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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公开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29号建议的答复 2019-07-11

      杨永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通报《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中期实施进展情况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研究答复如下:
      2015年6月,市政府印发《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津政发〔2015〕15号),全面部署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大领域信用建设各项任务。为使规划各项工作落地,2016年1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责任分工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1号),明确12大类、126项具体措施。经过近四年的工作实践,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四大领域信用建设逐步开展,覆盖全市的信用信息平台初步建成,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持续进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七个工作日上网公示基本实现,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全部实现,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奖惩系统建成使用,全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基本建立。
      针对您提出的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中期实施情况、实施效果在相关媒体上向全市予以公开通报的建议,我委按照前期工作计划,在信用平台建设及信用应用等方面,已经梳理了相关工作开展实施情况,在天津日报等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同时,我委通过信用中国(天津)网站、微信公众号、信用天津APP等不同渠道,实时的进行信用宣传,发布信用工作动态等情况。鉴于目前规划实施期已过大半,我委计划在规划期末,将系统对照规划任务要求,系统梳理各项工作开展实施情况,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开予以通报。
      感谢您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心与支持。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好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作用,积极做好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向公众通报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让公众了解全市信用动向、参与我市信用建设,努力构建人人讲信用的社会环境。
      2019年3月28日
      工作人员:张林
      联系电话:23142101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25号建议的答复 2019-07-11

      徐丛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市民卡和信用分 推进落实天津市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研究答复如下:
      一、个人信用体系制度逐步完善
      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部署,市发展改革委和人行天津分行积极发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作用,推动全市个人诚信体系建设。2017年,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天津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明确提出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生物安全、产品质量、税收缴纳、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工程建设、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司法诉讼、电子商务、志愿服务等领域为重点,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建筑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专利代理人等16类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建立健全相关人员诚信档案。《实施方案》出台后,我市各重点领域的信用建设持续推进,重点人群的信用记录逐步开展,为我市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逐步开展
      我市把信用信息归集工作作为重头戏来抓。编制了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按照国家发改委印发的最新的平台建设6项工程标准,编制了全市54家市级部门的公共信用目录。在目录编制基础上,归集了全市54家市级部门的公共信用信息,并建立了信息定期归集机制。还连接了天津市市场主体公示系统、市行政审批系统、市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系统,通过三个系统归集了全市市场主体工商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同时,还积极与市场化机构合作,开展信用信息共享。在数据征集效果方面,信用主体覆盖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多类主体。目前,已梳理编制公共信用目录4300个,合计归集政府部门数据7000余万条,同时还共享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2.3亿条。
      下一步,我市将以个人信用建设为重点,持续抓好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工作,加大人口、社保、公积金、职业、生活缴费等方面信息的归集共享工作力度,通过个人身份证号将个人名下的公共信用信息进行关联,形成完善的个人信用档案,为个人信用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初步建成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国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要求,2018年,我市建成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平台统一数据和应用入口,开发20多种功能模块,提供100多种应用,平台集信息归集、查询、公示、应用于一体,是政府部门辅助业务开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社会治理的综合性窗口。重点应用主要有一站式查询--“津眼查”,平台具备数据报送、目录管理、联合奖惩、红黑名单发布、双公示查询、信用核查、信用异议、信用修复、信用投诉、信用评价、信用监测预警等方面的功能。同步开通了信用天津网站,网站设有16个一级栏目,其中包括信用动态、政策法规、行业信用、联合惩戒、信用研究、典型案例、个人信用等栏目,还开通了诚信万里行、信用承诺、信易加等模块,栏目基本覆盖了信用建设所有重点领域。网站对社会公众提供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可以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并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将查询出的企业报告直接转到手机上。除互联网门户网站外,还开发了手机微网站、微信公众号、信用天津APP ,宣传渠道全覆盖。
      目前,按照工作计划,我市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正在探索利用归集的信用信息,对自然人开展信用评价,从基本信息、职业信息、奖惩信息等多个维度,对不同维度和指标赋予不同权重,用一定的算法生成个人信用分(拟叫“海河分”)。条件成熟后,我市将适时推出个人“海河分”。
      四、加强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的应用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做好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工作,进一步完善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依托平台开展个人信用信息应用。一方面,为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对有关部门认定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诚信会员,提供更多便利服务,营造守信激烈的社会氛围。我市将在条件成熟的领域探索开展信易贷、信易游、信易医、信易租等“信易加”应用,为优良个人提供相关便利服务。另一方面,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结合《天津市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突出缺失问题 提升社会诚信水平的行动方案》(津文明委〔2018〕13号)文件要求,将恶意逃废债务、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交通违法等19个领域严重失信个人依法依规采取联合惩戒。目前,我市正在制定对严重危害医疗安全、电信诈骗、逃兵役等三个方面制定联合惩戒的实施方案,对相关领域的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感谢您对我市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关心与支持。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好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作用,积极做好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构建人人讲信用的良好社会环境。
      2019年3月28日
      工作人员:张林
      联系电话:23142101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00号建议的答复 2019-07-11

      王莉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西青中北镇修建地铁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西青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2013年市政府批复的我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规划有地铁M2、M8线服务中北镇地区。目前,地铁M2线曹庄至天津机场已投入运营;M8线一期(西青区资阳路至津南区淇水道)已纳入国家批准的建设规划,正开展前期工作。我委高度重视西青区与中心城区的轨道交通联系,特别是在2014年我委组织编报我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时,积极支持地铁M2线西延至杨柳青,因当时西青区政府提出项目建设资金等实施条件尚不具备,该线路未纳入建设规划报国家审批。2018年以来,我委多次与西青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专题研究,并组织中国铁设集团开展了M2线西延、M8线二期等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工作。
      按照国家关于直辖市轨道交通建设程序,拟建线路应纳入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以通过住建部技术审查的线网规划为基础,结合城市发展需求、财政状况等实际,组织编制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并报国家审批;对于纳入国家批准建设规划的项目,我市方可开展项目前期审批及组织实施等工作。当前,为保障线网有效益、有效率,项目能落地、可实施,结合我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我委配合市规划部门正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同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要求,结合城市发展和交通需求、财力状况等实际,我委会同市规划、建设、财政等部门正统筹研究论证拟纳入新一轮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项目,其中包括地铁M2线西延至杨柳青等线路。在项目条件具备并经市政府同意后,报国家发改委会同住建部履行建设规划审批程序。国家将组织进行综合评估论证,确保建设规模与城市财力相匹配,建成后项目有客流、有效益。
      下一步,我委将密切配合市规划部门抓紧完成全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优化调整,为编报我市新一轮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创造条件,并与西青区政府一道,组织优化深化工程及筹融资方案等前期工作,为项目尽早实施创造条件。
      感谢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继续关心和支持城市交通建设与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2019年4月17日
      工作人员:乔百合
      联系电话:23142056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58号建议的答复 2019-07-11

      李俊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齐抓共管大力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教委、市金融局、市应急管理局、电力公司、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委、市税务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我市围绕养老服务业发展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注重顶层设计,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了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了具有天津特色的“973”养老服务格局,即97%的老年人依托社区服务居家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养老。一是健全法制保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地方性法规,用立法来推动、促进、规范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二是布局发展规划。先后颁布了天津市民政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天津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天津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等,科学引领我市养老服务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是注重政策引领。出台了一系列(56个)养老服务政策文件,涵盖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机构延伸社区服务、老年日间照料、托老所、老年配餐、养老机构建设及运营等具体政策。四是建立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为规范我市养老服务标准,提升服务水平,建立了养老服务地方标准体系,先后制定发布了《居家养老社区服务规范》(DB12/T 488-2013)、《居家养老入户服务规范》(DB12/T 489-2013)、和《养老机构服务规范》(DB12/T 526-2014)等规范手册,在全国率先建立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
      (二)调税费增补贴,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一是保障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低保、低收入、高龄、失能和独生子女父母等7类老年人,按照轻、中、重度的照料等级,每人每月给予200、400和600元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目前,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享受居家养老补贴政策共惠及全市4.4万人。二是建立差别化一次性建设补贴和床位运营补贴制度。对于政府投资新建或购置建设并形成产权的养老机构和社会投资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分别给予每张床位30000元和15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改扩建的新增非营利性养老床位,分别给予12000和6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对自理老人床位给予每年每床1050元运营补贴,对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人床位给予每年每床2250元运营补贴。对从事社区老年人护理工作的人员,按照1名服务人员护理5名老人计算,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工资补贴。对从事或准备从事养老护理服务的人员,按等级给予每人200元、300元的培训补贴;按照每床每年120元的标准,为养老机构3万余张养老床位投保综合责任保险,缓解养老机构因意外或事故带来的后顾之忧。三是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税收优惠。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在有关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为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免税资格认定。按照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有关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四是实行价格优惠政策。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精简受理环节、减少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使养老机构尽快获得用水,为养老机构的开办提供最大的服务便利;对执行居民水价的养老机构,不执行居民阶梯水价,用水价格统一执行每立方米5.55元;明确社会福利场所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实现了养老机构用电的价格优惠。
      (三)推进设施建设,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在保障困难老年人居家基本养老服务、大力发展机构养老的同时,积极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一是加大建设力度。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布局,连续10年将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纳入20项民心工程。截至目前,我市建成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站)1301个,近3年累计建成日间照料中心(站)208个。二是鼓励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为推进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可持续发展,在遵循“4+4”模式的基础上,即建立“政府搭建平台、专业化管理、市场化经营、志愿者参与”4项运营机制,完善“呼叫服务、配餐送餐、家政服务、便利店”4个基本功能,创新探索由政府购买服务、街道社区监管、社会组织运营的新的发展方向,吸引专业的社会组织和智能化养老企业承包运营照料中心,并给予运营补贴、用工补贴和投保综合责任险等支持政策。三是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为进一步改造利用闲置社会资源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在全国率先放开了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主体,支持社会组织和企业利用自有或租用房屋开办照料中心,缓解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压力,创新和丰富社区养老服务。四是鼓励养老机构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出台政策鼓励养老机构开展社区延伸服务,通过养老机构承包运营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开展配送餐和家政等服务、开设家庭养老床位等,将养老机构的专业服务引进社区和家庭。
      (四)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倡导社会力量参与
      目前,我市养老机构共362家,其中,社会办养老机构272家,占全市养老机构总数的75.1%。一是社会办养老机构准入门槛降低。为便于企业注册登记,我市实行的是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申请人通过互联网,足不出户就可申请企业名称。企业登记实现了全程电子化登记,申请人在互联网上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就能完成企业注册登记的申报工作。申请设立养老服务企业,没有前置许可的相关法律规定,本着非禁即入的原则,申请人直接到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即可颁发营业执照。二是政府资金支持力度逐渐加大。对社会力量开办并取得养老机构许可证的,给予每张床位0.6-1.5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每年每张床位1050-2250元不等的运营补贴,并将床位纳入综合责任险投保范围。2019年,为加强城市养老院建设,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申请国家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中央预算内投资1132万元,支持我市小站安养院6号楼扩建工程项目和复星康养集团温莎堡养老项目2个项目,共566个床位建设。三是积极实施“服务助老”工程。鼓励嘉宴一品、莎家邦等具有餐饮加工配送中心、具备一定规模的骨干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建设中央厨房,鼓励向老年助餐服务中心集中配送主食、副食及(半)成品菜肴;培育壮大服务提供主体,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重点支持有实力且运作规范的家政服务企业承担居家养老服务任务。鼓励符合资质的企业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助餐试点进行业务对接;加大养老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力度,鼓励商务职业学院开设相关职业课程,并向社会提供培训服务;推动餐饮企业拓展老年膳食品类及服务,通过企业生产、平台连接、助餐车配送,探索养老助餐新模式。
      (五)推行多样化模式,做好为老服务
      一是助力机构医养结合。继续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机制,推动指导各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开展医疗机构对养老机构医疗对口支援。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深入合作,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机构内设立社区站,向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转诊、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咨询、就医、转诊等便利服务。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院、护理中心和临终关怀医院等专业机构。二是加强我市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按照属地“网格化”监管原则,掌握养老院底数情况,制作《养老院底数明细表》,建立日常监管档案,监督养老服务机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养老服务机构食品经营主体合法,购进食品原辅材料安全可靠,加工制作过程、从业人员管理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开展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从进货台账的建立、食品加工流程、食品容器工具餐具清洗保洁要求以及菜品留样情况等食品安全方面展开,重点讲解菜品留样环节,从留样硬件设施、操作流程、规范要求到留样制度进行了详细讲解。三是发展老年教育。结合我市老年教育发展现状,以扩大老年教育供给为重点,以提高老年人的生命和生活质量为目的,不断提升各类老年教育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丰富老年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促进天津市老年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一是增加养老机构床位。到2021年,新增床位数1.4万张,总数达到8万张。其中,市级公办养老机构新建改扩建养老床位1440张。二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高社会资本举办或承包运营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收住健康老年人每床每月给予100元,收住失能老年人每床每月给予300元。继续申请国家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给予每张床20000元建设补贴。到2021年,社会资本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占比达到70%。三是加强养老人才培训培养。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鼓励护理人员参加养老护理职业培训,提高养老院长和养老护理员在职培训补贴标准。
      (二)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一是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在全市开设“老人家食堂”,鼓励社会餐饮企业(社会组织)和专业送餐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二是提升日间照料服务。将照料中心打造为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的主要平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照料中心,推进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将照料中心打造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三是创新长期照护服务。协助有关部门推进长期照护保险保障制度,制定实施老年人照护服务项目,为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保障。
      (三)加强部门协同助力养老服务业发展
      一是继续推动医养结合。卫健部门加快完善我市医养结合政策,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推进医疗机构对养老服务机构签约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二是住建部门简化审批流程,支持养老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指导各区加快完成配套服务建筑设施的建设,尽快投入使用。三是消防部门出版天津市《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大力推动养老院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消防监督和宣传培训,督促养老院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升我市养老院消防安全水平。四是市场监管部门将把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对社区老年食堂、社区助餐服务点、社会餐饮企业送餐上门等养老助餐服务模式,积极探索研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扶持鼓励老年人助餐服务食品安全体系新模式,确保老年人助餐服务食品安全。督促帮扶养老服务机构健全自身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养老服务机构食堂 “明厨亮灶”工作。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2019年4月18日
      工作人员:甄洪排
      联系电话:23142310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82号建议的答复 2018-09-27

      韩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降低地铁票价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交通运输委研究答复如下:
      一、我市地铁运营及票价情况
      (一)地铁运营情况。
      目前,天津轨道交通已开通运营5条线路,分别地铁1、2、3、6、9号线,通车运营里程达到182公里,车站118座(含7座换乘站),地铁日均客运量稳定在百万人次(最高127万人次)。地铁5号线正在抓紧建设中,按照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计划年内竣工并开通试运营。届时,我市轨道交通通车运营线路将达到6条,通车运营里程217公里,车站138座(含15座换乘站)。
      (二)地铁票价情况。
      目前,天津轨道交通1、2、3、6、9号线市区段(天津站至中山门)的票价,是2005年底制定的地铁1号线票价。2012年,地铁2、3、9号线市区段(天津站至中山门)开通运营,没有制定新的票价政策,而是延用地铁1号线的分段计程票价。
      天津轨道交通1、2、3、6、9号线市区段(天津站至中山门)起步票价2元,即:乘坐5站4区间以内(含5站)每人每张2元;乘坐5站4区间以上10站9区间以下(含10站),票价每人每张3元;乘坐10站9区间以上16站15区间以下(含16站),票价每人每张4元;乘坐16站15区间以上票价每人每张5元。
      津滨轻轨9号线(中山门至东海路区段)票价是2004年制定的计程票价,人公里运价率为0.13元,起步票价为2元,递增票价为1元,全程票价为6元。
      二、京、沪和深圳地铁票价情况
      北京市:北京地铁为计程票制,6公里(含)内起步票价3元;6公里至12公里(含)4元;12公里至22公里(含)5元;22公里至32公里(含)6元;32公里以上部分,每增加1元可乘坐20公里。
      上海地铁:上海地铁为分段计程票制,实行按乘坐里程计费的分段票价制,即:起步票价3元,0-6公里(含6公里)3元,6-16公里(含16公里)4元,16公里以上每增加10公里,票价增加1元。
      深圳地铁:深圳地铁线网票价按里程分段计价,首4公里2元;4公里至12公里,每1元可乘坐4公里;12公里至24公里,每1元可乘坐6公里;超过24公里,每1元可乘坐8公里,票价最低2元,最高11元。
      三、我市地铁企业运营状况
      2016年,天津轨道交通共运送乘客3.06亿人次,票款收入约5.96亿元,市财政补贴5.74亿元,该公司运营仍亏损为6799万元;我市轨道交通平均票价为每人次2.82元,平均票价成本为每人次4.19元,自2006年至今,我市没有上调过地铁票价。目前,我市地铁起步价低于北京、上海,票价总体水平低于上海、深圳。
      四、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积极倡导公交、地铁优先
      近年来,市政府对公共交通的支持力度正逐年加大,确保地铁运营及票价的稳定,积极的为市民提供便捷的公共交通服务,目前,运营首班车时间为6:00,末班车时间为22:03至22:30不等。地铁1、3号线早晚高峰行车间隔为4—5分钟,地铁2、6号线早晚高峰行车间隔为6—7分钟,津滨轻轨9号线早晚高峰行车间隔为4.5分钟。为进一步缩小行车间隔,更好服务乘客出行,市交委会同市财政局、轨道交通集团研究制定了既有线路列车增购计划,地铁1、2、3号线及津滨轻轨9号线计划增加地铁列车65列,扩建段场停车库房1.74万平方米,将各线路早晚高峰最小行车间隔缩短至3分钟。
      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落实好支持公交、地铁优先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并视我市财政收入的增长状况,不断加大对公共交通的补贴力度,研究制定轨道交通网络票制票价,努力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的出行条件。
      2018年5月28日
      (工作人员:张磊; 联系电话:23142053)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81号建议的答复 2018-09-27

      方嘉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社区托老所电价政策的建议”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接到提案后,我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落实。经了解,南开区万兴街金融街托老所为南开区人民政府委托经营,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养老服务机构。目前托老所为金融街第一太平物业转供电用户,按照每度电1.2元的标准收取电费。需进行线路改造、分表计量,使托老所成为城西电力公司直供用户,方可按照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电水气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6〕452号)规定,执行本市居民生活类中的非居民用电价格(不执行阶梯电价)。
      为落实提案中反映的问题,我委工作人员于2018年5月15日,约请市电力公司和城西电力公司共同上门走访,与您当面进行沟通。经协调,初步达成改造安装分表并变更用电性质的解决方案。下一步将在托老所、金融街第一太平物业和城西电力公司三方协商认同的基础上,由城西电力公司具体负责现场勘查、制定改造方案并编制工程预算,尽快落实解决方案。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加强联系,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指导和帮助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2018年5月28日
      (工作人员:屈玉坤; 联系电话:23288675)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75号建议的答复 2018-09-27

      邓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展现代服务业,主动作为迎接开放大变革的建议”,市政府责成我委办理。接到建议后,我委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该建议对于我市服务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剖析得非常客观、准确,提出的建议具有较强的科学性、指导性和针对性,我们深表感谢并将在我市推动服务业发展工作中予以采纳落实。5月11日,市人大组织对提案答复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和督办。对于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情况
      2017年,全市积极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真抓实干,全力推动全市服务业发展。
      一是服务业主导地位进一步夯实。2017年,天津市服务业增加值实现10786.74亿元,同比增长6.0%。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6.4个百分点。服务业对全市税收贡献率达到69.2%,服务业就业人口比重首次超过六成。2018年一季度,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实现2753.83亿元,增长4.4%,高于全市GDP增速2.5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5.5%,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
      二是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2017年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达70.1%,其中金融、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商务租赁等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占服务业比重达到41.1%。金融体系进一步丰富完善,融资租赁境内外总资产约占全国的四分之一,飞机、船舶和海工平台租赁业务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全市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268家。传统服务业向信息化加快转型,电子商务行业集聚效应显现,跨境电商平台正式运营,网络销售火爆,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网上零售额418.59亿元,增长30.0%。
      三是新兴业态蓬勃发展。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各行业深度融合,催生了一批服务业新行业、新业态和新模式。2017年,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快速发展,营业收入分别增长77.1%和40.6%。科技服务领军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天辰公司、铁路设计公司2家企业入选2017年中国工程设计十强企业,工程设计、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等几大优势领域快速发展,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
      四是发展载体更加完善。2017年,天津市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达7536.67亿元,占全市固定资产的66.8%。建成天河城、陆家嘴商场等一批集聚人气的亮点项目,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五大道洋楼集聚区等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扎实推进。全年盘活空置楼宇面积428.5万平方米,税收超亿元楼宇已达174座,其中税收达到10亿元的楼宇4座。市场活力持续提升,2017年服务业注册户数达到82.6万户,同比增长19.6%。滴滴出行、京东金融、58到家、瓜子二手车、摩拜单车等一批新型服务平台纷纷落地天津。
      二、推动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建立了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区分工协作、条块联动的服务业发展推动机制,形成了发展服务业的合力。我委每年年初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发布全市服务业工作要点,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金融创新、智能文化、旅游等一批指导行业发展的政策也陆续出台,全市基本形成了以总体规划为引领、相关政策为支撑的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
      二是加快动能转换。2017年,我们围绕落实国家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提出了推动我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并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各区。为加快培育新业态,我市每年从市级财政预算中安排4000万元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我市建设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和产品创新的公共服务平台,将加快培育服务业新产业、新动能,支持科技服务、创意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健康、养老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高品质提升作为重点支持方向,支持了58同城、中科遥感、精准医疗等一批新业态项目发展。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2017年起,市财政另安排预算1亿元,重点支持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现代商贸、交通运输、旅游休闲等领域服务业转型升级项目,努力培育壮大一批新增长点。
      三是促进消费升级。充分发挥消费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十大扩消费行动”。城镇商品销售畅通行动,加快推进传统商圈提质升级。农村消费升级行动,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居民住房改善行动,新增自持租赁住房规模,培育集中式品牌长租公寓项目试点。汽车消费促进行动,完善进口汽车贸易平台。旅游休闲升级行动,加快推进房车、游艇、低空飞行等旅游新业态发展。康养家政服务扩容提质行动,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实现公建民营。
      过去一年,我市服务业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确实还存在您所提出的服务业比重偏低、高端服务发展缓慢、总部企业相对较少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在推进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积极吸收采纳您的建议,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服务业顶层设计。当前,为研究产业定位、促进高质量发展,为招商引资提供产业发展导向,我们以中心城区为切入点,正组织相关单位研究梳理中心城区产业发展基础,研究下一步产业定位。初步考虑,围绕高质金融、高端商务、设计产业、智慧科技、商贸服务等五大主导产业,协力打造创新引领、协同发展的现代服务业枢纽地域。
      二是推进服务业改革试点。积极学习借鉴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经验,进一步推进滨海高新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围绕京津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创新、“互联网+政府服务”模式创新、共享平台类服务业企业统计税收管理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扶持力度。发挥国家和市级服务业各领域资金引导作用,精准施力施策,重点支持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人工智能等软产业,鼓励服务业新行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推动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服务业新增长点,形成服务业发展新动能。
      四是加强服务业运行分析。不断提高发改部门经济运行分析预判能力,做好服务业支撑指标月监测、季分析工作,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服务业平稳增长。尤其针对互联网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工作,进一步加强新兴产业和前沿产业的监测预警和调研服务,抢占服务业发展制高点。
      非常感谢您对天津服务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多提宝贵建议。
      专此答复。
      2018年5月24日
      (工作人员:宋莹; 联系电话:23142686)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22号建议的答复 2018-09-27

      冯书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M4轨道交通对接武清地铁规划建设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武清区、市规划局研究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关于直辖市轨道交通建设程序,拟建线路应纳入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线网规划经住建部技术审查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一并审批;根据批准的线网规划,结合城市发展需求、财政状况等实际,组织编制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并报国家审批;对于纳入国家批准建设规划的项目,我市方可开展项目前期审批及组织实施等工作。经市政府统一组织研究,我市于2014年6月将《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5-2020年)》报国家发改委会同住建部审批。2015年9月,国家批准我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同意我市“十三五”期间新建7条线路,总规模224公里,包括中心城区M7、M8、M10、M11线及滨海新区B1、Z2、Z4线。目前,相关部门和单位正组织推进相关线路加快实施。
      我委高度重视中心城区与武清区间的轨道交通联系,按照市领导要求,多次与武清区委、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专题研究,就自地铁M4线小街站向北至武清等线路规划建设方案事宜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并组织中国铁设集团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当前制约后续工作开展的主要问题是相关线路未纳入国家认可的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按照国家要求,因国务院批复天津城市总体规划的年限仅到2020年,自M4线小街站向北至武清等线路未纳入我市2020年线网规划,缺少城市总体规划支撑依据,且未履行住建部技术审查程序,不具备2020年前实施条件,应纳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一并解决。
      目前,市规划部门正组织开展我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调整工作;我委将积极配合市规划部门研究将联系中心城区与武清区的线路纳入上述规划,尽快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与武清区政府一道,组织优化深化工程及筹融资方案等前期工作,为项目尽早实施创造条件。
      感谢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继续关心和支持城市交通建设与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2018年5月24日
      (工作人员:乔百合; 联系电话:23142056)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21号建议的答复 2018-09-27

      刘士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旅游局研究答复如下:
      天津是“运河载来的城市”,由于地处河、海要冲,漕运的发展造就了天津“聚天下之粟,致天下之货”的特殊地位,天津的城市生长、经济发展及社会生活,都自运河而始。2014年6月22日,在第3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上,大运河成功登录世界遗产名录。我们已就大运河保护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出台大运河保护相关制度
      为做好我市大运河及沿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2013年,市政府批准并公布了《大运河天津段遗产保护规划》和《天津境内京杭大运河保护与发展规划》,对天津境内运河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明确划定,提出了相应的保护要求。《天津市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在保护运河生态的基础上,以世界文化遗产大运河为核心,打造运河旅游观光带,带动运河沿岸休闲度假的发展。”2017年,市旅游局牵头编制了《京津冀运河旅游观光带规划》,对沿线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的整合和挖掘。
      (二)统筹推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运河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将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国家战略的重要工程,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平台、载体和抓手,统筹规划、区域协同、积极推进。市领导亲自挂帅,组织市规划、发展改革、交通运输、文化、水务、环保、旅游、农业、林业等部门,开展大运河天津段总体城市设计规划的编制工作,于2017年7月初完成大运河天津段“1+8”总体规划方案(即城市总体设计规划和水运航道、水资源利用、道路桥梁、旅游设施、农业产业园区、小城镇、绿化造林、文物保护等8个专项规划)。
      2017年9月,按照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的总体原则,我委又组织市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和大运河天津段沿线7个区人民政府,以大运河天津段“1+8”总体规划方案为基础,全力开展我市大运河的历史文化现状、主要存在问题等基础研究和战略定位、空间布局、保护利用等专题研究工作,并于10月20日形成基础研究素材。在此期间,我委对我市大运河沿线进行了多次实地踏勘,与市规划局、市文广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等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就大运河战略定位、遗产保护、旅游通航等重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我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规划文本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经市领导批示同意后,于2017年12月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12月29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大运河天津段沿线7个区主要负责同志和18个市有关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各项工作。
      按照国家要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国家将统筹组织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各项工作。下一步,我委将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国家工作动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组织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抓紧制定我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实施规划,分阶段推进我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
      2018年5月29日
      (工作人员:龚雪娇; 联系电话:23142164)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01号建议的答复 2018-09-27

      宋金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好原有清洁取暖居民燃气费优惠的建议”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重要指示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我市加快推动散煤取暖居民的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印发了《天津市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津政发〔2017〕38号)。方案指出“除山区等不具备清洁取暖条件的采用无烟型煤替代外,全市居民散煤基本‘清零’”“实施居民煤改清洁取暖121.3万户”,主要适用于通过“煤改电”“煤改气”,将原有散煤取暖方式转变为清洁取暖方式的居民。已实现清洁取暖的住户享受同等的运行补贴政策,主要是考虑方案印发前部分散煤取暖居民已自行实施“煤改电”“煤改气”,完成煤改清洁能源的情况,具体由各区按此原则予以认定。
      经与市建委等部门梳理,津南区玫瑰庄园是配套设施完善的建成小区,依据相关规划,采用单户燃气取暖方式进行供热配套,我市对此类取暖方式已有明确的用气价格政策,暂不适用津政发〔2017〕38号文件,待国家出台“煤改气”相关价格补贴政策后,我市将按照国家政策予以执行。
      我们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会同各区、各有关部门继续作好各项工作,组织各区加强宣传解释,对适用于津政发〔2017〕38号文件的居民,及时发放补贴,兑现政策承诺,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2018年5月23日
      (工作人员:孟令帅; 联系电话:23142194)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929号建议的答复 2018-09-27

      余桂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营造科技创新软环境,成立“企业家俱乐部”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南开区、市中小企业局研究答复如下:
      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企业家精神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源泉。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的激励下,我市各类企业为推动社会财富积累、创造就业岗位、促进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切实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去年11月15日,我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以下简称“津八条”),从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完善企业家激励机制、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优化对企业家的服务、培养优秀企业家队伍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南开区依托“科技南开”的定位,充分发挥区内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聚集的优势,对“津八条”进一步细化,提出了服务企业家的“南开20条”,为企业家搭建互动交流平台,采取“到企业中去、邀请企业来”等多种方式,增进与企业家的感情,增加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以及劳模等先进代表中优秀企业家的比例,聘请优秀企业家加入经济顾问团,逐步形成服务企业家的长效对话机制。加快南开区外贸产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定期邀请阿里巴巴、ebay的等专家到南开区授课培训,服务企业发展。
      您提的成立“企业家俱乐部”的建议非常必要,我们将组织有关部门与南开区政府认真研究,通过多种方式为企业家搭建学习、交流、合作与发展的平台,促进企业家之间的交流联系,定期了解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为企业家创新创业做好支持与服务。
      我们由衷地感谢您对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地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意见建议!
      2018年5月24日
      (工作人员:娄振华; 联系电话:23142376)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23号建议的答复 2018-09-27

      王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静海区轨道交通建设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规划局、静海区研究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关于直辖市轨道交通建设程序,拟建线路应纳入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线网规划经住建部技术审查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一并审批;根据批准的线网规划,结合城市发展需求、财政状况等实际,组织编制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并报国家审批;对于纳入国家批准建设规划的项目,我市方可开展项目前期审批及组织实施等工作。经市政府统一组织研究,我市于2014年6月将《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5-2020年)》报国家发改委会同住建部审批。2015年9月,国家批准我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同意我市“十三五”期间新建7条线路,总规模224公里,包括中心城区M7、M8、M10、M11线及滨海新区B1、Z2、Z4线。目前,相关部门和单位正组织推进相关线路加快实施。
      我委高度重视中心城区与静海区间的轨道交通联系,按照市领导要求,我委配合市规划部门超前开展了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调整的研究工作,积极谋划市域郊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融合发展,组织编制了天津市域郊铁路规划,其中考虑了中心城区与静海城区、团泊东区等区域的轨道交通联系,并组织中国铁设集团编制中心城区至静海城区线路的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当前制约后续工作开展的主要问题是该线路未纳入国家认可的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按照国家要求,因国务院批复天津城市总体规划的年限仅到2020年,相关线路未纳入我市2020年线网规划,缺少城市总体规划支撑依据,且未履行住建部技术审查程序,不具备2020年前实施条件,应纳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一并解决。
      目前,市规划部门正组织开展我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调整工作;我委将积极配合市规划部门研究将相关线路纳入上述规划,尽快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与静海区政府一道,组织深化完善交通需求分析、站点周边土地利用规划及筹融资方案等前期工作,为项目尽早实施创造条件。
      感谢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继续关心和支持城市交通建设与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2018年5月24日
      (工作人员:乔百合; 联系电话:23142056)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97号建议的答复 2018-09-27

      张德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接雄安新区协同推进生态系统修复与保护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环保局、市水务局、静海区研究答复如下:
      设立河北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提出,要推动雄安新区建设成为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协调发展示范区、开放发展先行区,努力打造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创新发展示范区。静海作为津冀区域节点城市,与雄安新区地理区位临近、自然条件相似、生态水系相连、地域人文相亲,为推进京津冀区域生态共建共治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是2017年4月18日鸿忠书记带队赴雄安新区考察,与河北省签署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包括8个方面的合作,重点工作就有协同打造优美生态环境。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共同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搭建大气污染治理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共享机制,推进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及应急联动。开展生态恢复技术研究,推进白洋淀和海河水系水环境改善,建立健全补偿机制,发挥白洋淀灌溉、蓄洪调洪和生态涵养的独特作用,共同做好白洋淀、东淀、文安洼、贾口洼等蓄滞洪区的联合调度运用,加强环保科技合作,发挥天津环保科技优势,协助雄安新区培养环保科技人才。
      二是市发展改革委多次赴静海区调研,就静海提出的建设全面对接服务雄安新区示范区有关设想,进行服务协调,就静海区服务对接河北雄安新区工作提出了建议,并积极向国家协同办争取相关事项。推动静海区与河北省沧州市、廊坊市共同签署了深化静沧廊(3+5)协同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三是加强区域环保合作。与河北及周边省市的沟通联动,推进区域生态化环境协同管理,建立环保执法、重大案件通报和会商机制。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贯彻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十次会议部署,超额完成国务院“大气十条”目标任务。贯彻《京津冀地区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津冀签署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联合监测14个跨界断面水质并共享数据,联合制定年度区域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工作方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健全京津冀环境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保证了重大活动期间的空气质量保障。
      四是推进水资源协同保护工作。开展独流减河水环境治理,与生态建设相结合,形成“一廊四点”大生态格局。市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京津冀水资源协同发展保护与利用建议的工作方案》,推动建立京津冀水资源协同保护与利用协作机制。
      下一步,市有关部门将落实《协议》内容,一是积极主动加强政策指导,为静海对接雄安、支持雄安、服务雄安提供支持。二是加强大气污染及水污染联治协作,严格落实相关工作部署,推动湿地保护修复等一批重大生态工程实施。三是着手开展大清河水系规划编制工作,确保海河及雄安新区流域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召开京津冀三省市水利(水务)厅局级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联席会议,研究相关水域生态保护工作。
      2018年6月6日
      (工作人员:宋彦林; 联系电话:23142090)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46号建议的答复 2018-09-27

      王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建设通往东丽湖地铁线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规划局研究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关于轨道交通建设程序,直辖市拟建线路应纳入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线网规划经住建部技术审查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一并审批;根据批准的线网规划,结合城市发展需求、财政状况等实际,组织编制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并报国家审批;对于纳入国家批准建设规划的项目,我市方可开展项目前期审批及组织实施等工作。经市政府统一组织研究,我市于2014年6月将《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5-2020年)》报国家发改委会同住建部审批。2015年9月,国家批准我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同意我市“十三五”期间新建7条线路,总规模224公里,包括中心城区M7、M8、M10、M11线及滨海新区B1、Z2、Z4线。目前,相关部门和单位正组织推进相关线路加快实施。
      根据2013年市政府批复的我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规划有轨道交通C1线服务东丽湖地区。我委高度重视中心城区与东丽区及东丽湖地区的轨道交通联系,按照市领导要求,多次与东丽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专题研究,并组织中国铁设集团从交通需求、线路走向、车站分布、系统制式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当前制约后续工作开展的主要问题是该线路未纳入国家认可的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按照国家要求,因国务院批复天津城市总体规划的年限仅到2020年,相关线路未纳入我市2020年线网规划,缺少城市总体规划支撑依据,且未履行住建部技术审查程序,不具备2020年前实施条件,应纳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一并解决。
      目前,市规划部门正组织开展我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调整工作;我委将积极配合市规划部门研究将相关线路纳入上述规划,尽快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与东丽区政府等部门一道,组织深化完善交通需求分析、站点周边土地利用规划及筹融资方案等工作,为开展后续项目前期工作创造条件。
      感谢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继续关心和支持城市交通建设与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2018年5月24日
      (工作人员:乔百合; 联系电话:23142056)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85号建议的答复 2018-09-27

      王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市域铁路交通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建委、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委研究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非常好!为有序推进市域(郊)铁路发展,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于2017年6月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市域(郊)铁路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加强规划指导、统筹有序发展、创新投融资方式、强化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十七条意见,并发布了市域郊铁路第一批国家试点项目表,其中我市的津蓟铁路、京津城际天津至于家堡等项目被列为试点项目。按照市领导要求,为积极谋划市域郊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融合发展,立足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加强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各城区之间及其与周边区域的轨道交通联系,我委配合市规划部门开展了市域(郊)铁路规划布局的研究工作,相关成果将统筹纳入全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我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
      目前,市规划部门正组织开展我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全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调整工作,我委积极配合做好上述规划编制和调整工作。在上述规划按国家规定履行相关审查审批程序后,我们将结合城市发展和交通需求、财政状况等实际,适时统筹开展规划内项目的研究论证,积极有序推动项目实施。
      感谢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继续关心和支持城市交通建设与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2018年6月14日
      (工作人员:乔百合; 联系电话:23142056)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60号建议的答复 2018-09-27

      王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桩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交通运输委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共建成运营公共充电桩9000余个,在全国三十多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中排名第七。初步建成了覆盖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滨海新区核心区的公共服务充电网络,充电桩将遍及全市主要的机场、车站、大型商场、酒店、医院、停车场等公共场所。有效的支持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会同相关部门相继编制发布了《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从规划管理、投资建设运营、政策支持、监督管理等方面引导和规范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要求已建办公类建筑、商业类建筑、社会停车场库、出租车场站、医院、学校、文体设施等场所要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加油、加气站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按照相关标准或要求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鼓励结合路灯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创新方式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市容及电力等有关部门应支持配合。鼓励上述场所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与专业企业合作,建设运营充电基础设施。
      对于新建的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新建公交场站应配套建设充电设施。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已经严格执行新建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市建设主管部门已将相关要求纳入工程建设标准,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住宅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施工图时,对充电基础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核。并将充电设施验收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快进度,和有关部门一起积极协调,推动我市公共充电桩建设工作。
      2018年5月15日
      (工作人员:赵建辉;联系电话:23142263)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22号建议的答复 2018-09-27

      李云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创意旅游模式助推创意城市建设路径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旅游局研究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说的,创意旅游有助于旅游产业新价值体系的形成和增值,有助于城市品牌的打造和城市社会、经济、文化的可持续发展。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文化对促进旅游的品牌化、增强号召力起着主导作用。创意对旅游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创意需要本土的文化内涵及滋养,通过挖掘和展示本土的文化元素,结合科技转化、形式变化、载体更新等方式,凝结成更适应大众现代审美需求和符合时代发展主题的创意产品,有利提升旅游的品味和品牌。
      一、我市推动创意旅游发展的具体情况
      (一)制定实施意见
      2017年8月,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印发了《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发掘天津文化文物资源,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和天津特色文化,助推文化强市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17年5月,出台了《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津发改服务〔2015〕433号),并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积极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与旅游融合发展。
      (二)组织专项培训
      2017年4月25日至27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举办了博物馆运营管理及文创开发培训班,来自全市各级各类博物馆的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了培训。以“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为主题,邀请国内知名文化创意策划研究学者、著名创意设计公司负责人、高校创意设计领域专家教师,举办京津冀创意策划人才培训班。从政策解读、创意设计、经典案例分析、创意设计路径、产品设计、包装设计和视觉传达等方面进行了专题授课,讲授了国际国内最前沿的设计理论和创意案例,大力助推京津冀三地文化企业创意设计理念提升。
      (三)办好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
      2009年以来,由前国家旅游局和天津市政府联合主办的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已经成功举办了9届,吸引了国内31个省市和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旅游管理部门和参展企业,已成为天津旅游的一张标志性名片。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本着“旅游产业的盛会、合作共赢的舞台”的办会原则,不拘泥于旅游形象的展示和宣传,将展会的范围拓展到旅游飞机、邮轮游艇、电子商务、旅游文创等多个领域,为旅游产业的发展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同时也为我市打造了一个以旅游产业为核心的事件营销的优质品牌。
      (四)做好天津旅游宣传
      2015年以来,市旅游局持续利用国航《中国之翼》的固定版面宣传天津旅游景点和历史文化,用讲述天津故事的方式宣传五大道、意风区、古文化街等街区。同时,市旅游局通过参加国内外旅游展会、举办天津旅游推介会、推出天津城市形象宣传广告、设计印刷天津旅游宣传品等方式,不断加大“近代中国看天津”核心旅游品牌的宣传。特别是2013年以来,在央视《新闻联播》、《朝闻天下》、《今日关注》、《走遍中国》等主要栏目推出天津城市形象宣传片,更使得“近代中国看天津”文化旅游品牌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五千年文明看西安、一千年文化看北京、近代百年风云看天津”的概念成为全国旅游业界和游客的文化共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促进我市创意旅游事业发展,我们将围绕以下两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推动全市文化创意事业发展
      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天津市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0年)》等文件,紧紧围绕“文化+”、“互联网+”,推动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促进数字文化产业、智能文化产业等新兴文化业态发展,不断提升文化产业内容原创和产品研发、生产能力,为进一步拓展我市创意旅游模式,助推创意城市建设路径做出新的贡献。
      (二)做好天津旅游宣传
      办好2018年11月在天津举办的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提升天津的城市知名度和吸引力。同时,设计制作一系列的旅游宣传品,如《天津自驾游路书》、《天津旅游折页》、《新版天津旅游一册通》等,并与天津日报、今晚报等媒体联合推出天津旅游资源、旅游产品以及安全提示的专版,多渠道深入挖掘天津旅游资源的历史底蕴,提高天津旅游宣传力度。
      2018年5月29日
      (工作人员:张琴; 联系电话:2314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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