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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公开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302号提案的答复 2018-09-27

      蔡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红线保护区生态补偿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环保局、市规划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天津市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建立
      2014年2月,天津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划定我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决定》,划定永久性生态区域2980平方公里,其中红线区1800平方公里,黄线区1180平方公里,占市域国土总面积的25%。该决定实施三年来,我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按照市人大城环委提出的工作建议,市规划局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研究制定我市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相关工作,重点将我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中涉及的山、河、湖、湿地、公园、林带六种生态类型,统筹纳入我市生态保护补偿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
      2016年6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对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为落实意见精神,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相关委局,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于2017年6月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该实施意见确定了森林、湿地、水流、海洋、耕地作为我市生态保护补偿重点领域及其覆盖的区域范围,提出了重点任务和体制机制创新重点工作,将我市的自然保护区包括七里海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团泊湿地鸟类自然保护区、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等四大湿地自然保护区、蓟州区北部山区自然保护区等均已纳入生态保护补偿范围。
      2017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要求京津冀在内的各省市 “采取国家指导、地方组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市环保局按照环保部、国家发改委编制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与国家有关要求,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的修改完善工作,将在严格落实管理措施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管理要求,对生态保护红线比例高的地方加大生态补偿力度。
      二、关于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内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
      2017年9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的决议》(津人发〔2017〕37号),明确规定我市划定的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和按国家规定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两个保护管理制度一并实施。我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中,按国家规定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严格执行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管理制度;保护管理规定有差异的,按照最严格的管控标准实施保护和管理。同时,明确规定在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建设生态保护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应在确保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环境不破坏、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论证、提出保护和修复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下一步,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管理要求,在严格落实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市相关部门将对生态保护红线比例高的区域加大生态补偿力度。
      2018年5月29日
      (工作人员:董建欣; 联系电话:23142169)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269号提案的答复 2018-09-27

      李维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宝坻区研究答复如下: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级的战略之举。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总书记强调,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个大思路、大战略,要通过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调整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走出一条内涵集约发展的新路子,探索出一种人口经济密集地去优化开发的模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形成新增长极。
      为帮助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在打造协同创新平台上早日确立政策优势,市发改委王卫东主任带队赴宝坻区调研,与宝坻区现场沟通对接,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实际情况和企业需求,研究起草了京津两市人民政府支持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2018年2月2日,鸿忠书记、国清市长带队赴宝坻区调研并召开现场办公会。宝坻区汇报了关于支持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发展的8条措施,恳请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相关市领导和市级部门在会上进行了逐一研究,提出解决方案,一一敲定。下一步市协同办将积极与市有关部门协调推进,将政策“由纸上落实在地上”,助力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加快建设发展。
      2018年6月6日
      (工作人员:宋彦林; 联系电话:23142090)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253号提案的答复 2018-09-27

      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建设新时代“五个现代化天津”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中小企业局研究答复如下:
      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企业家精神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源泉。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的激励下,我市各类企业为推动社会财富积累、创造就业岗位、促进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过去由于历史原因,实践中存在不同程度的所有制歧视,各类企业家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还未形成;仍有人对企业家存在“不劳而获、为富不仁”等负面认识;对企业家的政策支持体系不够完善,整个社会缺乏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氛围等。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具有重要意义,市工商业联合会的建议非常及时,也非常必要。
      为切实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去年11月15日,我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以下简称“津八条”),从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完善企业家激励机制、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优化对企业家的服务、培养优秀企业家队伍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方面,“津八条”提出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通过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让企业家感受到政府保护产权的决心。同时,加快建立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长效机制,特别是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家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补偿救济机制,降低企业家对政策调整的担忧。在创新权益保护方面,制定出台知识产权保护地方性法规,支持企业家利用知识产权形式保护创新成果。在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方面,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干预企业依法经营活动,全面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地方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建立全市统一的企业维权服务平台,让企业家能够安心自主经营。
      在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方面,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招投标等方面与公有制企业同等待遇。利用“信用天津”平台,整合不同部门和领域的企业及企业家信息,建立企业家个人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加强对企业家诚信经营的激励约束。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跨部门跨地区的市场协同监管,清除多重多头执法,提高综合执法效率,减轻企业负担。
      在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方面,“津八条”从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支持企业家创新发展、弘扬工匠精神等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对企业家持续推进产品创新、技术创新、金融创新和管理创新给予资金和技术支持。鼓励国有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发挥金融支持创新创业的重要作用。同时,完善对企业家的激励机制,建立企业家荣誉制度,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建立健全合理容错机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
      在弘扬企业家精神方面,“津八条”从引导企业家树立崇高理想信念、强化企业家自觉遵纪守法意识、鼓励企业家保持艰苦奋斗精神风貌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从2017年开始,每年举办一次天津企业家大会,开展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选树十名践行优秀企业家精神的先进典型,每名企业家奖励100万元。
      在加强对企业家优质高效务实服务方面,“津八条”提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健全市、区、乡镇(街道)三级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家制度,健全部门与企业家沟通交流机制、政策宣讲机制,做到帮扶企业制度化常态化。建立面向企业家的党委、政府决策咨询制度,相关重大决策出台前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坚持“马上就办”,实行承诺办结制度,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60%以上。建立高效便捷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核机制,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完善企业政策服务信息清单和企业服务政策包,优化“一点通”系统,打造网上“企业家之家”,搭建企业家之间、政企之间的交流平台。
      在加强优秀企业家培育方面,“津八条”提出,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规划引领,实施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加强企业家教育培训,加快建立健全企业家培训体系,鼓励高校聘请优秀企业家等担任兼职创新创业教师,培养年轻一代企业家。
      为推动“津八条”落地实施,在制定“津八条”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基础上,我委与“津八条”涉及的 47个部门和16个区积极对接,征集下一步细化的政策举措,特别是对创业支持、创新激励、投资审批、金融服务、人才引进等与企业家关系紧密的政策举措,明确受理部门、办事要件、受理流程、联系方式,逐条逐项梳理实施细则,并汇编成册,在“双万双服”动员会上下发,并上传到“政策一点通”平台供企业参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以落实“津八条”为主线,通过深入生产一线和项目现场,协调解决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实际问题,增强企业家发展信心和创新创业活力,让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激发民营经济的发展活力,为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贡献力量。
      我们由衷地感谢市工商业联合会一直以来对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地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意见建议!
      2018年6月14日
      (工作人员:娄振华; 联系电话:23142376)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142号提案的答复 2018-09-27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天津市委员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以挖掘天津“源”文化为主题优化三岔河口环境载体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红桥区、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市容园林委研究答复如下:
      天津是“运河载来的城市”,南运河、北运河和海河在天津市三岔河口交汇,优越的区位条件使天津成为漕运中转枢纽。大运河三岔河口是天津城市、商业、华北工业和近代教育的发祥地。2014年6月22日,在第3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上,大运河成功登录世界遗产名录。
      为做好我市大运河及沿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2013年,市政府批准并公布了《大运河天津段遗产保护规划》和《天津境内京杭大运河保护与发展规划》,对天津境内运河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明确划定,提出了相应的保护要求,对遗产的价值评估、保护措施、展示利用、管理机制、环境保护等予以明确规定。此外,市文化广播影视局还积极申请国家、天津市财政经费用于大运河沿线重点文物的保护和修缮工作,树立大运河世界遗产标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标志及大运河遗产保护界桩等,有力的促进了大运河及其沿线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
      为继续做好三岔河口的环境优化工作,促进该区域的文商旅融合发展,我们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围绕大运河天津段保护城市文化遗产
      为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这一宝贵遗产,建设大运河文化带,国家将出台相关规划纲要,提出提高大运河沿线文化遗产保护能力、展示水平和传承活力。我委将在国家规划纲要出台后,编制我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规划中将重点突出三岔河口的重要区位优势,将三叉河口地区规划为6个城市节点之一。鉴于三叉河口地区漕运遗存丰富、历史价值突出,将对其沿岸的风貌建筑和特色格局进行充分保护,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周边生态环境。
      (二)加强商文旅联动
      红桥区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以三岔河口和西沽公园为重点,坚持特色化发展导向,进一步深化功能布局和业态规划,加强商旅文联动,推动传统文化与都市文明交融升华,促进文化与产业融合发展,完善综合配套服务,提升中华老字号的餐饮、旅游文化品牌。以三岔河口商贸经济区为重点,建设高品位综合商业区,实现商旅文融合发展,形成综合性、特色化的现代商贸体系”。红桥区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研和考察,共同推进三岔河口地区的开发建设。
      关于贵委提出的建设天津码头文化系列雕塑群、中国近代工业文明博物馆等,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吸收借鉴,并争取在我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总体规划中予以体现,待条件具备后进行落实。
      2018年5月29日
      (工作人员:张琴; 联系电话:23142171)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061号提案的答复 2018-09-27

      中国民主建国会天津市委员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抢救西沽地区历史遗迹 发展天津旅游经济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旅游局研究答复如下:
      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大运河文化内涵,保护大运河文化丰富的遗产资源,传承大运河文化中的优秀基因,在坚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实施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对于展示中国文明、保护历史遗产、促进旅游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运河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将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国家战略的重要工程,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平台、载体和抓手,统筹规划、区域协同、积极推进。市领导亲自挂帅,组织市规划、发展改革、交通运输、文化、水务、环保、旅游、农业、林业等部门,开展大运河天津段总体城市设计规划的编制工作,于2017年7月初完成大运河天津段“1+8”总体规划方案(即城市总体设计规划和水运航道、水资源利用、道路桥梁、旅游设施、农业产业园区、小城镇、绿化造林、文物保护等8个专项规划)。
      2017年9月,按照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的总体原则,我委又组织市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和大运河天津段沿线7个区人民政府,以大运河天津段“1+8”总体规划方案为基础,全力开展我市大运河的历史文化现状、主要存在问题等基础研究和战略定位、空间布局、保护利用等专题研究工作,完成了我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规划文本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经市领导批示同意后,于2017年12月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
      在规划编文本研究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我们按照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文化资源的总体要求,从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角度出发, 紧紧把握大运河给天津文化经济建设带来重大机遇,研究提出了大运河天津段的规划方案。一是实施分段旅游通航,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结合大运河现状条件和通航实际需求,实行分时、分段、分级的客运旅游通航,整体形成“三带五区二十八节点”的串珠式布局结构,西沽是二十八节点之一。天津特殊的区位造就了河海联运的历史,这一特色在当今可转化为十分重要的旅游价值。“运河——海河——渤海”三水联动发展极大的拓展了天津运河的旅游范围,整合了更为丰富的旅游业态,将“运河游、海河游、海上游”密切联系起来,更加凸显了运河天津段独特的旅游价值。二是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在保护基础上合理利用。西沽地区拥有众多历史文化遗迹,经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确认,该地区现有西沽公园、龚望旧居、丹华火柴厂职员住宅、天津市基督教西沽堂等多处不可移动文物登记在册,均依法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结合该地区的历史文化特色,该地区可以进行整体保护和提升,保持原有建筑风格延续。同时,强化历史街区布局肌理,延续传统风貌,进行整体提升。保护建筑以民俗展览、文化体验等功能为主,其他建筑以传统手工艺、特色餐饮、宅院酒店为主。
      按照国家要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国家将统筹组织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各项工作。下一步,我委将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国家工作动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组织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抓紧制定我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实施规划,分阶段推进我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
      2018年5月28日
      (工作人员:刘丛鹏; 联系电话:23142171)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019号提案的答复 2018-09-27

      中国农工民主党天津市委员会:
      贵党派在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特色小镇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委认为该提案所提建议非常好,为我市开展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指引,已认真吸收采纳。经会同市建委、市财政(地税)局、市市容园林委、市旅游局研究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四部委指导意见要求,我市正在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一是建立了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文件,加大了对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二是组织开展了特色小镇调研服务、召开了特色小镇培训会、座谈会、推介会等。三是与市规划局联合编制了《天津市特色小镇规划设计导则》。该导则明确提出要落实特色小镇“产、城、人、文”四位一体的基本要求,充分体现生产、生活和生态融合发展。目前,第一批市级特色小镇创建试点的规划方案正在审查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天津市特色小镇规划设计导则》有关要求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商议提出发展建议,真正做到“产城人文”四位一体科学发展。四是与市统计局联合制定了《天津市特色小镇综合发展水平监测制度》。我市在特色小镇发展过程中尤为重视特色小镇生态建设。为客观反映特色小镇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情况,采用了定期采集公共绿地面积、垃圾污水处理情况、环境整治等统计分析指标的方法,实时掌握特色小镇环境建设方面情况,及时发现生态建设中的短板和不足。
      下一步,我委将结合您的建议,筹划好特色小镇规划建设。
      一是完善专家体系,增强科研力量。建立特色小镇建设专家库,按季度组织专家对特色小镇创建试点开展专题服务,研究商讨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二是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支持特色小镇建设。目前,我市在特色小镇建设领域正加紧推行PPP模式,津南区葛沽镇综合开发PPP项目已完成社会资本采购,进入项目执行阶段。市财政局将征集各区特色小镇PPP项目,择优推介,吸引优质社会资本参与小镇建设,选取专业的项目团队参与特色小镇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运营管理,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三是加大支持力度,税收分成向特色小镇倾斜。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实行区级留大头,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零散税种全部留归各区,形成财力向下倾斜的分配格局。
      感谢贵党派对特色小镇这项工作的关注,欢迎继续提出宝贵建议,共同促进全市特色小镇健康发展,推动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再上新水平。
      2018年5月22日
      (工作人员:肖雅娜; 联系电话:23142687)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325号建议的答复 2017-11-29

      金宁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海河教育园区内环形轨道交通网络建设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教委、市交通运输委研究答复如下:
      随着海河教育园区建设的快速发展,加快推进区域内部及对外的公共交通尤为重要。根据我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海河教育园区周边规划有M1东延线、M8线、Z1线等,其中:M1东延线正加快建设;M8线正加快前期工作,计划年内启动实施。为做好海河教育园区与外部多条轨道交通线路的有效接驳,海河教育园管委会正抓紧研究制定园区内轨道交通接驳方案。三位代表所提建议非常好,我们将积极协调市规划等部门及海河教育园管委会,加快完善园区内部轨道交通网络规划,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出行。
      感谢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继续关心和支持城市交通建设与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2017年5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22-23311818)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42号建议的答复 2017-11-29

      钱朝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电能替代,促进城市能源清洁转型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电力公司、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研究答复如下:
      电能具有清洁、安全、便捷等优势,实施电能替代对于推动能源消费革命、落实国家能源战略、促进能源清洁化发展意义重大,2016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054号),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推进电能替代工作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部署,2016年以来,我市积极推动电能替代工作,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主要包括:一是推动燃煤机组节能环保改造,降低本地燃煤发电污染。除2017年改燃关停的军粮城电厂4台20万千瓦机组外,全市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含自备)已全部实现超低排放。二是推进“外电入津”送电通道建设,增加外受电比重。锡盟经天津至山东、蒙西至天津南两条特高压输电通道已建设完成,我市外受电能力新增200万千瓦。2016年外购电比例达到20%。三是推广“以电代煤”、“以电代油”等电能替代工程,提高终端电力消费比重。结合北方冬季清洁供暖工作,全力推进电能替代工作。目前已完成居民煤改电采暖改造的共6324户,正在实施煤改电采暖改造共5026户。出台了居民煤改电采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将煤改电电网投资纳入输配电价统筹考虑,支持电能替代工作开展。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促进绿色能源发展、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减少大气污染方面,结合您提的建议,下一步我市还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继续推进实施外电入津战略。落实“外电入津”战略部署,发挥锡盟至山东、蒙西至天津南等特高压输电通道作用,推动落实“疆电入津”、“晋电入津”,完成年度协议电量,增大外来清洁电能比例。力争2017年我市外购电比重提高到三分之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市主干网架结构,提高地区电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保证外部电力能够“进的来、落得下、供得上”。
      二是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发电。认真落实节能环保政策,安排和组织落实年度发电计划工作中,保障风电、光伏发电上网,优先清洁能源发电,提高大容量、高效环保机组的设备利用率,积极推行替代发电;认真研究和积极探索符合条件的电能替代用户通过与风电等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等路径,助力调动用户参与实施“电能替代”的积极性。
      三是发展煤炭清洁化利用。统筹供热和供电需求,在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机组排放限值、完成削煤任务的前提下,推动北疆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军粮城4台20万千瓦煤电机组替代工程等燃煤热电机组和南港燃煤抽背热电项目建设。鼓励煤炭高效集约清洁化使用,将煤炭更多地用于燃烧效率高且污染治理措施到位的燃煤电厂;加快对现役煤电机组实施超低排放环保改造升级,争取全市2.5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和禁燃区外35蒸吨以上且未列入我市改燃关停计划的燃煤供热锅炉全部实现煤炭清洁化改造,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排放限值。
      四是继续开展电代煤示范工程。在城市集中供暖、工商业等领域推广大型以电代煤(气)项目,开展电采暖替代燃煤锅炉的示范工程,继续推动武清区电采暖替代燃煤锅炉的示范工程,2017年底前完成363个村、10.9万户电能替代改造。在供热管网、天然气管网未到达的城市老旧住宅区、城镇、乡村、城中村等散煤消耗区域,鼓励“煤改电”工程,在住宅建筑中鼓励采用电采暖类供热设备。继续研究财政补贴和价格政策,确保煤改电工作顺利开展。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支持。
      2017年5月2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22-23311818)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22号建议的答复 2017-11-29

      申随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实体经济扶持政策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中小企业局、银监局、市财政(地税)局、国税局研究答复如下:
      实体经济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命脉,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夯实实体经济。多年来,我市始终高度重视实体经济发展,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连续开展上水平活动,助推更多资源要素向实体经济集聚。先进制造业转型发展,2016年工业增加值达到7238.7亿元,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优势产业培育壮大,建成8个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加快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推出7批140项服务业重大项目,规划建设了东疆保税港区、于家堡金融区、航空物流区、棉三创意产业园等一批特色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服务业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4%。
      一是关于实体经济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市政府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统一部署,自2016年起,我市先后出台了三批66项降成本政策措施。其中,在降低企业税负方面,通过实施“营改增”、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严格执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措施,2016年共降低企业税费负担200亿元左右。由于按照目前税收管理权限,省市政府在没有中央授权的情况下无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按照您的建议,市有关部门将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呼吁,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税收优惠力度。
      二是关于企业缓缴税费、五险一金等特殊政策。在我市已经出台的成本措施中,相应调整了“五险一金”缴费费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税收方面,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级国税、地税部门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在非税收入方面,执收单位不得违规减征、免征、缓征非税收入。因此,相关企业可按上述政策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但不能缓缴非税收入。对于企业负担的社会保险,自2015年以来,我市社会保险费率已总体下降2.93个百分点。2017年,拟将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1%降至0.5%,以进一步降低企业人工成本。
      三是关于建立产业联盟基金问题。目前,我市已设立产业并购引导基金,通过财政参股方式吸引行业领军企业、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主体发起设立并购基金,投资于符合行业领军企业产业链布局的优质企业,整合国际国内创新资源,加快高精尖产业聚集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该基金的设立与您所提建议基本一致,我们将按部门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四是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为帮助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问题,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双万双服”活动。在66项降成本措施中,明确提出了降低贷款中间环节成本、额外融资成本、长期融资成本、创新创业企业融资成本等内容。市有关部门积极搭建各类信息交流和对接平台,搭建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沟通的桥梁,推广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创新融资产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融资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认真做好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有关工作,更好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恳切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我们也将加强与您的沟通,自觉接受您和市人大代表的指导和监督,共同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7年5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22-23311818)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848号建议的答复 2017-11-29

      杨文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农委研究答复如下:
      推动包括生物质能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对于优化我市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我市鼓励开展包括垃圾、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和有机污(废)水等多种形式的生物质能综合利用,“十三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大生物质能利用规模,提高综合利用水平。生物质发电层面,新建蓟州、宁河等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青光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双口垃圾填埋气发电厂,积极推动环城四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前期工作;建设宁河秸秆发电厂以及静海、宝坻、西青、蓟州等一批生物质热电联产或生物质成型燃料(气化)供热示范项目。沼气利用层面,结合大中型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泥厌氧消化沼气工程,在农村地区继续推广种植—养殖—沼气有机结合的沼气利用模式,提高沼气综合利用水平,到2020年,全市年产沼气量达到3000万立方米。
      关于推广生物质燃料供热。生物质成型燃料是生物质能源的一种,近年来,随着关键技术的不断进步,其生产和利用得到了快速发展。按照《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295号)要求,2014年,我委联合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生物制成型燃料示范项目的通知》,鼓励推进生物制成型燃料示范。目前,已建成宝坻区大口屯镇产业功能区部分企业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项目和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内燃机制造分公司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各项工作,加强引导宣传,促进我市生物质能源发展,希望您继续予以支持。
      2017年5月1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22-23311818)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845号建议的答复 2017-11-29

      陈百永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项目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发展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宝坻区研究答复如下:
      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是明确列入《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天津市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意见》的承接平台之一,市有关部门会同宝坻区政府积极推进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建设工作。一是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抓住天津发展历史性窗口期积极承接非首都功能的指导意见》,其中将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列入“1+16”承接格局,明确了重点承接产业方向。二是为贯彻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的需要,促进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中关村发展集团确定了“一司一金”的布局,拟设立区域合作子基金,目前基金组建方案已完成。三是为加强对北京外溢项目和人才的吸引,目前京津中关村科技城正在研究制定《京津中关村科技城政策体系》。四是积极对接北京的部分高校及科研院所,大力吸引优质项目落户宝坻。
      为推进我市承接非首都功能工作,市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意见和支持政策。在人才引进方面,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成建制迁入我市单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整建制迁入单位职工落户及配偶、子女随迁等政策。在吸引科研机构方面,市科委印发了《关于支持国家级科研院所来津发展政策的实施细则》,对来津发展的国家级科研院所实施科技项目,根据科技项目情况,择优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会同市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宝坻区政府研究完善宝坻中关村科技城发展相关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强与北京市方面的对接,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共同推动科技城建设。
      2017年5月1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22-23311818)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838号建议的答复 2017-11-29

      王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地铁一号线西延工程的建议”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程序,拟建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应纳入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根据市政府批准的线网规划提出近期建设方案,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并报国家审批;对于纳入国家批准建设规划的项目,我市方可启动项目前期审批工作。经市政府统一组织研究,我市于2014年6月将《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5-2020年)》报国家发改委会同住建部审批。2015年9月,国家批准我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同意我市“十三五”期间再新建7条线路,总规模224公里,包括中心城区M7、M8、M10、M11线及滨海新区B1、Z2、Z4线。
      2016年底,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市规划局牵头组织对我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进行了调整完善,考虑到双青、河北工业大学等区域已有规划的地铁12号线覆盖(地铁12号线北起北辰区双青、南至西青区大寺,全长约46公里),地铁1号线北端不再由刘园站延伸至双青地区。按照国家要求,本次调整后的我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需报住建部开展技术审查,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一并报国务院审批。该线网规划是近期建设规划的基础,待线网规划调整经市政府同意并报住建部审查通过后,结合客流需求、建设条件、财力支撑等情况,我们将对拟纳入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的项目进行深入研究论证,在经市政府同意后,我们将报国家发改委履行审批程序。
      感谢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轨道交通建设与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2017年5月1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22-23311818)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793号建议的答复 2017-11-29

      刘华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武清区建设M4轨道交通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武清区、市建委、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委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批准的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地铁4号线起于北辰区小街站,止于东丽区民航大学站,全长约44公里;其中4号线南段(东南角-民航大学站)正加快建设,4号线北段(东南角-小街站)正开展前期工作,计划年内启动实施。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我们正开展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调整和市域(郊)轨道交通规划编制工作,其中为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加强武清区与我市中心城区、北京通州区的轨道交通联系,规划有市域轨道交通线路服务该区域,现正从全网角度就线路走向、车站分布、与其他交通方式衔接等进行深入研究论证,力争年内形成成果报市政府批准。
      感谢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继续关心和支持城市交通建设与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2017年5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22-23311818)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756号建议的答复 2017-11-29

      黄厚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引进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统一政策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滨海新区、津南区研究答复如下:
      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中之重。天津市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主动加强与北京方面的对接,积极推进承接载体建设,切实把北京疏解的非首都功能承接好、落实好、发展好。
      近年来,津南区积极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务实推动规划方案、重点项目、重大政策和重要事项早见成效。制定出台了《津南区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方案》,全力抓好落实。强化承接首都功能疏解的主攻方向,抽调精干人员,成立招商队伍,开展专业化、针对性招商,北京易华录等一批大项目好项目相继落户津南区。2015年-2017年4月,津南区签约引进北京项目235个,协议投资额157.98亿。
      为加强对各区承接北京非首都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分级分类对接机制,防止同质竞争和资源浪费,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抓住天津发展历史性窗口期积极承接非首都功能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确定了我市总部企业、先进制造、国家航运资源、金融创新运营等重点承接方向,明确了各区角色定位、承接领域和行业方向,制定了各区精准承接的产业清单、重点平台清单、对接项目清单。因地制宜推进打造一批各具优势、特色鲜明的亮点载体建设,形成承接的规模效益和集聚效应,着力构建以滨海新区战略合作功能区为综合承载平台、各区专业承载平台为框架的“1+16”承接格局。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抓好载体资源整合,优化承接平台格局,营造良好的承接环境。一是持续推进“1+16”承接格局。聚焦北京城六区重点区域统筹疏解和产业提升的契机,共同推进产业转移与功能疏解的重点载体建设,形成聚集效应。二是进一步统筹与国家部委、北京市有关部门、北京市各区以及重点项目的对接,精准有序有效承接非首都功能。
      2017年5月2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22-23311818)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736号建议的答复 2017-11-29

      庞长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经济结构保持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商务委、市人力社保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扩大投资和促进消费
      扩大投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投资工作,多措并举扩大有效投资,充分发挥投资拉动关键作用。2016年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4629亿元,增长12%,连续8年实现年净增1000亿元。其中,第三产业投资达到10377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71%,投资结构不断优化。但也要看到,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情况下,投资继续保持高位增长的难度越来越大。为此,市委市政府积极主动挖潜力、优增量,咬住投资不松劲。一是出台了《关于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促进投资增长的意见》(津政发[2017]2号),今后四年投资总量累计达到6.2万亿元,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发挥京津冀开发区创新发展联盟平台作用,积极承接非首都核心功能,在交通、产业、生态等重点领域引进更多大项目好项目。三是拓宽融资渠道,加强金融支持。推动项目单位与金融机构密切配合,多渠道筹措资本金。四是再造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实施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完善投资管理方式,大幅提高审批效率。
      促进消费。一是出台了《天津市关于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加快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7-2019年),建立相关配套政策体系,落实“十大扩消费行动”。二是出台了《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方案》,积极扩大新兴消费、稳定传统消费、挖掘潜在消费。三是加快提升商贸流通功能,完善消费环境。积极开展电商物流、快消品生产等领域物流标准化试点,推进万隆大胡同改造提升等重点商圈建设,推进海吉星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试点,加强批发市场集散功能。四是建立健全便民商业网络,增强消费便利性。新建和提升改造一批城区标准化菜市场,以农村超市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流通网络建设。
      二、关于对外开放和优化外贸结构
      面对持续低迷的国际市场,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国家促进外贸回稳向好政策措施,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不断优化贸易结构。一是培育壮大外贸主体。完善重点行业协会和外贸企业帮扶机制,实施“破零”计划,下大力气激活取得进出口资质但无出口业绩的中小微企业实现出口“零”的突破,大力开展“招商引贸”,实现外贸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二是培育外贸发展新业态。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模式,积极推动企业“走出去”扩大出口,扩大海工装备等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规模,支持进口飞机、船舶、工程机械及高端装备发展融资租赁业务。三是提升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能力。精心组织做好广交会、华交会、东盟博览会等10个境内国际展会参展工作,加快培育国际自主品牌和国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提高基地企业的国际知名度。四是提升服务水平。完善与海关、检验检疫、国税等部门的联系机制,推动口岸管理部门加强监管模式的创新,不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三、关于做大做强二产和提升三产
      做大做强二产。一是加大工业项目实施力度,实现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以优势产业为支撑,以大企业集团为依托,以骨干产品为龙头,重点发展航空航天、重型装备等十大产业链构建产业链,壮大产业规模,形成比较优势,提升产业水平。二是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加快装备改造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出台了《关于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加快装备改造升级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措施,对1000家左右企业实施装备改造,支持企业更新设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三是集中政策资源,支持我市民营工业企业加快发展。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建立健全科技投入、人才激励和产学研合作机制等各项制度,形成完善的创新体系。指导企业确立品牌定位、制定品牌战略、搭建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提高企业品牌管理能力。四是以技术创新为支撑,着力增强工业企业增长内生动力。围绕“领军企业培育工程”,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着力推动建设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为核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为骨干、区级企业技术中心为基础的三级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工业企业做优做大做强。五是推动企业参与国际产能合作。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海洋工程、轨道交通、大型输变电设备等高端装备制造走出去,推动市钢铁、水泥、玻璃等富余产能转出去。
      提升三产。一是扩大服务业规模。凸显服务业支撑作用,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5%以上。二是优化内部结构。突出重点产业,到2020年生产性服务业占GDP比重达40%以上,金融、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商务租赁等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占服务业比重达42%以上。三是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积极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推进服务业重点领域有序开放,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服务业发展。四是加快创新驱动。积极推进服务业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快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落实跨境电商政策创新清单,创建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全球有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
      四、关于调整初次收入分配和实现居民增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居民增收,持续出台增加职工收入和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政策措施,加强收入目标考核,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一是扎实推进结构调整,做优做大经济总量,全面深化改革,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快速发展。二是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三是连续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由2010年的920元提高到2015年的1850元,年递增15%,明显高于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增幅,2016年又提高到2050元,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第4位。2017年确定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的目标,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同步,并同步出台了20项居民增收政策措施。四是市政府每年发布全市企业及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指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幅,并以中小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五是发布社会平均工资,调整福利待遇标准,对困难群众实现精准帮扶。六是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和县以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五、关于推进城镇化建设和提升城镇化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建设。一是加快培育创建特色小镇。在我市建制镇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类产业园区、创意街区,以聚焦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特色文化产业和历史经典产业为导向,加快培育创建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兼具旅游与社区功能的特色小镇,形成“产、城、人、文”四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融合的创新创业发展平台。今后4年,将累计创建10个市级“实力小镇”,20个市级“特色小镇”,均达到“花园小镇”的标准。二是大力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以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为抓手,带动全市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推动我市三批6个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改革,总结第一批蓟州区试点经验,推动第二批东丽区、西青区中北镇试点加快改革,第三批西青区张家窝镇,静海区团泊镇、大邱庄镇试点加快改革步伐,尽快形成阶段性成果。三是高质量完成小城镇建设。不断提高建设质量和水平,加快小城镇建设,今后4年完成已开工的小城镇安置住宅建设,50万农民从分散村庄迁入小城镇。重点推动军粮城二期、新立、辛口、咸水沽、八里台、青光、潘庄等28个镇村的33个在建项目基本建成;推动实施市政府已批准的金钟、咸水沽、精武三个二期小城镇项目加快开工建设。
      六、关于发展民营经济和激活民间投资
      我市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和民间投资发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和促进民间投资的决策部署,不断优化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促进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天津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我市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10号)、《天津市市政公用交通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措施,落实国家和我市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按照非禁即准、平等待遇原则不对民间投资市场准入进行限制,努力破解“弹簧门”“玻璃门”“旋转门”。二是积极改进优化政府服务。配套出台《天津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天津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等文件,围绕“一条主线”即简政放权,“两个同步”即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加强,“三个提升”即投资管理、办事效率、企业投资自主权进一步提升,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进一步提升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三是深入开展“降成本”行动。在去年出台第一批、第二批共40项降低实体企业成本的政策措施基础上,今年又进一步印发了《天津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实施方案》,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实施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规范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全面实施营改增,降低社会保险费、精简归并“五险一金”,落实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稳步推进电价形成市场化改革。降低物流成本,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四是培育民间投资龙头企业。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混改、兼并重组,扩大规模,形成行业龙头企业;围绕大型企业,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产业链、价值链分工,聚集形成企业生态群落。
      再次对您的建议表示感谢。希望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经济发展,多提宝贵建议。
      2017年5月1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22-23311818)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734号建议的答复 2017-11-29

      庞长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中心城区现代服务行业发展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年来,各区、有关部门立足“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抢抓多重战略机遇,把发展服务业作为新常态下经济转型升级的主战场和突破口,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齐心协力,开拓进取,狠抓实干,全力推动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一是服务业撑起“半壁江山”。2016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实现9661.30亿元,同比增长10.0%,比全市GDP增速高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服务业增速2.2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4%,同比提高1.8个百分点,高于全国服务业平均水平2.4个百分点。二是服务业质量效益明显提升。2016年,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达到70%,其中金融、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商务租赁等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占服务业比重达39%。服务业实现税收1136亿元,增长22.8%,占全市比重达到70%,对全市税收增长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三是服务业新兴业态蓬勃发展。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各行业深度融合,催生了一批服务业新行业、新业态和新模式。2016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41.8%、77.8%和14.6%。电商关联行业增势强劲,限上单位网上零售额增长44.6%,快递业务量增长60%。四是服务业发展载体更趋完善。2016年,服务业完成投资10376.56亿元,同比增长14%,占全市投资的71%。持续实施好项目大项目带动战略,建成了东疆保税港区(一期)、文化中心商业配套、邮轮母港码头等一批影响力大、辐射范围广、集聚能力强的精品项目。
      过去一年,我市服务业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确实还存在服务业融合度不足、创新程度不够、品牌质量有待提升等问题。目前,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我们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编制《天津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在服务业政策文件中吸收采纳您的建议。
      一是加强服务业融合发展。鼓励服务型企业跨越传统产业边界,创新服务模式,增强对先进制造业研发、生产、商务、运营、管理等全过程服务供给能力。鼓励制造业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开拓系统集成服务、解决方案集成服务、全周期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促进制造业逐步从“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二是提升服务业创新能力。完善服务创新机制,促进研发设计、检测检验、科技信息、科技咨询等高技术服务业聚集发展。创新服务模式,加快商业模式、产业形态、管理方式创新发展,树立互联网、大数据思维,加快服务经济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鼓励发展专业技能、生活服务等领域分享经济,以及休闲娱乐、旅游购物、专业服务、医疗保健等领域体验经济,探索各种形态的未来服务。三是推进服务业改革开放。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推进服务业重点领域有序开放。适当放宽持股比例、投资人资格、业务范围和经营场所等方面要求,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服务业发展。四是实施服务业品牌战略。推进企业品牌培育体系建设,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服务品牌。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上市等方式进行资本运作,增强国内国际品牌影响力。围绕研发设计、融资租赁等细分领域,培育一批“专、特、精、新”型品牌服务领军企业。五是优化服务业人才队伍。加强服务业人才引进,充分利用现有各类人才引进计划,支持本市服务业企业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来津发展。加强服务业专业技能和综合性人才培养,完善相关学科建设,鼓励各类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与企业联合建立实训基地。深入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加大职业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力度。六是优化服务业空间布局。加快形成“两区一带,多点支撑”的服务业发展空间布局。其中,中心城区将加大亿元楼宇和特色楼宇培育力度,完善信息、交通、休闲、医疗、教育等配套设施,建设高端商务区和高品质生活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承接非首都功能,加强金融、科技服务、教育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深度合作。
      非常感谢您对天津服务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多提宝贵建议。
      专此答复。
      2017年5月2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22-23311818)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728号建议的答复 2017-11-29

      胡艳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特色小镇建设的建议”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特色小镇总体工作进展情况
      在全市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小镇是市委、市政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美丽天津建设、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做出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十三五”期间,全市将会创建10个市级“实力小镇”,20个市级“特色小镇”。自去年4月份正式启动创建工作以来,在各部门、各区的高度重视、大力推动下,全市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一)工作体系日益完善。建立了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相关工作,成立了创建考核、规划编制、协调推动和综合政策等四个专项小组,分别从不同角度推动创建工作开展。在此基础上,我们又出台了《天津市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指导意见》、《天津市特色小镇规划设计导则》、《天津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机制》、《天津市特色小镇文件汇编》等相关制度文件,从组织领导、部门协同、联动保障、督促考核等多个方面对创建工作进行规范,从组织体系到制度建设上形成了一整套科学有效的安排。
      (二)推动力度持续加大。深入有关街镇进行调研推动、现场办公,为基层解决了创建过程中存在的规划、用地、资金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邀请专家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各类座谈交流活动,起到了释疑解惑、统一认识、加快工作的目的。
      (三)工作成效不断显现。经过反复研究筛选,第一批14个特色小镇即将启动建设,还确定了17个重点培育的小镇,储备了44个区级特色小镇,这也为我们持续有效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还与国开行和农发行达成了合作意向,将为我市特色小镇建设提供不低于1300亿元的信贷支持额度,有效缓解建设资金压力。
      二、特色小镇主要政策支持
      (一)土地政策。特色小镇规划建设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由各区带项目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手续。凡属特色产业聚集程度高、辐射带动作用强,具有高端高质的行业龙头企业集群的项目,经认定,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予以安排;对如期完成年度规划目标任务的,市里给予一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奖励。
      (二)人才政策。对支持特色小镇建设的以成建制形式整体迁入我市的企业、研发机构,在办理首批人员调津过程中,凭相关资料,在保证调津人员中有50%以上符合我市引才条件的前提下,对其余虽不具备我市引才要求的学历、职称条件,但原已在该单位工作、且迁入我市后单位仍然急需的管理、专业技术及技能型人才,可同时予以调入,配偶及18周岁以下子女可办理随迁手续。
      (三)财政政策。设立市级特色小镇专项补助资金,一是对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的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从2016年起,按照一年期6%贷款利率,对每个实力小镇基础设施贷款给予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贴息扶持,对每个特色小镇基础设施贷款给予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贴息扶持,其中: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二是对验收达标的特色小镇,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500万元,专项用于特色小镇发展建设。
      (四)其他政策。列入市级特色小镇创建范围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可享受“两行一基金”贷款融资政策,列为市发展改革委申请国家专项建设基金范围。
      感谢您对这项工作的关注,欢迎继续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共同促进全市特色小镇健康发展,推动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再上新水平。
      2017年5月2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22-2331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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