直播好物推介大会和展览,邀请49余家老字号和精品精农企业参展,借助私域电商平台,拉动以银发群体为主的社区消费。组织好天津市交易团,组织筹备开展好“博通四海 津彩无限”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招商路演配套活动,积极筹备天津(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暨京津冀都市重阳博览会。(二)优化老龄群体消费服务。围绕传统节假日开展面向老年人促消费活动,特别是春节期间,聚焦老年人买年货逛大集等需求,推出年货节、年货专区、年货展等促消费活动,对老年消费群体购买老字号、特色农产品、烟酒、糖茶、年俗饰品、绿色食品等年货商品开展优惠促销,满足老年消费群体购买年货的旺盛需求。鼓励电商平台为老年人提供便利购物配送服务,引导美团旗下小象超市自营生鲜食杂日用配送服务,在天津已开设17家站点。围绕“天津始‘钟’响你”,相继推出“冬日暖阳 津味绵长”、“春风十里 天津等你”和“夏日清新 独爱天津”等面向老年人的品牌活动。与广东等地文旅部门共同开行“京津冀携手粤港澳银发旅游列车”,于3月15日首发,从北京出发,途经天津,河北霸州、衡水,前往广东肇庆等地,开启为期12天的旅程,进一步促进“文旅+交通”融合发展和各地文旅资源互相导入,扩大经发经济产业市场。四、推动人才培育(一)支持银发经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聚焦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等重点就业群体,支持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面向重点就业群体开展养老护理员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依规发放培训补贴。2025年上半年,开展养老护理员等相关职业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783人次。(二)推广校企合作培养更多技能人才。鼓励养老服务领域企业参加“双一流”高校招聘“海河英才”专场招聘、京津冀招才引智大会等活动。赴南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重庆大学等地举办8场“双一流”高校校园招聘会,同步搭建线上对接平台,提供重点岗位2.4万余个,收取简历1.2万份。2025年上半年,“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累计引进各类人才51.39万人。
  • 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146号提案的落实答复 2025-11-10
    致公党天津市委会:贵党派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老旧居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全管理的提案,经会同市电力公司、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研究答复如下:一是规范服务居民自用桩高效接电。根据《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16〕1611号)等文件要求,居民自用桩接电的申请要件包括:有效身份证明、固定车位使用证明、购车证明、物业允许安装充电桩证明(无物业的由业委会提供),国网天津电力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对申请材料齐全、合规的居民自用桩接电申请,高效开展接电服务。二是全力保障既有居住区充电需求。对未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既有居住区,有序实施固定车位充电配电网改造,全力确保群众充电桩接电需求。国网天津电力主动协同物业等居住区管理单位,制定充电配电网改造方案,面向小区居民规范做好改造方案公示工作,确保改造方案和工程实施合规,2025年上半年,国网天津电力已协同物业等部门对110个小区进行配电网改造,以满足广大居民用户充电需求。三是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市发展改革委指导各区发展改革委及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维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并形成企业自查报告。后续市发展改革委将基于市级平台,从场站规模、设备利用率、用户反馈等不同维度随机抽取检查场站,对企业安全运营状况进行摸底抽查,促进充电运营企业提高安全运营意识、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提升充电服务水平,打造安全、可靠、规范、便捷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四是积极开展充电设施隐患整改。市住建委指导各区住建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小区日常巡查,发现业主违法私设充电桩的,履行劝阻、制止、报告职责。对于劝阻、制止无效的,立即向属地电力公司、街镇社区或消防救援机构报告,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同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监督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做好安全标识和现场围拦,防止出现影响业主出行安全、扰乱小区正常生活秩序等情形。对于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迁移的居民自用桩,市电力公司积极配合小区管理企业以及自用桩产权人,主动告知居民自用桩接电申请要件,对需要进行迁移的自用桩根据迁移后的位置,重新制定供电方案,由市电力公司出资建设居民自用桩供电线路和电能计量装置,做好供电保障工作,由申请方自行出资建设表后设施。五是大力推动老旧小区“统建统营”。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推进居住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营”,对不具备居民自用桩建桩条件的老旧小区,服务充电设施运营商利用居住区内部场地或周边公共停车区域,因地制宜布局建设集中式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就近实现居民“有桩可充”。今年以来,全市已建设235个公共充电站,2012个公共充电桩,共计3807个充电枪,为广大居民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充电设施。六是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在改造过程中,市住建委指导各区充分尊重居民需求,着力改善小区环境,因地制宜把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纳入完善类改造内容。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涉及和平、河东、河西、河北、红桥、东丽、北辰、静海区共8个区的180个小区。今年以来,已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90个。
  • 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60号建议的落实答复 2025-11-10
    魏以芳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天津市人口政策的建议,经会同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研究答复如下:一、研究完善落户政策我市不断研究完善落户政策,优化办理流程,在增加外来人口导入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打造“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升级版。出台《关于加快引进培养用好人才 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集聚海内外优秀人才、吸引大学生在津发展、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强化平台载体支撑、优化服务保障体系等6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措施,推动“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提质升级。研究制定配套措施,积极推动《若干措施》落实落地落细。依托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平台,通过政策问答、一图读懂、动画视频等形式,对《若干措施》进行多角度宣传解读,进一步扩大天津人才品牌影响力。(二)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为引进来津人才提供落户政策支持,截至2025年6月底,“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累计引进各类人才51.39万人,平均年龄31.8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超过70%。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力度,锚定信创、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链,优化配套服务举措,为高端人才解决个性化问题需求,在子女入学、配偶就业、住房安居、医疗健康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吸引高端人才集聚天津。截至6月底,累计发卡892张。(三)积极推进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我市积极落实国家层面关于“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的要求,重点面向在天津长期稳定工作和居住的普通外来劳动者,探索更加积极灵活、适合天津发展实际的积分落户政策。截至2025年上半年,通过积分落户政策来津落户人员达219961人,成为我市人口导入的一项重要渠道。二、加大毕业生留津工作力度(一)为高校应届毕业生来(留)津提供便捷服务。推动落实《关于优化调整高校应届毕业生来(留)津集中办理落户服务的通知》,持续优化“高校生落户系统”经办流程,赴本市及外省市多所高校宣讲推介落户政策,为高校应届毕业生来(留)津落户提供集中办理服务。(二)组织各类招才引智活动吸引毕业生留津就业。一是赴南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重庆大学等地举办8场“双一流”高校校园招聘会,同步搭建线上对接平台,提供重点岗位2.4万余个,收取简历1.2万份。同步开展网络直播带岗、天津引才政策宣讲、旅游打卡等活动,全方位介绍天津产业发展优势、人才支持政策和人才服务举措、宜居宜业环境和独特城市魅力,直播带岗累计观看人数达16万人次。二是会同北京、河北共同举办第十三届京津冀招才引智大会,组织三地375家优秀企事业单位现场招聘洽谈,发布人才需求1.1万余人,收取有效简历33657份,5700余人次达成初步就业意向,拟录取人数1490人。大会期间还举办了直播带岗、走播宣岗、政策咨询、简历诊断等丰富活动。三、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一)持续推动生育支持措施落实。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制定任务分工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各区和相关部门,推动具体生育支持措施落实落细。二是有序做好生育补贴制度落地准备。在全国范围内较早完成国家系统本地化部署、接口对接、发放平台确定等工作,我市方案文件已报市政府同意。待国家明确育儿补贴工作启动时间,结合我市实际,部署开展我市育儿补贴工作。(二)有力推动托育服务发展。一是推动完善配套政策。研究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价格政策,推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托育服务机构水电气热价格政策落实的通知》,起草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标准,部署托育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二是推动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截至2025年上半年,滨海新区、和平区、河西区、河东区、河北区、北辰区、津南区、宁河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载体已初步建成。三是推进医育结合服务。截至2025年上半年,全市五百余家托育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其中,和平区、东丽区、北辰区、武清区、滨海新区、静海区等医育签约基本全覆盖。
  • 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51号建议的落实答复 2025-11-10
    宫克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使用全市新能源指标 推动华能杨柳青热电厂容量替代项目的建议,经会同西青区研究答复如下: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施的背景下,新能源发电特别是光伏发电发展迅速。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落实国家工作部署,我们推出了一系列举措。一、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近年来,我市积极顺应全国能源转型大势,抓住政策窗口期,坚持集散并重、海陆并举,盘活盐田、坑塘、屋顶等资源,实施了一批新能源发电项目,电力装机规模不断扩大,滨海新区海晶“盐光互补”等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建成投产。“十四五”时期,我市持续挖掘潜力扩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2025年3月28日印发《天津市风电光伏发电开发管理办法(试行)》,旨在通过进一步加强统筹,优化资源配置,规范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流程,促进新能源健康有序发展,截至2025年上半年,全市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280万千瓦,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均实现倍速发展。二、加强新能源开发统筹管理随着新能源的规模化发展,项目开发与消纳矛盾日益显现。近期,按照市领导指示批示要求,为促进新能源持续健康发展,我们组织对全市风光资源进行了全面普查评估,进一步加强全市统筹,制定了《天津市风电光伏发电开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于2025年3月28日正式印发,管理办法立足提升能源系统安全保供能力和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水平,明确了重点支持方向,主要包括新能源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新能源与传统能源一体化发展项目、新能源制氢等以自主落实消纳条件为主的项目等三类项目。我们充分考虑能源央企对我市能源电力保供的贡献,将新能源和火电一体化发展作为重点支持方向,经梳理,华能滨海新区港南农场120MW风力发电项目、华能滨海新区太平45MW风力发电项目已纳入开发建设方案。三、下一步工作安排未来,我们将持续大力支持华能集团在津发展,推动电厂属地区保障新能源与传统能源一体化发展,并协调做好相关服务。
  • 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02号建议的落实答复 2025-11-10
    于静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强化信用协同修复 创建包容创新环境的建议,经会同市司法局研究答复如下:近年来,我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出台《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不断完善信用法规政策制度,依法统筹推进“诚信天津”建设,城市信用水平持续提升,诚信理念深入人心。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对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等部门持续完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信用修复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一、关于“完善信用制度,适配现实需求”的建议国家和我市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已对信用修复事项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我市也建立了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相关规定包括:1.《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信用主体通过前款规定方式完成信用修复后,公共信用管理机构应当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开和查询界面上删除该失信信息,并将信用修复信息共享至相关部门和信用服务机构。相关部门和信用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在相关平台和网站上删除该失信信息”、第四十六条规定:“信用主体完成信用修复的,本市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将其从严重失信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及时删除”。2.《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规定:“信用平台网站与认定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建立信用信息修复信息共享机制。信用平台网站应当自收到信用信息修复信息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公示信息。信用平台网站应当在作出信用信息修复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修复信息共享至认定单位和相关系统”。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对信用修复申请的办理期限、停止公示事项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4.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 保障信用主体权益的通知》,不断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实现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网通办”,修复流程更规范、修复效率更高、修复周期更短,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道”,企业“获得感”显著增强。5.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修复协同机制的工作指引》,建立完善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协同机制,成为全国唯一在省级层面实现信用修复全领域“唯一入口、全程网办”地区。上述相关规定,为我市规范信用修复管理工作,鼓励失信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二、关于“加大数据共享,强化多端交互”的建议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方案》(津发改信用〔2024〕111号),对失信信息修复指引“集中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一口受理”、其他领域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结果共享”等作了详细、全面的规范。该工作方案明确了政府部门网站信用数据与信用网站信用数据的“共享”规则,即:“经营主体被市场监管部门以外本市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完成信用修复后,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修复结果数据共享推送至天津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各部门可同步获取修复结果,实现协同修复”。实施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我市行政处罚信息“一口受理、协同修复”联动机制,实现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全程线上办、线下零跑动”,最大程度简化修复流程,降低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成本,各类失信信息修复结果在各部门、各系统间互认、共享,实现“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三、关于“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宣传推广”的建议市、区发展改革部门经常性组织开展公益性信用培训活动,加强信用修复宣传,提升信用修复意识。一是截止2025年7月底,共组织开展11场诚信教育公益性培训,参训人数341人。其中,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培训4场,企业诚信建设培训5场,政务诚信培训2场,进一步提升了我市政府部门公职人员在诚信建设方面的专业水平,强化了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理念,推动形成“知信、守信、用信、增信”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组织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在信用修复工作中,做好对申请人的政策宣传,密切沟通协作,不断优化修复服务。利用市政务服务办等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信用天津”网站与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对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进行宣传解读。在市区信用网站建立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专栏,转发、公示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等内容。目前,我委正在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和市领导相关批示要求,积极吸纳您提出的好的思路举措和工作建议,持续优化、不断完善信用修复工作,使之成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一张名片。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别是信用修复工作的关心、支持。
  • 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53号建议的落实答复 2025-11-10
    杨爽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经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研究答复如下:一、优化银发经济产业布局(一)指导布局银发经济产业园区。严格落实《天津市区级产业主题园区建设指南》,通过市区联动机制,持续培育东丽华明医疗健康、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医药、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细胞、静海区银发经济产业园区等产业主题园区。充分发挥中国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百强榜中天津开发区、滨海高新区、武清开发区、西青开发区、北辰开发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各区深入开展银发经济产业资源导入、银发经济产业孵化器运营。持续培育银发经济市级主题园区,积极建设培育一批涵盖银发经济产业的区级产业主题园区,促进各区银发经济产业的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二)开展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对照工信部历年《关于组织开展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提早筹划部署,加大养老用品产品生产企业的摸排力度,指导漫步者(天津)康复设备有限公司、橙意人家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精心准备,及时申报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三)健全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印发《2025年全市养老服务工作要点》,分解2025年我市民心工程养老服务任务到各区,召开全市养老服务工作部署会暨业务培训会议要求,确定全市社区型养老服务综合体(农村幸福院)点位。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征集推荐工作的通知》,以农村养老、教育、卫生健康等为重点,开展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总结推介我市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建设以及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经验做法成效。出台《关于加快我市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4个方面13项重点任务,助力推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四)完善社区养老业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家门口”老年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多样化服务。印发示范型老人家食堂开设指引,建成示范型老人家食堂9个。积极宣传推广京津冀区域团体标准涉及养老助浴、养老助洁相关标准文本,进一步规范家政养老照护服务内容和操作流程。持续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我市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 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已达到80%。启动“赋能银龄、守望相助”暨“寸草心·手足情”志愿助老系列活动。二、推进银发经济全产业链发展(一)推动养老产业融合发展。促进银发经济与旅游、文化、教育等产业跨界融合。依托天津市第十届市民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如开幕式、“我们的节日”春节、五一、端午系列活动、第六届舞蹈大赛、群艺艺术沙龙(国画书法等)及文化志愿者基层巡演、文化馆服务宣传周等项目,坚持把“银发需求”嵌入活动之中,实现艺术节资源与老年需求精准对接,线上线下为老年群体提供可看、可学、可演的多元文化场景。充分发挥天津市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平台作用,举办“踏青游学,乐享银龄”蓟州特色列车游活动,让广大老年参与者全身心沉浸乡村旅游春景,深度体验慢生活节奏,领略蓟州山水风光。加强老年教育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天津市老年教育办学体系建设标准(试行)》,推动建成老年大学22所、街乡镇老年(社区)学校270个、社区村居老年(社区)学习中心4940个。(二)加大科技创新在养老领域推广应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信号升格”专项行动要求,持续推动电信企业提升关键点位网络覆盖质量,目前我市行政村5G覆盖率已达100%。鼓励养老机构、综合体应用毫米波雷达、智能床垫、智能机器人等应用,大力推动智慧化养老服务综合体(养老院)建设,目前已建成2个点位。推动天津移动打造河北区养老服务综合管理平台,精准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已累计为24万余位老人提供优质养老服务。组织企业完成2025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对符合条件的医疗器械企业给予相应支持。重点关注脑机接口等新兴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发展人工关节和脊柱、骨科植入物等康复辅助器具。组织召开“人工智能+康养”场景研讨会,征集相关场景,共有14家企业参会,征集到8个场景。(三)培育“银发+会展”经济。在国家会展中心引进举办私域直播好物推介大会和展览,邀请49余家老字号和精品精农企业参展,借助私域电商平台,拉动以银发群体为主的社区消费。组织好天津市交易团,组织筹备开展好“博通四海 津彩无限”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招商路演配套活动,积极筹备天津(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暨京津冀都市重阳博览会。(四)丰富养老金融服务业态。支持金融机构丰富养老金融产品,研发丰富多样的储蓄、理财、保险、信托等金融产品,覆盖不同年龄段客户的个性化养老资金需求。天津信托探索通过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的方式,设立了首单颐养天和1号养老服务信托。三、营造孝老敬老社会氛围(一)严厉打击养老诈骗。对老年人法律援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2025年上半年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98件。印发《天津市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在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领域部署开展规范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强化全覆盖全方位全链条监管,全面提升服务老年人工作质效。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养老机构人身安全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落实养老机构人身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和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十条硬措施的通知》,统筹推动相关工作落实。为有效防范化解机构业务风险隐患,制定了《进一步抓实“三上水平”排查业务风险的工作方案》。(二)加大孝老敬老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推广京津冀区域团体标准涉及养老助浴、养老助洁相关标准文本,持续推进“打造金牌家庭医生团队”项目,深入挖掘金牌家庭医生团队的服务故事,通过社区讲座、义诊等活动,持续扩大宣传覆盖面。聚焦老年群体易受骗关键环节,以个人信息保护为核心,全方位整合“声屏报网信端微”全媒介资源,在传统媒体开设“反诈进行时”专栏、新媒体高频推送案例解析,同时联合社区推出“反诈短剧”“漫画识诈指南”“顺口溜防骗手册”等特色宣传产品。针对老年群体差异,实施分层宣传,为文化程度低者定制图文手册与广播音频,为智能设备使用者开发深度解析内容,全面提升老年群体识骗防骗能力。
  • 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05号建议的落实答复 2025-11-10
    易娟梓代表:您提出的关于研究如何吸引外来人口落户安居天津政策的建议,经会同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研究答复如下:一、不断提升天津吸引力(一)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规划。“十五五”时期是我市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并实施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对于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具有重要意义。规划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产业、科技人才、港口、城乡空间等五大优势,全面、辩证、长远地审视天津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不断开创天津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二)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突出就业优先,平衡好发展新质生产力与稳就业促就业的关系,支持对稳就业促就业有重要贡献的行业企业发展。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托育、家政等就业潜力大的生活性服务业。把服务业提质增效与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构建“大消费”格局、提振消费结合起来。开拓改善性需求有效供给,创新多样性服务消费供给,丰富多元化消费场景,完善消费环境,促进线上线下消费业态融合,多措并举扩大消费。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大力吸引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定位的项目和企业来津投资布局,鼓励企业整建制迁入。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民营经济促进就业的作用。(三)提升人才服务水平。打造“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升级版。出台《关于加快引进培养用好人才 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集聚海内外优秀人才、吸引大学生在津发展、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强化平台载体支撑、优化服务保障体系等6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措施,推动“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提质升级。加快研究制定配套措施,积极推动《若干措施》落实落地落细。依托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平台,通过政策问答、一图读懂、动画视频等形式,对《若干措施》进行多角度宣传解读,进一步扩大天津人才品牌影响力。二、持续拓展落户渠道近年来,我市不断调整相关落户政策,优化办理流程,在增加我市外来人口导入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为引进来津人才提供落户政策支持,截至6月底,“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累计引进各类人才51.39万人,平均年龄31.8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超过70%。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力度,锚定信创、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链,优化配套服务举措,为高端人才解决个性化问题需求,会同相关部门在子女入学、配偶就业、住房安居、医疗健康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吸引高端人才集聚天津。截至6月底,累计发卡892张。(二)积极推进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为解决在津长期稳定就业的外来人口落户问题,我市实施了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建立起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居住年限为主要指标的积分落户政策体系。政策实施以来,通过积分落户政策来津落户人员达20余万人,成为我市人口导入的一项重要渠道。(三)出台区域性落户政策。按照《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滨海新区政府出台了“滨城新政”,鼓励包括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产业工人、京津冀协同重点企事业单位员工、持有效居住证的准市民、创业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等六类群体落户;宝坻区、武清区政府对标滨海新区,相继推出“宝坻新政”和“武清新政”,不断吸引外来人员来津就业创业。三、加大毕业生留津就业力度(一)为高校应届毕业生来(留)津提供便捷服务。贯彻落实《关于优化调整高校应届毕业生来(留)津集中办理落户服务的通知》,持续优化“高校生落户系统”经办流程,赴本市及外省市多所高校宣讲推介落户政策,为高校应届毕业生来(留)津落户提供集中办理服务。(二)组织各类招才引智活动吸引毕业生留津就业。赴南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重庆大学等地举办8场“双一流”高校校园招聘会,同步搭建线上对接平台,提供重点岗位2.4万余个,收取简历1.2万份。同步开展网络直播带岗、天津引才政策宣讲、旅游打卡等活动,全方位介绍天津产业发展优势、人才支持政策和人才服务举措、宜居宜业环境和独特城市魅力,直播带岗累计观看人数达16万人次。与北京、河北共同举办第十三届京津冀招才引智大会,组织三地375家优秀企事业单位现场招聘洽谈,发布人才需求1.1万余人,收取有效简历33657份,5700余人次达成初步就业意向,拟录取人数1490人。大会期间还举办了直播带岗、走播宣岗、政策咨询、简历诊断等丰富活动。
  • 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52号建议的落实答复 2025-11-10
    宋金链代表: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企业行政处罚和法律诉讼记录的管理及时修复企业信用的建议,经会同市市场监管委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出台《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不断完善信用法规政策制度,依法统筹推进“诚信天津”建设,城市信用水平持续提升,诚信理念深入人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认真落实《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信用主体权益保护制度,持续完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信用修复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印发《关于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 保障信用主体权益的通知》,不断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实现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网通办”,修复流程更规范、修复效率更高、修复周期更短,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道”,企业“获得感”显著增强。二是印发《关于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修复协同机制的工作指引》,建立完善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协同机制,成为全国唯一在省级层面实现信用修复全领域“唯一入口、全程网办”地区。三是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方案》,依托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运行“信用修复一件事”管理系统,“一站式”受理经营主体的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申请,“一张网”完成信用修复审批、告知、送达全流程,“一条线”解决公示系统与“信用中国(天津)”网站的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信息每日共享,实现申请修复更便利、修复审批再提速。四是建立信用修复“预通知”服务机制,推动全市16个区全域开展信用修复“书函同达”服务,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五是引入信用承诺制,以交通运输领域为试点,通过跨部门数据核验代替申请材料,切实解决经营主体因凭证丢失导致的信用修复难题。四年来,我市已累计为经营主体减少修复材料10.1万件,减少线下办理3.6万次。2025年1-7月,共完成信用修复申请11189件,修复成功6365件。目前,我委正在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和市领导相关批示要求,持续优化、不断完善信用修复工作,使之成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一张名片。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别是信用修复工作的关心、支持。
  • 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57号建议的落实答复 2025-11-10
    王俊明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氢能产业的建议,经会同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运输委、滨海新区、市财政局研究答复如下:我市高度重视氢能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拓展示范场景,提升运营规模。一、制定加氢站和氢燃料电池车财政支持政策我市制定实施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地方支持政策,关于车辆购置补贴,按照我市与国家奖励1:1的标准,由市、区两级对本地企业购买燃料电池汽车给予地方补贴。关于加氢站建设补贴,对新建加氢制氢设施按固定资产总投资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补贴。2025年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已全部下达滨海新区用于燃料电池车辆推广。同时,实施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支持新能源营运货车(含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城市配送、港口集疏运、干线物流等场景应用,印发《天津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补贴标准、补贴资金申请等要求,新购置新能源营运货车最高可获得9.5万元补贴,已吸引600余部新能源货车申请购置补贴。此外,国家正在研究新一轮节能减排补助政策,结合当前氢能产业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已向国家部委建议以燃料电池试点示范政策为基础,研究制定接续政策,我市也将积极向国家争取延续政策。二、合理布局加氢基础设施并逐步规范管理目前,我市共建成加氢站18座,全市日加氢能力达16.76吨,基本能够满足我市现状氢车使用需求。按照移动源清洁化行动方案,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开展调研和现场踏勘,组织编制加氢站布局规划,已形成阶段性文本,将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持续深化完善加氢站布局规划工作。同时,正在研究加氢站管理运行机制,起草相关管理制度,将通过强化与各部门的协同联动,进一步夯实加氢站行业管理基础,合力推动我市加氢站行业安全、规范、持续发展。三、持续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为有效降低物流成本,今年我市对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进行了优化延续,对进出天津港的集装箱货车分车型给予优惠,其中新能源车辆通行费享受6折;对行驶京津高速的货车分时段给予优惠,夜间通行费最高享受6折;对行驶塘承高速的客车实施通行费7.8折。截至2025年6月底,进出天津港新能源集装箱货车优惠政策累计减免通行费25.63万元,优惠车辆数0.96万辆次。关于高速公路绿色通道,目前尚不具备开通氢能商用车绿色通道的条件。国家对于高速公路绿色通道有关政策,仅限于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绿色通道一项,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实行人工检查、一车一验制度,符合要求车辆准予免费通行。为保障高速公路出入通畅、提高通行效率,在交通运输部的部署推动下,我市积极推行高速公路不停车ETC支付,通过ETC车道不停车支付通行费,可方便快捷通过收费站出入高速公路,在非节假日期间,一般不需排队等候。此外,交通运输部对出台针对某类车型通行费优惠政策较为慎重,北京市、河北省等周边省市尚未出台氢能源车辆相关的优惠通行政策,我们将继续与交通运输部相关部门和兄弟省市交通部门保持沟通,把握新能源相关高速公路收费政策动向,推动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车辆的发展。感谢您对我市氢能发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提出更多好的建议,指导和帮助我们做好这项工作。
  • 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55号建议的落实答复 2025-11-10
    王俊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南港工业区开展“海上光伏、隔墙售电”业务的建议,经会同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电力公司研究答复如下:在国家“双碳”战略实施的背景下,新能源发电特别是光伏发电发展迅速。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落实国家工作部署,我们推出了一系列举措。一、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近年来,我市积极顺应全国能源转型大势,抓住政策窗口期,坚持集散并重、海陆并举,盘活盐田、坑塘、屋顶等资源,实施了一批新能源发电项目,电力装机规模不断扩大,滨海新区海晶“盐光互补”等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建成投产。“十四五”时期,我市持续挖掘潜力扩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2025年3月28日印发《天津市风电光伏发电开发管理办法(试行)》,旨在通过进一步加强统筹,优化资源配置,规范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流程,促进新能源健康有序发展,截至2025年上半年,全市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280万千瓦,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均实现倍速发展。二、支持海上光伏发展南港工业区具备一定的风光资源,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产业绿色化发展,统筹资源禀赋,鼓励推进南港工业区绿电资源开发。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通知》关于“海上光伏发电开发不得在省管海域以外布局,省管海域内原则上仅允许在围海养殖区、海上风电场区、电厂确权温排水区、长期闲置或废弃盐田等四类已开发建设海域选址”要求,南港工业区已办理用海预审的项目才具备开发海上光伏的条件。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在市规划资源局积极配合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天津市电力空间布局规划(2022-2035年)》编制工作,在滨海新区南部规划新建大港500千伏变电站、南港500千伏陆上升压站等电力工程,充分保障可再生能源项目送出需求,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同时,市规划资源局将“合理布局海洋新能源产业”纳入全市海岸带规划。三、探索开展“隔墙售电”我委高度重视园区企业绿电需求,通过多边协商撮合交易,2025年南港工业区绿电交易电量达成约20亿度,预计占南港工业区总用电量的40%。“隔墙售电”是指分布式发电项目主体与配电网内就近电力用户进行电力交易,电网公司承担分布式发电交易电量的电力输送,按照政府核定的标准收取“过网费”。目前,吉林省、河南省、蒙西、江苏等省市,结合各省政府绿电资源和产业特点分别提出了绿电直供、源网荷储一体化等相关方案,明确开展绿电直供、源网荷储一体化等示范项目的实施条件和范围。但由于“过网费”界定模糊,“隔墙售电”主体未公平承担系统成本,不缴或少缴系统备用费、系统运行费和政策性费用,导致相关费用需要向全体工商业用户传导,间接转嫁给其他用电主体,影响社会公平。2025年1月17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规范了分布式光伏开展专线供电的具体场景,明确了承担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责任和义务。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在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下,做好南港海上光伏项目用海要素服务保障工作,支持配合南港工业区周边具备条件的涉海企业,开展“海上光伏、隔墙售电”,服务相关试点工作落地实施,不断提升海洋碳汇能力水平。
  • 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830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2024-12-05
    易娟梓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还需长效机制的建议,经会同市邮政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局研究答复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积极开展工作部署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供销合作社等六部门联合召开天津市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对我市专项治理行动进行专题动员部署,印发《天津市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同时,成立天津市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专班,制定工作制度,明确专班主要职责、组织架构、工作规则,进一步健全专项工作机制,确保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高效有序推进。(二)全面开展商品过度包装专项督查行动我市积极开展茶叶、粽子、月饼等商品过度包装监督检查、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聚焦突出问题,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共抽查18家经销单位的21批次产品,共出动执法人次12740人(次),检查各类茶叶经营主体5025家(次),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绿色消费理念。加强节日期间节令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在端午、中秋节期间,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认真做好节日市场检查、舆情线索排查、过度包装行为查处等工作,对节日期间接到群众反映的过度包装问题,迅速开展核查处理,聚焦粽子、茶叶等重点节日商品,关注高档化、礼品化倾向,特别是针对星级酒店、高档餐厅、社交平台等提供“高档食材”礼品粽子、月饼的行为,开展重点检查,统筹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切实维护节日市场秩序。加大零售环节督促指导力度,以商场、大型连锁超市作为重点范围,督促开展自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茶叶。指导我市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加强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资质审核,引导平台内经营者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避免销售过度包装茶叶。(三)开展邮件快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持续开展邮件快件过度包装治理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整治胶带缠绕过多、填充物使用过多等过度包装问题,依据《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共立案查处寄递企业过度包装行为10起,有效遏制了企业相关违法行为。督促指导企业贯彻落实《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关于做好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备案管理和邮政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制修订本企业包装操作规范,并严格规范封装操作,避免过度包装。截至目前,全市寄递企业包装操作规范备案工作已完成,邮件快件规范包装操作比例已超95%。(四)强化普法宣传引导全市开展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新标准的宣传,讲清商品包装层数、包装成本等方面的规定,利用微信小程序“包装有度”等工具,加强对经营者的指导,同时提出治理措施和建议向经营者宣传普及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有关要求,督促经营者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认真贯彻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发放倡议书、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做好茶叶过度包装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政策的宣传解读,为茶叶过度包装治理营造良好的网络宣传氛围。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开展执法普法宣传,报送典型案例对外发布。二、下一步工作安排我们将继续充分吸收您的宝贵建议,狠抓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加强部门协同联动,紧紧围绕摸清底数、治理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压实部门及属地监管责任,全力推动专项治理落地见效。持续聚集重点时节、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全面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多举措强化商品过度包装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宣传力度,大力培育和弘扬简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文化,提升公众政策知晓度和工作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2024年4月26日   
  • 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823号建议的落实答复 2024-12-05
    刘智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各部门分别完善外地居民落户政策增加人口导入的建议,经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市公安局研究答复如下:一、支持引进人才“先落户后就业”。依据《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等引才落户规定,鼓励符合条件的学历型人才和资格型人才,以在津有工作和在津无工作方式申请落户。其中以在津无工作方式申请的人才,可按“先落户后就业”的原则,将人事档案调入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后在本市办理落户。截至7月底,累计引进学历型人才和资格型人才35.1万人。二、支持大专生来津落户。落实《关于优化调整技能型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对于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或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不超过50周岁,均可在津申请落户。实现大专生在津“工作即落户”和在津“持证工作即落户”的需求,目前,累计引进技能型人才占全部落户人数的26%。 三、支持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集中落户。根据《关于为高校应届毕业生来(留)津提供集中办理服务的通知》,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45所高校,按照“个人自愿申请,学校统一审核、公安机关集中受理、北方人才市场全程代办”的模式,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开辟来(留)津落户转档绿色通道,毕业生可以先落户口,后转档案。今年上半年已为近3000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了集中落户转档手续。 四、支持高端人才持卡落户。实施《天津市“海河英才”卡管理办法》,对来津不超过1年、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或来津不超过5年、在津成功创办企业的人才,按照引进人才的不同层次条件,申请办理“海河英才”A卡、B卡、C卡。持有“海河英才”卡的人才,均可办理在津落户手续。同时根据持卡人的情况,还可享受子女入学、配偶就业、住房安居、医疗健康等方面的配套服务。截至7月底,已为393名高端人才发卡,解决人才落户等方面需求。今年以来,通过“海河英才”落户3.03万人,累计引进47.9万人。五、优化“积分落户”政策。按照国务院 统一部署,我市于2013年出台了“积分落户”相关政策,2014年正式实施积分落户。经多次调整完善,我市形成了以真实就业为前提,以兜底保障为要务,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居住年限为主要指标的积分落户政策体系。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已通过积分落户政策落户202073人,成为我市人口导入的一项重要渠道。六、出台《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操作指南》。为加快推进“滨城”高质量发展,推动实施“滨城落户新政”,滨海新区制定了《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操作指南》,进一步降低了年龄、学历、技能、社保缴纳等门槛,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产业工人、京津冀协同重点企事业单位员工、创业的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及贡献者在滨海新区落户。七、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落实放开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全面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针对来津就业创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不受户籍限制,其中实现就业的,依法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实现就业的,可持本市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后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对来津就读的在校学生,原则上以学籍地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参加居民医保。八、积极促进新市民安居乐业。为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着力提升城市服务保障水平,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形成了《提升城市服务保障水平促进新市民安居乐业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简称《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共5部分,涵盖就业、住房、落户等领域共33条政策举措,目前正在依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要求,充分结合您的意见建议,持续推动落实“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和居住证积分落户等政策措施,强化人口导入政策的研究和优化,进一步增强政策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增强我市城市活力和发展动力,吸引更多的人才和劳动力来我市创业就业、定居落户,以人口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2024年9月24日   
  • 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86号建议的落实答复 2024-12-05
    陈叙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落实2024年国办1号文件,催生银发经济新领域和新赛道的建议,经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答复如下:一、加大优质老年用品供给力度一是加大养老产业支持力度。推动落实《天津市轻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2023—2027年)》《天津市振兴工业老字号老品牌实施方案》,助力养老用品产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高标准落实《天津市振兴工业老字号老品牌实施方案》《天津市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链工作方案》,强化政策支持,积极推动“会展+先进制造业”、“会展+现代服务业”等深度融合,打通养老产业发展存在的堵点。二是助力企业申报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天津烯悦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竣翊工贸有限公司等11家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参加申报。组织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的在津6家企业参加工信部承办的“南京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产品博览会”,扩大我市养老用品产品的品牌影响力。三是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提供健康养老产品。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协调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对接,做实合作机制和内容,实现资源统筹、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截至目前,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建立签约合作关系1221对,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率保持100%。加强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拓展老年人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面。目前,全市共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2557个,签约总人数486.7万人,老年重点人群签约214.3万人。二、大力发展银发会展经济围绕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积极支持培育开展主题展会,打造服务“银发”群体的聚合平台。2024年5月,成功举办中国国际智慧物业(天津)博览会,其中集中展示了智慧康养养老用品,为更多老年人选择优质老年用品提供服务。9月,拟在中国北方人才中心举办天津国际银发经济博览会。博览会以“融通银发链 共创新未来”为主题,通过展会促进事业产业协同,加快银发经济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10月,拟在梅江会展中心将举办2024都市重阳博览会,设置康养、适老化产品、养老服务等板块,并邀请我市老年服务公益组织、社会团体、社会公益组织、专业医疗机构等为展会观众提供现场公益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消费和服务需求。11月,拟在梅江会展中心举办2024无障碍高品质医疗辅具及康养博览会,汇聚辅助器具、康复养老、大健康等领域的新技术、新应用,助推京津冀地区银发经济协同发展。三、建立健全家政服务体系一是推广使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推广使用商务部开发建设的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应用,借助“家政信用查”消费者端和服务员端2个手机应用程序(APP及支付宝小程序),上传归集我市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员的信用信息。二是组织家政服务员参加技能升级行动。进一步丰富家政服务员技能升级培训方式,鼓励家政行业拓展心理咨询服务,提升家政服务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进一步提高家政养老服务质量。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出台我市实施方案,全力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方面重视优化供给,鼓励培育多元经营主体、拓展消费供给渠道,加强企业与科研创新平台合作,通过与数字新技术结合,提升老年用品和服务质量,另一方面聚焦群众需求,围绕老年助餐服务、居家助老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等“关键小事”,打造各种适老消费场景、推进建设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严厉打击涉老诈骗,切实增进老年人福祉。2024年9月24日   
  • 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03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2024-12-05
    朱凯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还需长效机制的建议,经会同市市场监管委、市邮政局、市商务局研究答复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积极开展工作部署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供销合作社等六部门联合召开天津市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对我市专项治理行动进行专题动员部署,印发《天津市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同时,成立天津市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专班,制定工作制度,明确专班主要职责、组织架构、工作规则,进一步健全专项工作机制,确保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高效有序推进。(二)全面开展商品过度包装专项督查行动我市积极开展茶叶、粽子、月饼等商品过度包装监督检查、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聚焦突出问题,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共抽查18家经销单位的21批次产品,其中不合格产品2批次,检查各类茶叶经营主体5025家(次),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绿色消费理念。加强节日期间节令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在端午、中秋节期间,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认真做好节日市场检查、舆情线索排查、过度包装行为查处等工作,对节日期间接到群众反映的过度包装问题,迅速开展核查处理,聚焦粽子、茶叶等重点节日商品,关注高档化、礼品化倾向,特别是针对星级酒店、高档餐厅、社交平台等提供“高档食材”礼品粽子、月饼的行为,开展重点检查,统筹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切实维护节日市场秩序。加大零售环节督促指导力度,以商场、大型连锁超市作为重点范围,督促开展自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茶叶。指导我市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加强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资质审核,引导平台内经营者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避免销售过度包装茶叶。(三)开展邮件快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持续开展邮件快件过度包装治理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整治胶带缠绕过多、填充物使用过多等过度包装问题,依据《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共立案查处寄递企业过度包装行为10起,有效遏制了企业相关违法行为。督促指导企业贯彻落实《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关于做好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备案管理和邮政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制修订本企业包装操作规范,并严格规范封装操作,避免过度包装。截至目前,全市寄递企业包装操作规范备案工作已完成,邮件快件规范包装操作比例已超95%。(四)强化普法宣传引导全市开展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新标准的宣传,讲清商品包装层数、包装成本等方面的规定,利用微信小程序“包装有度”等工具,加强对经营者的指导,同时提出治理措施和建议向经营者宣传普及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有关要求,督促经营者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认真贯彻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发放倡议书、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做好茶叶过度包装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政策的宣传解读,为茶叶过度包装治理营造良好的网络宣传氛围。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开展执法普法宣传,报送典型案例对外发布。二、下一步工作安排我们将继续充分吸收您的宝贵建议,狠抓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加强部门协同联动,紧紧围绕摸清底数、治理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压实部门及属地监管责任,全力推动专项治理落地见效。持续聚集重点时节、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全面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多举措强化商品过度包装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宣传力度,大力培育和弘扬简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文化,提升公众政策知晓度和工作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2024年4月26日   
  • 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86号建议的落实答复 2024-12-05
    刘智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儿童视角完善城市规划的建议,经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市教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健康委研究答复如下:一、建立健全机制,强化顶层设计市级层面,由发改、妇儿工委办、住建部门共同牵头,组织各区和相关专家指导各区协同推进。区级层面,各区均已出台区级儿童友好城市实施方案,成立区发改、区妇儿工委办、区住房建设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领导小组。探索制定我市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指引和评价标准等指导性文件。二、培育重点区域,建设友好社区加大培育工作力度,支持有建设意愿、基础较好的区和社区先行先试,分批分期持续稳步推进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一是重点打造我市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试点河西区。在城区层面,推动全区践行儿童友好理念;街区层面,与15分钟综合服务圈相衔接,重点完善儿童公共服务设施、活动场地、慢行系统和学径网络等,建设2个儿童友好街区;社区层面,推动8个社区纳入天津市示范性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名单,建设具有社区特色的安全、便利、可及的儿童友好成长空间。二是推动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推动完成“十四五”末打造100个市级儿童友好社区的任务,分批次完成全市139个社区筛选、申报和建设名单的确定,指导各区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今后还将适时加大培训指导,开展评估、认定工作。在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和城市更新中,统筹考虑建设儿童友好城市需求,大力改造周边环境及配套设施。开展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建设口袋公园、秀珍公园,配置健身器材、休息座椅、儿童娱乐等休闲设施,从儿童视角对社区内慢行通道、设施、周边绿化进行提升改造,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三、坚持儿童优先,营造友好空间开展《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导则(试行)》培训,不断深化儿童优先理念,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任务落实。引入“1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推进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在规划审查中,统筹考虑建设儿童友好城市需求,做好配套学校规划审批,体现“从1米高度看城市”的儿童视角,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提供支撑保障。持续督促各区做好新建住宅小区非经营性配套设施建设相关管理工作,保证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按照规划要求及建设标准,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因地制宜把适老化、无障碍设施、儿童活动场所、托育服务设施改造纳入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内容,着力为儿童提供安全、友好的生活环境。积极推介河西、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等区的儿童友好建设工作,申报儿童友好空间可复制经验项目。围绕儿童课内教育和课后实践活动的需求,结合实际情况,对各类学校的运动场地、室外活动空间、校园环境等进行适儿化改造,为儿童提供安全友好的校园环境。不断推动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环境改善,通过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基层卫生机构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水平,儿童保健门诊诊室设置布局合理,有保暖通风设备,光线充足,并备有哺乳室,候诊区域备有儿童游艺设备,保障儿童就诊舒适,为儿童提供系统连续、主动全面、温馨友爱的健康服务。持续完善宝坻潮白河、武清永定新河、蓟州州河和下营环秀湖4个国家湿地公园基础设施,为儿童提供集生态保护、科普教育、文化旅游于一体的休憩场所。四、主动宣传引导,创建特色亮点加强儿童友好宣传引导,营造关爱儿童、保护儿童的良好氛围。设计发布天津市儿童友好城市主题LOGO,制作宣传视频,世界儿童日在全市公开发布、推广宣传,大力营造儿童友好的良好氛围。天津广播电视台教育频道作为服务少年儿童群体的主流媒体平台,牢牢坚持“儿童优先发展,从儿童视角出发,以儿童需求为导向”,宣传面向儿童友好的文艺演出、展览游览等活动,在积极助力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未成年保护、科普等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开展“儿童友好 天津美好 我心中的家乡”公益广告大赛,在中国妇女报刊发《天津市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发展规划 小主人带来社区大改变》,加强儿童友好理念宣传。在市妇联官微开设宣传专栏,择优推送基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宣传稿件。2024年9月24日   
  • 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59号建议的落实答复 2024-12-05
    刘智代表:您提出的关于为失信企业的改过自新开启“快速通道”的建议,经会同市政务服务办、市市场监管委研究答复如下:近年来,我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出台《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不断完善信用法规政策制度,依法推进“诚信天津”建设,城市信用水平持续提升,诚信理念深入人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市政务服务办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信用修复要求,依托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天津网站、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信用修复“快速通道”,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推行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开展信用修复线上线下融合办理,信用修复效率和企业满意度明显提升。1.建立信用修复“快速通道”情况。我市制定印发《关于完善行政处罚信息用修复机制保障信用主体权益的通知 》,市发展改革委推动构建信用修复工作协同联动机制,针对信用网站与公示系统等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不同步问题,通过统一数据标准、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实时共享信用修复相关信息,打破了“数据”壁垒,既解决了信用网站与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不同步的问题,又解决了企业需要在多部门重复进行信用修复的难题,实现了信用网站和公示系统等全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一口受理、一网通办”,建立了跨部门信用协同修复“快速通道”,切实解决了企业在信用修复方面“多头办理、多次跑路”的难题,得到企业普遍好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的天津模式,通过政策创新、制度优化,完善了信用修复协同机制,充分保障了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了企业在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中存在的重复申请、流程不畅等事关企业发展的难题,该项改革举措走在了全国前列。截至8月末,信用中国网站共受理我市市场主体提出信用修复申请49452件,符合修复条件并完成修复27051件,复审时间平均压缩至1天左右,信用修复服务效能显著提升。2.完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情况。我市坚持从解决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出发,不断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市诚信办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方案》,提出信用修复指引集中公示,修复办理一口受理,全程网办、结果共享、协同联动等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信用网站与公示系统的信用修复协同机制,扩大修复数据共享范围,加强修复结果互认,降低经营主体修复成本。建设运行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一件事”管理系统,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各类失信信息全程网办、数据共享,自该系统今年7月1日上线运行以来,已办理行政处罚信息协同修复68件,为经营主体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信用修复服务。3.推行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情况。市市场监管委大力推行“不见面,网上办”,支持经营主体平稳发展,加强事前失信警示提醒,持续提示经营者关注信用状况。在公示系统中增加醒目标签,警示经营主体已经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年报系统中通过强制阅读的方式,主动告知经营主体存在的失信信息。持续开展信用修复宣传,通过“天津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对信用修复政策进行宣传解读,提供修复指引,提升经营者的修复主动性。   4.主动为经营主体提供信用修复指导情况。以经营主体信用信息为基础,运用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市市场监管委主动筛选出符合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条件的经营主体,变等企业申请为送服务到企,在东丽区等地组织开展信用修复现场集中服务活动,为企业答疑解惑,核查企业信用状况,指导企业及时申请信用修复,实现信用修复现场办、痛快办。5.推动信用修复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情况。市政务服务办编制印发《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规范(2024年版)》《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制度规范汇编(2024年版)》,在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线上体验专区和线下服务专区,将企业破产(强制清算)综合信息查询、信用修复等服务纳入专区,为信用主体提供信用修复的咨询引导、帮办领办等一站式、便利化服务,帮助市场主体通过纠正失信行为、主动提交信用修复承诺书等流程,开展信用修复,信用修复服务成效明显提升。6.开展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情况。截至8月末,市发展改革委已组织开展诚信教育公益培训81场,累计培训3695人次。通过开展培训,普及信用政策,进行普法宣传,帮助企业了解信用修复的政策要求和申请流程,鼓励企业提升诚信意识,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支持企业健康发展。感谢您多年来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心、支持。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您提出的思路举措和工作建议,不断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协同机制,加强信用修复业务培训和宣传引导,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用修复服务,支持企业健康发展,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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