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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公开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23号建议的答复 2018-09-27

      王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静海区轨道交通建设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规划局、静海区研究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关于直辖市轨道交通建设程序,拟建线路应纳入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线网规划经住建部技术审查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一并审批;根据批准的线网规划,结合城市发展需求、财政状况等实际,组织编制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并报国家审批;对于纳入国家批准建设规划的项目,我市方可开展项目前期审批及组织实施等工作。经市政府统一组织研究,我市于2014年6月将《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5-2020年)》报国家发改委会同住建部审批。2015年9月,国家批准我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同意我市“十三五”期间新建7条线路,总规模224公里,包括中心城区M7、M8、M10、M11线及滨海新区B1、Z2、Z4线。目前,相关部门和单位正组织推进相关线路加快实施。
      我委高度重视中心城区与静海区间的轨道交通联系,按照市领导要求,我委配合市规划部门超前开展了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调整的研究工作,积极谋划市域郊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融合发展,组织编制了天津市域郊铁路规划,其中考虑了中心城区与静海城区、团泊东区等区域的轨道交通联系,并组织中国铁设集团编制中心城区至静海城区线路的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当前制约后续工作开展的主要问题是该线路未纳入国家认可的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按照国家要求,因国务院批复天津城市总体规划的年限仅到2020年,相关线路未纳入我市2020年线网规划,缺少城市总体规划支撑依据,且未履行住建部技术审查程序,不具备2020年前实施条件,应纳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一并解决。
      目前,市规划部门正组织开展我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调整工作;我委将积极配合市规划部门研究将相关线路纳入上述规划,尽快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与静海区政府一道,组织深化完善交通需求分析、站点周边土地利用规划及筹融资方案等前期工作,为项目尽早实施创造条件。
      感谢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继续关心和支持城市交通建设与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2018年5月24日
      (工作人员:乔百合; 联系电话:23142056)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97号建议的答复 2018-09-27

      张德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接雄安新区协同推进生态系统修复与保护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环保局、市水务局、静海区研究答复如下:
      设立河北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提出,要推动雄安新区建设成为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协调发展示范区、开放发展先行区,努力打造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创新发展示范区。静海作为津冀区域节点城市,与雄安新区地理区位临近、自然条件相似、生态水系相连、地域人文相亲,为推进京津冀区域生态共建共治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是2017年4月18日鸿忠书记带队赴雄安新区考察,与河北省签署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包括8个方面的合作,重点工作就有协同打造优美生态环境。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共同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搭建大气污染治理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共享机制,推进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及应急联动。开展生态恢复技术研究,推进白洋淀和海河水系水环境改善,建立健全补偿机制,发挥白洋淀灌溉、蓄洪调洪和生态涵养的独特作用,共同做好白洋淀、东淀、文安洼、贾口洼等蓄滞洪区的联合调度运用,加强环保科技合作,发挥天津环保科技优势,协助雄安新区培养环保科技人才。
      二是市发展改革委多次赴静海区调研,就静海提出的建设全面对接服务雄安新区示范区有关设想,进行服务协调,就静海区服务对接河北雄安新区工作提出了建议,并积极向国家协同办争取相关事项。推动静海区与河北省沧州市、廊坊市共同签署了深化静沧廊(3+5)协同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三是加强区域环保合作。与河北及周边省市的沟通联动,推进区域生态化环境协同管理,建立环保执法、重大案件通报和会商机制。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贯彻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十次会议部署,超额完成国务院“大气十条”目标任务。贯彻《京津冀地区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津冀签署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联合监测14个跨界断面水质并共享数据,联合制定年度区域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工作方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健全京津冀环境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保证了重大活动期间的空气质量保障。
      四是推进水资源协同保护工作。开展独流减河水环境治理,与生态建设相结合,形成“一廊四点”大生态格局。市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京津冀水资源协同发展保护与利用建议的工作方案》,推动建立京津冀水资源协同保护与利用协作机制。
      下一步,市有关部门将落实《协议》内容,一是积极主动加强政策指导,为静海对接雄安、支持雄安、服务雄安提供支持。二是加强大气污染及水污染联治协作,严格落实相关工作部署,推动湿地保护修复等一批重大生态工程实施。三是着手开展大清河水系规划编制工作,确保海河及雄安新区流域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召开京津冀三省市水利(水务)厅局级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联席会议,研究相关水域生态保护工作。
      2018年6月6日
      (工作人员:宋彦林; 联系电话:23142090)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46号建议的答复 2018-09-27

      王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建设通往东丽湖地铁线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规划局研究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关于轨道交通建设程序,直辖市拟建线路应纳入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线网规划经住建部技术审查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一并审批;根据批准的线网规划,结合城市发展需求、财政状况等实际,组织编制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并报国家审批;对于纳入国家批准建设规划的项目,我市方可开展项目前期审批及组织实施等工作。经市政府统一组织研究,我市于2014年6月将《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5-2020年)》报国家发改委会同住建部审批。2015年9月,国家批准我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同意我市“十三五”期间新建7条线路,总规模224公里,包括中心城区M7、M8、M10、M11线及滨海新区B1、Z2、Z4线。目前,相关部门和单位正组织推进相关线路加快实施。
      根据2013年市政府批复的我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规划有轨道交通C1线服务东丽湖地区。我委高度重视中心城区与东丽区及东丽湖地区的轨道交通联系,按照市领导要求,多次与东丽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专题研究,并组织中国铁设集团从交通需求、线路走向、车站分布、系统制式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当前制约后续工作开展的主要问题是该线路未纳入国家认可的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按照国家要求,因国务院批复天津城市总体规划的年限仅到2020年,相关线路未纳入我市2020年线网规划,缺少城市总体规划支撑依据,且未履行住建部技术审查程序,不具备2020年前实施条件,应纳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一并解决。
      目前,市规划部门正组织开展我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调整工作;我委将积极配合市规划部门研究将相关线路纳入上述规划,尽快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与东丽区政府等部门一道,组织深化完善交通需求分析、站点周边土地利用规划及筹融资方案等工作,为开展后续项目前期工作创造条件。
      感谢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继续关心和支持城市交通建设与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2018年5月24日
      (工作人员:乔百合; 联系电话:23142056)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85号建议的答复 2018-09-27

      王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市域铁路交通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建委、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委研究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非常好!为有序推进市域(郊)铁路发展,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于2017年6月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市域(郊)铁路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加强规划指导、统筹有序发展、创新投融资方式、强化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十七条意见,并发布了市域郊铁路第一批国家试点项目表,其中我市的津蓟铁路、京津城际天津至于家堡等项目被列为试点项目。按照市领导要求,为积极谋划市域郊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融合发展,立足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加强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各城区之间及其与周边区域的轨道交通联系,我委配合市规划部门开展了市域(郊)铁路规划布局的研究工作,相关成果将统筹纳入全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我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
      目前,市规划部门正组织开展我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全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调整工作,我委积极配合做好上述规划编制和调整工作。在上述规划按国家规定履行相关审查审批程序后,我们将结合城市发展和交通需求、财政状况等实际,适时统筹开展规划内项目的研究论证,积极有序推动项目实施。
      感谢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继续关心和支持城市交通建设与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2018年6月14日
      (工作人员:乔百合; 联系电话:23142056)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60号建议的答复 2018-09-27

      王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桩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交通运输委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共建成运营公共充电桩9000余个,在全国三十多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中排名第七。初步建成了覆盖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滨海新区核心区的公共服务充电网络,充电桩将遍及全市主要的机场、车站、大型商场、酒店、医院、停车场等公共场所。有效的支持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会同相关部门相继编制发布了《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从规划管理、投资建设运营、政策支持、监督管理等方面引导和规范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要求已建办公类建筑、商业类建筑、社会停车场库、出租车场站、医院、学校、文体设施等场所要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加油、加气站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按照相关标准或要求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鼓励结合路灯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创新方式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市容及电力等有关部门应支持配合。鼓励上述场所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与专业企业合作,建设运营充电基础设施。
      对于新建的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新建公交场站应配套建设充电设施。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已经严格执行新建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市建设主管部门已将相关要求纳入工程建设标准,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住宅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施工图时,对充电基础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核。并将充电设施验收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快进度,和有关部门一起积极协调,推动我市公共充电桩建设工作。
      2018年5月15日
      (工作人员:赵建辉;联系电话:23142263)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22号建议的答复 2018-09-27

      李云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创意旅游模式助推创意城市建设路径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旅游局研究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说的,创意旅游有助于旅游产业新价值体系的形成和增值,有助于城市品牌的打造和城市社会、经济、文化的可持续发展。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文化对促进旅游的品牌化、增强号召力起着主导作用。创意对旅游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创意需要本土的文化内涵及滋养,通过挖掘和展示本土的文化元素,结合科技转化、形式变化、载体更新等方式,凝结成更适应大众现代审美需求和符合时代发展主题的创意产品,有利提升旅游的品味和品牌。
      一、我市推动创意旅游发展的具体情况
      (一)制定实施意见
      2017年8月,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印发了《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发掘天津文化文物资源,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和天津特色文化,助推文化强市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17年5月,出台了《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津发改服务〔2015〕433号),并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积极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与旅游融合发展。
      (二)组织专项培训
      2017年4月25日至27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举办了博物馆运营管理及文创开发培训班,来自全市各级各类博物馆的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了培训。以“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为主题,邀请国内知名文化创意策划研究学者、著名创意设计公司负责人、高校创意设计领域专家教师,举办京津冀创意策划人才培训班。从政策解读、创意设计、经典案例分析、创意设计路径、产品设计、包装设计和视觉传达等方面进行了专题授课,讲授了国际国内最前沿的设计理论和创意案例,大力助推京津冀三地文化企业创意设计理念提升。
      (三)办好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
      2009年以来,由前国家旅游局和天津市政府联合主办的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已经成功举办了9届,吸引了国内31个省市和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旅游管理部门和参展企业,已成为天津旅游的一张标志性名片。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本着“旅游产业的盛会、合作共赢的舞台”的办会原则,不拘泥于旅游形象的展示和宣传,将展会的范围拓展到旅游飞机、邮轮游艇、电子商务、旅游文创等多个领域,为旅游产业的发展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同时也为我市打造了一个以旅游产业为核心的事件营销的优质品牌。
      (四)做好天津旅游宣传
      2015年以来,市旅游局持续利用国航《中国之翼》的固定版面宣传天津旅游景点和历史文化,用讲述天津故事的方式宣传五大道、意风区、古文化街等街区。同时,市旅游局通过参加国内外旅游展会、举办天津旅游推介会、推出天津城市形象宣传广告、设计印刷天津旅游宣传品等方式,不断加大“近代中国看天津”核心旅游品牌的宣传。特别是2013年以来,在央视《新闻联播》、《朝闻天下》、《今日关注》、《走遍中国》等主要栏目推出天津城市形象宣传片,更使得“近代中国看天津”文化旅游品牌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五千年文明看西安、一千年文化看北京、近代百年风云看天津”的概念成为全国旅游业界和游客的文化共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促进我市创意旅游事业发展,我们将围绕以下两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推动全市文化创意事业发展
      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天津市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0年)》等文件,紧紧围绕“文化+”、“互联网+”,推动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促进数字文化产业、智能文化产业等新兴文化业态发展,不断提升文化产业内容原创和产品研发、生产能力,为进一步拓展我市创意旅游模式,助推创意城市建设路径做出新的贡献。
      (二)做好天津旅游宣传
      办好2018年11月在天津举办的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提升天津的城市知名度和吸引力。同时,设计制作一系列的旅游宣传品,如《天津自驾游路书》、《天津旅游折页》、《新版天津旅游一册通》等,并与天津日报、今晚报等媒体联合推出天津旅游资源、旅游产品以及安全提示的专版,多渠道深入挖掘天津旅游资源的历史底蕴,提高天津旅游宣传力度。
      2018年5月29日
      (工作人员:张琴; 联系电话:23142171)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724号提案的答复 2018-09-27

      明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健康天津建设 构建多元办医格局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地税)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加大实施保障力度方面
      我市对健康服务业工作高度重视,大力组织推动。2016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健康天津建设的实施意见》,2017年又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分工方案,厘清部门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各区切实落实健康天津建设主体责任,分别制定了区域实施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市政府办公厅及有关职能部门相继出台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我市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天津智能医疗与健康专项行动计划》、《天津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关于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试行)》等数十个健康服务业相关文件,初步形成了健康天津建设政策框架体系。
      二、构建多样化健康服务体系方面
      一是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制定了《天津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和《天津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2015-2030年)》。形成以5个医学中心为龙头,8个区域医疗中心、9个专科诊疗中心和区县级医院为主体的医疗服务体系,“589”整体布局基本形成。
      二是推动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单一医疗服务向生命全周期全过程健康管理服务模式转变。组建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卫医生组成的家庭医生服务团体,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包括预约门诊及转诊、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基本公共卫生、社区护理、社区康复、家庭病床等服务,覆盖居民生命全周期。
      三是积极推进医疗健康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按照《关于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试行)》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医养结合。鼓励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对养老机构内部设立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加快推进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目前我市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有42家,其中纳入医保定点30家。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机制,推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目前我市签约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有305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医疗机构签约率为95.6%。
      三、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障服务方面
      一是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针对不同类别人群,举办全民健身日、海河国际龙舟赛、“我要上全运”、职工“五一”体育嘉年华等群众体育赛事和联赛活动。推动各行业、各区积极打造“一行一品”“一地一品”全民健身活动特色品牌。每年举办市区两级赛事活动200项以上,参与市民近百万人,有效推动体育产业快速发展。
      二是创建健康服务产业集群。目前我市已建立2个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6个市级体育产业基地,2个国家级汽车自驾运动营地,8个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涵盖水上运动、航空运动、冰雪运动、山地户外运动、汽车运动营地、体育用品制造业等多类别运动项目,对促进我市健康服务项目发展起到引领和带动作用。
      三是促进体育医疗产业融合。制定了《天津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2017-2025年)》《天津市体医融合普及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暨“减脂增肌健康体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天津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为市民提供科学健身指导,引导大众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健康管理和培训。完善基层科学健身指导中心、站点建设,建设一批街镇社区全民健身中心和科学健身指导站点,配备健身器材和体质监测设备,举办健康管理培训班。
      四是健康医疗养生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开展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天津天士力大健康城和天津乐家老铺沽上药酒工坊已入围第一批国家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单位名单。
      五是建立医疗联合体。完善“百名医师下社区”制度,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吸引公立医院在职或退休的中级以上职称医师到基层执业或开设工作室,健全二级以上医院医生定期到基层进行业务指导与全科医生定期到上级医院进修的制度。出台《天津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支持医师多点执业。
      四、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方面
      我市通过不断放宽社会办医准入条件、简化社会办医审批程序,鼓励社会力量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形成了支持社会办医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是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疗卫生机构。在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规划中为社会办医机构预留床位空间,社会力量举办诊所、门诊部不受规划布局限制。社会办医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实行规划指标单列并预留空间。在医保、医药、医价等方面,赋予社会办医疗机构更加灵活的政策。支持公立医院与社办机构深入合作,医大总医院、市一中心医院、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市儿童医院等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医院签署合作协议并开展全方面合作。
      二是提升审批效率。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吸引更多社会办医机构落户天津,我市今年推出了民营医疗机构注册登记“容缺后补”办理机制,办事流程缩短80%,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三是强化监管服务。加强社会办医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和医疗欺诈等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诊疗秩序,加强管理,加大打击欺诈骗保非法倒药行为,营造良好服务需求和就医环境,促进健康服务有序发展。
      截至目前,社会办医疗机构门诊量占全市门诊总量比重超过30%;全市社会办医床位比重增长到20%以上。
      五、政策支持措施引导方面
      一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定期制定发布卫生计生和民政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专门化目录,将居家养老服务、护理服务及日间照料、群众健康检查服务、疾病筛查及预防控制等纳入购买服务范围。向有资质的社会办医机构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按完成项目的数量、质量给予补助。完善社区养老服务,通过购买服务或服务外包方式,委托社会组织运营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呼叫、家政、配送就餐和生活日用品便利店等服务。对每个照料中心每年12万元运营补贴,目前有176个日间照料中心享受运营补贴。2016年和2017年,河东区、南开区先后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和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累计争取中央补助资金5388万元。
      二是加大健康产业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利用体育产业引导资金,通过项目补助、贷款贴息、后期补贴等方式,对体育惠民卡、体育俱乐部等符合条件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予以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体育产业的投入,2017年财政给与扶持资金4085万元。发行“体育惠民卡”。为鼓励市民群众积极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截至2017年底,体育惠民卡总计发行36809张,发放补贴金额73万元。
      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健康需求
      一是大力宣传医疗卫生体系改革成效。及时跟踪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情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医联体建设、医保联网、胸痛中心等方面的建设进展情况,及健康产业园建设,第二儿童医院、胸科医院、中医一附院新院建设成就等,体现我市不断优化医疗布局,让百姓就医更加方便,增进更多获得感。
      二是宣传普及健康生活方式。通过多种媒体,开展全方位宣传,积极传播健康素养核心信息。通过精品讲座、社区讲座、学校讲座、健康志愿服务、网络直播、“健康家庭”评选等活动,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健康的社会氛围。2017年,仅天津广播电视台推出十数个健康专题节目。其中,“天津健康”专栏节目邀请各大医院著名专家讲解相关预防和治疗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特别是常见病、多发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予以详细讲解,大力宣讲预防和治疗专业知识。
      以上是对提案的简要答复,下一步我们还将充分吸收您提出的相关建议,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研究具体落实办法,深入推动健康天津战略实施,促进人民群众逐步增强健康意识,提高身体素质。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丰富我市医疗卫生资源总量,构建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健康天津建设的关注和支持!
      2018年5月24日
      (工作人员:戴全意; 联系电话:23142164)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702号提案的答复 2018-09-27

      朱逢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海水淡化产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水务局、市海洋局、滨海新区、市财政(地税)局、国税局、市科委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策引导及国家立法方面
      国家海洋局自2016年起,围绕海水淡化产业发展立法开展了一系列调查与研究,市海洋部门配合国家海洋局工作开展了相关前期研究工作,但至今尚未形成国家层面的有关海水淡化的专项法律法规,仅《水法》中笼统规定了鼓励淡化水等非传统水源的运用。
      为促进海水淡化产业健康发展,我市先后出台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科学开发有效利用水资源促进美丽天津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津政函〔2014〕100号)、《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关于科学开发有效利用水资源促进美丽天津建设工作方案的完善意见》(津发改农经〔2016〕66号)等政策文件,文件中就海水淡化产业发展,一是明确了淡化海水水资源配置原则为适度发展淡化水,主要用于临海就近的滨海新区高耗水产业,以工业点对点直用为主,同时作为城市补充水源和战略储备;二是制定了淡化海水价格政策,鼓励淡化海水实行点对点直供,其价格在低于当时自来水价格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议定;三是提出了合理配置淡化海水产能的思路和方向,按照战略储备、以需定产的思路定位,适时合理配置淡化海水产能,坚持淡化海水点对点直供工业的原则,主要配置给坐落在淡化海水供水半径内的电子、精细化工、精密制造等在重大项目,以需定产、优水优用,实现淡化海水的高效合理配置。
      在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淡化海水设施利用率低等问题后,市水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立即研究整改,提出切实可行措施积极推动淡化海水利用。一是强化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按照《关于科学开发有效利用水资源促进美丽天津建设工作方案的完善意见》中明确的淡化海水配置原则配置利用淡化海水,以工业点对点直用为主,对具备淡化海水使用条件的临海高耗水企业配置使用淡化海水,禁止使用常规水资源。二是协调推动用水大户玖龙纸业切换使用淡化海水。三是印发了《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一期淡化海水配置方案》,明确了北疆电厂一期淡化海水配置利用方案,除通过点对点直供工业用户外,增加了引入市政管网等措施利用淡化海水,开创了国内淡化水进入市政管网的先河。
      二、关于政府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方面
      海水淡化具有技术含量高、投资成本大、回笼资金慢等特点,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均对海水淡化产业给予了一定政策支持。一是市政府出台了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七方面政策,通过以电补水、关键装备研发、产业链协同创新等方式给予海水淡化企业一定的资金支持,帮助企业逐渐降低海水淡化水生产成本;二是市财政部门、市科委通过已设立的科技专项资金、技改贴息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化等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海水淡化研发、技改、产业化等项目;三是市水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淡化海水进入市政供水系统扶持补贴政策及淡化海水统购统销方案,编制了《天津市淡化海水利用政策方案》,目前已上报市领导,获批后将抓紧实施。
      三、关于税收支持政策方面
      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目前,国家已出台了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科技创新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设备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等。海水淡化生产企业如符合上述优惠条件,可享受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海水淡化生产企业可充分利用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在政策规定范围内降低自身税负,市国税局将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解答税收优惠相关政策问题。
      水资源费收取方面。经国务院批准,按照“税费平移”的原则,市政府印发了《天津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津政发〔2017〕43号),自2017年12月1日起,本市水资源费已改革为水资源税,水资源费降为零。
      污水处理费收取方面。下一步将由市财政局、市国税局积极向上级单位争取污水处理费方面政策支持。
      从我市生产淡化海水企业看,淡化海水主要为循环经济和我市重大工业项目的附产品,淡化海水供水企业除单纯依靠政府的扶持政策外,一是要综合考虑淡化海水成本,从提高管理水平入手,稳定淡化海水水质,统筹考虑发电、淡化水、供热、浓盐水利用等综合效益,进一步优化淡化海水成本;二是要按照我市淡化海水水资源配置原则,主动发展点对点直供用户,研究生产桶装、瓶装淡化水进入市场等方式,通过开拓工业点对点用户,发展高端市场等市场化方式,充分发挥淡化海水作为高端水的作用,提高淡化海水价格竞争力。
      四、关于开展海水淡化PPP模式方面
      PPP模式主要是针对道路、环境保护、卫生事业、文化教育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我市海水淡化项目主要以企业投资为主,用水户主要也是企业,目前尚未列入PPP项目范围。为推动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解决海水淡化融资问题,我市已开展海水淡化PPP示范项目研究,市海洋局会同市财政局已协助南港工业区海水淡化项目申报财政部PPP示范项目,后续我们将总结示范经验,按照政策要求有序推动海水淡化项目以PPP模式开展建设。
      推动海水淡化产业发展符合国家新兴产业发展战略,对于优化我市水资源配置,增加水资源战略储备,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们将配合相关部门继续做好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工作的落实。
      2018年5月28日
      (工作人员:张晓健; 联系电话:23142140)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674号提案的答复 2018-09-27

      张晓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营造一个合理化的亲、清政策环境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中小企业局研究答复如下:
      2016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时,第一次提出了“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去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地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情况下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钱权交易。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对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亲清政商关系提出以后,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腐败的滋生,提升了政府工作效率,但也确实出现了少数领导干部不敢为、不愿为、不能为的现象,特别是不愿与民营企业家打交道。“清”字做到了,“亲”字还有待加强,还没有真正做到政府设身处地地为企业着想、为企业服务,您的建议切中要害,为政府部门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服务指明了方向。
      为切实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理念,去年11月15日,我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以下简称“津八条”),从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完善企业家激励机制、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优化对企业家的服务、培养优秀企业家队伍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为推动“津八条”落地实施,在制定“津八条”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基础上,我委与“津八条”涉及的 47个部门和16个区积极对接,征集下一步细化的政策举措,特别是对创业支持、创新激励、投资审批、金融服务、人才引进等与企业家关系紧密的政策举措,明确受理部门、办事要件、受理流程、联系方式,逐条逐项梳理实施细则,并汇编成册,在“双万双服”动员会上下发,并上传到“政策一点通”平台供企业参考。从制度建设的层面,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供了保障。
      同时,继续深入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以落实“津八条”为主线,以解决具体问题为主攻方向,组织全市万名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深入一线,坚持项目化、工程化、具体化服务。通过深入生产一线和项目现场,协调解决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实际问题,增强企业家发展信心和创新创业活力。变被动为主动,变管理为服务,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坦荡真诚同企业家交往,同企业家建立真诚互信、清白纯洁、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鼓励企业家积极主动同各级政府部门沟通交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讲真话、谈实情、建诤言。
      通过上述举措,营造企业家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让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激发民营经济的发展活力,推动天津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我们由衷地感谢您对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地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意见建议!
      2018年5月24日
      (工作人员:娄振华; 联系电话:23142376)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667号提案的答复 2018-09-27

      马增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抢救津城文化载体打造经济新亮点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中小企业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旅游局研究答复如下:
      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大运河文化内涵,保护大运河文化丰富的遗产资源,传承大运河文化中的优秀基因,在坚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实施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对于展示中国文明、保护历史遗产、促进旅游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运河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将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国家战略的重要工程,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平台、载体和抓手,统筹规划、区域协同、积极推进。市领导亲自挂帅,组织市规划、发展改革、交通运输、文化、水务、环保、旅游、农业、林业等部门,开展大运河天津段总体城市设计规划的编制工作,于2017年7月初完成大运河天津段“1+8”总体规划方案(即城市总体设计规划和水运航道、水资源利用、道路桥梁、旅游设施、农业产业园区、小城镇、绿化造林、文物保护等8个专项规划)。
      2017年9月,按照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的总体原则,我委又组织市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和大运河天津段沿线7个区人民政府,以大运河天津段“1+8”总体规划方案为基础,全力开展我市大运河的历史文化现状、主要存在问题等基础研究和战略定位、空间布局、保护利用等专题研究工作,完成了我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规划文本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经市领导批示同意后,于2017年12月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
      在规划编文本研究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我们按照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文化资源的总体要求,从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角度出发, 紧紧把握大运河给天津文化经济建设带来重大机遇,研究提出了大运河天津段的规划方案。一是实施分段旅游通航,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结合大运河现状条件和通航实际需求,实行分时、分段、分级的客运旅游通航,整体形成“三带五区二十八节点”的串珠式布局结构,西沽是二十八节点之一。天津特殊的区位造就了河海联运的历史,这一特色在当今可转化为十分重要的旅游价值。“运河——海河——渤海”三水联动发展极大的拓展了天津运河的旅游范围,整合了更为丰富的旅游业态,将“运河游、海河游、海上游”密切联系起来,更加凸显了运河天津段独特的旅游价值。二是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在保护基础上合理利用。西沽地区拥有众多历史文化遗迹,经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确认,该地区现有西沽公园、龚望旧居、丹华火柴厂职员住宅、天津市基督教西沽堂等多处不可移动文物登记在册,均依法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结合该地区的历史文化特色,该地区可以进行整体保护和提升,保持原有建筑风格延续。同时,强化历史街区布局肌理,延续传统风貌,进行整体提升。保护建筑以民俗展览、文化体验等功能为主,其他建筑以传统手工艺、特色餐饮、宅院酒店为主。
      按照国家要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国家将统筹组织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各项工作。下一步,我委将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国家工作动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组织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抓紧制定我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实施规划,分阶段推进我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
      2018年5月28日
      (工作人员:刘丛鹏; 联系电话:23142171)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661号提案的答复 2018-09-27

      吴建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总部经济迁入企业支持力度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商务委、市合作交流办、市财政(地税)局研究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说,总部经济是经济中心城市在提升发展中出现的一种新的经济形态。随着我市经济总体实力的进一步增强,区域中心城市地位的进一步巩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实现总部经济与服务业的良性互动发展,是强化我市中心城市功能的战略选择,也是壮大提升服务经济的现实途径。
      一、我市推动总部经济发展工作情况
      近年来,为推动我市总部经济发展,我市由市财政局牵头,各部门积极开展工作,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2016年,为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行业领军企业等在我市设立总部、地区总部或职能型总部机构,更好地培育一批本土总部企业,市财政局在学习借鉴北京、上海等地区经验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天津市支持总部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在鼓励总部企业在津落户、支持总部经济做大做强、完善高管人员奖励政策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目前此政策待报送市政府研究。
      2017年,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营造更加开放的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投资环境,鼓励跨国公司在津设立地区总部,市商务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12个部门印发了《我市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若干规定》(津商务资管〔2017〕15号)。《规定》主要参考借鉴了上海、北京等总部经济发达城市的鼓励外资企业总部政策措施,并结合我市实际制订而成。《规定》共21条,包括了总部定义、总部认定部门、认定申报程序及材料、财税补助和奖励政策等。目前,市商务委已开展了第一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的认定工作,天津力高宏业投资有限公司、丰厨(天津)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被认定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
      此外,市合作交流办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加大引进总部力度,把引进总部作为各区实际利用内资的重要考核指标。为充分调动各区引进总部的积极性,对各区引进的国内企业总部按照企业总部、地区总部、职能型总部设置不同的权重,在实际利用内资评价中给予加分。市金融局在加快建设金融运营创新示范区工作中,对引进金融总部提出在鼓励金融机构落户发展、金融人才引育服务、金融运营创新示范、平台载体环境建设四个方面的支持政策。
      二、下一步工作情况
      (一)继续完善支持政策。在出台鼓励外资总部发展政策的基础上,市财政局将积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出台针对内资总部、金融总部的支持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市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继续加大引进总部工作力度。积极承接非首都核心功能。主动走访央企总部和在京行业协会、商协会等,加强沟通,及时了解央企二、三级总部外迁信息和民企总部投资信息,积极开展京企天津行活动,邀请京企来津考察投资环境,设立总部。充分发挥我办职能作用和市政府驻外办事处等资源优势,在全市范围组织推动赴北京、长三角、珠三角、福建等地区开展大规模的走出去招商活动。利用2018年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民洽会等在津举办的各类大型展会,广泛邀请各地总部企业负责人来津走访考察,对接洽谈项目。
      (三)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深入落实“津八条”各项政策,营造亲商、敬商、安商、利商的良好环境。优化对企业家服务,落实首问负责、首办负责和单一窗口、综合受理服务机制。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
      感谢您对我市总部经济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在开展相关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吸收您的宝贵意见,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帮助我们更好的开展工作。
      专此答复。
      2018年5月29日
      (工作人员:曾辉; 联系电话:23142562)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568号提案的答复 2018-09-27

      王昕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序推进我市农村“煤改电”工程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建委、市农委、电力公司研究答复如下: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重要指示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原则,加快推动散煤取暖居民的“煤改电”“煤改气”工作。2017年,在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努力下,我市摸清了底数,明确了配套政策,争取了资金支持,累计实现居民冬季清洁取暖46.6万户,较好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任务。
      针对“煤改电”有关工作,我市已多次组织会议专题研究推动。关于“煤改电”建设手续问题,市政府已进行明确部署,市、区相关审批部门将进一步加快配套电网建设的前期手续办理,开辟绿色通道,通过“一会五函”(项目审查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函、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建设项目用地意见函、环保意见函、施工登记意见函)、“以函代证”、容缺后补等方式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对“煤改电”价格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684号)后,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推行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进行了认真研究。各部门一致认为,根据国家政策推行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以本市大主力燃煤机组的边际成本确定谷段上网电价,可使电网在谷段购电成本降低,有利于解决“煤改电”价格倒挂的问题。但国家同时规定,要在保持上网电价平均水平不变的情况下确定峰段上网电价,若按此执行,电网峰段的购电成本将会增加,电网总体购电成本并没有减少。推行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如果要实现减轻电网购电成本的目标,彻底解决煤改电价格倒挂的问题,必须使发电平均上网电价有所降低。在当前我市发电行业普遍存在生产成本相对较高、供需矛盾仍比较突出等问题的情况下,如通过降低平均上网电价水平疏导煤改电价格矛盾,将进一步增加发电企业的经营困难,影响发电行业的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我市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安排,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加强天津电网准许总收入和输配电价的监测监管,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适时出台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此外,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工业等部门,开展好“煤改电”设备质量监督及市场准入相关工作。
      2018年5月28日
      (工作人员:孟令帅; 联系电话:23142194)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486号提案的答复 2018-09-27

      李琳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天津海水淡化核心竞争力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水务局、市海洋局、滨海新区、市科委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示范基地建设方面
      市海洋局多次协调滨海新区政府解决基地建设相关问题,积极支持国家海洋局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并通过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专项资金支持基地建设核心部分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创新平台建设。
      二、关于海水淡化技术研发方面
      市海洋局将海水淡化作为重点领域列入了《天津市科技兴海行动计划(2015-2020)》,且通过科技兴海专项持续多年在海水淡化、海水综合利用、能量回收、海水淡化装备、海水淡化药剂等方向给予资金支持,推动海水淡化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滨海新区也持续多年支持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膜技术研究,该公司已拥有国际先进水平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连续膜过滤(CMF)、膜生物反应(MBR)、浸没式膜过滤 (SMF)和双向流膜过滤(TWF)四项核心技术,是国家发改委命名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基地。滨海新区还利用相关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海水淡化后浓海水提取工业溴产业化技术研究”、“预先去除钙镁的水平管高温多效蒸馏海水技术”等项目创新研究,提升了新区海水淡化综合技术水平和产业化能力。
      市科委支持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实施“用于海水淡化的太阳能中高温热电联供技术研究与示范”等海水淡化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示范应用;支持科技型企业联合高校开展“海水淡化用疏水膜制备技术与装备”、“海水淡化自增压式能量回收装置开发与应用”等海水淡化重要装备开发和应用;组织推荐天津高校、院所、企业等申报承接“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海洋环境安全保障”“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任务。此外,市科委也正在编制完善我市未来三年生态环境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下一步将结合实施方案,对接国家科技专项,继续着重组织实施一批海水淡化相关科技项目,推动海水淡化相关关键技术突破和先进装备开发,培育和扶持海水淡化领域科技型企业发展和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我市海水淡化领域核心竞争力。
      三、关于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自主海水淡化技术规模应用与示范方面
      市海洋局通过国家海洋局和财政部批准的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专项资金和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领域的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构建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链协同创新,加快推动海水淡化装备国产化进度,取得了海水淡化水处理药剂、海水淡化膜组件、小型成套海水淡化设备等装备和技术的国产化,不断推动海水淡化产业发展。
      市科委设立了“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及科技惠民科技专项”“创新型企业培育专项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重大项目”“天津市重点研发计划校企合作项目”等一大批科技项目,积极推进海水淡化科技创新和先进成果科技示范,近三年来已累计立项13项,投入财政资金超过1300万元,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海洋领域科技创新超过5200万元。组织推荐天津高校、院所、企业等申报承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任务,2017年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国家海洋技术中心等共承担了9项国家海洋相关科技项目,总计获得国家财政资金支持9900余万元。
      四、关于加快海水淡化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国家海水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跨越发展方面
      市海洋局依托财政部和国家海洋局给予的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专项资金支持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的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创新服务平台项目建设,累计支持资金1.09亿元用于构建该公共服务平台,发挥其引领与支撑海水淡化产业的聚集发展的功效。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科学开发有效利用水资源促进美丽天津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津政函〔2014〕100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关于科学开发有效利用水资源促进美丽天津建设工作方案的完善意见》(津发改农经〔2016〕66号),我市淡化海水发展方向确定为适度发展淡化水,主要用于临海就近的滨海新区高耗水产业,以工业点对点直用为主,同时作为城市补充水源和战略储备。今后我市淡化海水产业发展方向主要集中自主海水淡化技术装备的研发、海水淡化专用材料、药剂的研制等核心技术的研发和突破。
      下一步我们将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在海水淡化核心技术研究、竞争力提高等方面做好落实工作。
      2018年5月28日
      (工作人员:张晓健; 联系电话:23142140)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420号提案的答复 2018-09-27

      韩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在北辰区双口镇形成轻轨局域网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规划局、北辰区研究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关于轨道交通建设程序,直辖市拟建线路应纳入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线网规划经住建部技术审查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一并审批;根据批准的线网规划,结合城市发展和交通需求、财政状况等实际,组织编制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并报国家审批;对于纳入国家批准建设规划的项目,我市方可开展项目前期审批及组织实施等工作。
      根据2013年市政府批复的我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规划有地铁M1北延线、M12线服务北辰区双青地区和河北工业大学。经市政府统一组织研究,2014年6月,我市将《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5-2020年)》报国家发改委会同住建部审批。2015年9月,国家批准我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同意我市“十三五”期间新建7条线路,总规模224公里,包括中心城区M7、M8、M10、M11线及滨海新区B1、Z2、Z4线。目前,相关部门和单位正组织推进上述线路加快实施。
      2017年5月,市规划部门组织对我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进行了调整,提出考虑双青、河北工业大学等区域已有规划的地铁M12线覆盖(M12线北起北辰区双青、南至西青区大寺,全长约46公里),M1线北端不再由刘园站延伸至双青地区。为落实市领导要求,经与河北工业大学等方面衔接,并组织中国铁设等单位进行深入研究,我们支持M1线规划北延至河北工业大学及双青地区,有关意见情况已反馈市规划部门。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规划部门正组织开展我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调整工作,我委将积极配合市规划部门研究将M1北延线纳入上述规划,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在此基础上,结合城市发展和交通需求、财力状况等实际,我委会同市规划、建设、财政等部门统筹研究论证拟纳入我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的项目,在经市政府同意后,报国家发改委会同住建部履行建设规划审批程序。同时,我委积极协调市交通运输委等部门,合理调配公交线路资源,最大限度满足河北工业大学师生和周边群众的日常出行需要。
      感谢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继续关心和支持城市交通建设与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2018年5月24日
      (工作人员:乔百合; 联系电话:23142056)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391号提案的答复 2018-09-27

      陈亨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京津冀以科技创新引领导航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的战略之举,为天津发展带来千载难逢的历史性窗口期。天津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推进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形成京津冀创新共同体,合力打造引领全国、辐射周边的创新发展战略高地。
      一、工作成效
      一是积极推进“无现金城市”建设。2017年6月28日第一届世界智能大会召开期间,天津市与蚂蚁金服签署合作协议,宣布共同推进天津“无现金城市”建设,推动“互联网+政务”智慧升级,逐步实现交通、医疗、教育、社保等领域的无现金化。
      二是积极对接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为支持雄安新区做好规划建设工作,市规划院选派骨干力量参与雄安新区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共同推进区域交通、生态等规划编制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2017年4月1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积极推进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协议中明确提出将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和健康等高端高新产业,集聚产业创新资源,开展园区合作共建和协同发展,促进产业链、技术链和创新链有机衔接,实现两地产业和技术协同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积极支持将无现金化扩至政府服务,以互联网+思维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政府服务效率,促进京津冀地区政务工作水平。二是积极推动天津智能科技产业总体行动计划落地实施,创造产业转型升级新优势。三是进一步推动落实津冀合作框架协议,充分发挥天津优势,为雄安新区建设发展提供支持服务。
      2018年6月14日
      (工作人员:宋彦林; 联系电话:23142090)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387号提案的答复 2018-09-27

      王来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争创全国发展软环境最优地区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海洋局、市知识产权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合作交流办、市国资委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软环境建设有了长足发展。我市深入落实重大国家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全方位开放取得重要进展。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理念,召开全市企业家工作会议,出台“天津八条”,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成功举办首届世界智能大会、夏季达沃斯论坛、“一带一路”国际港口城市研讨会、亚布力论坛天津峰会、全国民企贸易投资洽谈会等重要会议,国际友好城市达到87个,城市竞争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但与国内一些先进地区相比,天津在推进软环境持续优化方面仍有较大差距,您提到的有些部门缺乏创新意识和举措、缺乏服务意识等情况确实存在。您的建议非常有意义,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为争创全国发展软环境最优地区,我们将在以下几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不断增强内生动力
      (一)切实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
      2017年底,我市召开了天津市企业家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津党发〔2017〕49号文件,以下简称“天津八条”),从依法保护企业家产权、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完善企业家激励机制、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优化对企业家的服务、培养优秀企业家队伍等八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为推动“天津八条”落到实处,各部门和16个区分别制定了实施细则。
      下一步,我们将以落实“天津八条”为主线,深入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切实为企业解决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断丰富“天津八条”内涵,提升服务企业水平和能力,切实营造有利于企业家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二)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继续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环节。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推动建设公共资源目录和统一交易平台。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推进政务诚信、个人诚信和电子商务诚信建设。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动落实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实施意见。
      深入实施新一轮民营经济发展行动计划。推进民营企业家培育和“百千万”工程,办好全国民企贸易投资洽谈会,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更多领域,拓宽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途径。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优质创新创业平台,支持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在用地、场所和税费等方面给予扶持,免费提供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市场开拓、标准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
      继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按照“一二三”总体思路,提速加力推动市管企业混改工作。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工作,推进股权激励试点,探索筹建混改推动基金,处置“僵尸企业”。加快推进战略性重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动态调整国资监管清单,深化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
      实施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专利行政执法。推进实施《天津市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2018-2020年)》,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从重从快查处知识产权侵权重大案件。加强对电子商务、重点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深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体系。发挥12330维权援助平台作用,提高维权援助服务水平。推动企业及行业协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指导企业建立专利预警机制,增强防范风险能力。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重点行业、区域推行知识产权纠纷预防和调解工作。
      (三)切实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机制。
      年初,我们出台了《天津市进一步加快引育高端人才若干措施》(人才“新政”八条),包括支持顶尖和领军人才创业、扶持创业英才、支持创业启动等专项,加大对引进人才创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同时,支持企业建设升级研发平台,对平台升级为国家级的,给予一定专项资金补贴。下一步,要着重用足用好这些政策举措。
      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今年,围绕我市经济发展需要,征集重点企业对高端和紧缺人才的岗位需求4200个,纳入全市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计划。组织召开京津冀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发布活动,依托96家国内外知名媒体、海外人才工作站等载体,面向全球集中发布人才需求信息。组织“津洽会”人才智力引进、海外人才智力网上交流洽谈会、海外人才招聘团等系列引才活动,帮助企业对接急需紧缺人才。
      不断提高人才服务水平。实施引进人才“绿卡”制度。通过服务流程再造,使审批环节减少66%,90%以上。对人才“绿卡”进行升级,拓展金融、交通、医疗等服务功能,着力打造企业引进人才在津的便利卡、服务卡、保障卡。为解决高端人才安居难问题,组织市级人才公寓认定工作,支持各区建设人才公寓,企业引进人才及配偶可以落户人才公寓。
      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体系。把海外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纳入天津市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在户籍、家属及子女安置、知识产权、再培训、科研等方面研究保障性政策措施。支持高校、院所引进人才。保障落实用人自主权,进一步向事业单位分别下放招聘自主权、分配自主权等。探索实施高等院校、大型公立医院人员备案制管理,给予人才团队组建、资金使用、资源分配、人员配备等方面的自主权,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活力。
      二、积极树立软环境最优地区的口碑
      积极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天津影响力。全面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紧紧抓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主动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扎实实施一批重大规划政策、重点工程项目、重要改革事项,加快“一基地三区”建设,奋力开拓京津冀协同发展新境界。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立足天津作为国际港口城市和“一基地三区”的战略定位,牢牢把握天津的区位、港口、制造业等优势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重大机遇,坚持发展和创新,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落实好《天津市贯彻落实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加强与环渤海地区合作。目前,我市正开展天津市外地企业投资环境评价,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综合评估我市营商环境,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和权威性的《天津市外地投资企业投资环境评价报告》,据此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再次感谢您们对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希望我们今后加强联系,携起手来,为我市改革发展大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8年5月24日
      (工作人员:刘元芳; 联系电话:23142247)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358号提案的答复 2018-09-27

      韩恩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启动地铁一号线北延至北辰区双口镇河北工业大学的建议”的提案,经认真研究,并在与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关于轨道交通建设程序,直辖市拟建线路应纳入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线网规划经住建部技术审查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一并审批;根据批准的线网规划,结合城市发展和交通需求、财政状况等实际,组织编制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并报国家审批;对于纳入国家批准建设规划的项目,我市方可开展项目前期审批及组织实施等工作。
      根据2013年市政府批复的我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规划有地铁M1北延线、M12线服务北辰区双青地区和河北工业大学。经市政府统一组织研究,2014年6月,我市将《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5-2020年)》报国家发改委会同住建部审批。2015年9月,国家批准我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同意我市“十三五”期间新建7条线路,总规模224公里,包括中心城区M7、M8、M10、M11线及滨海新区B1、Z2、Z4线。目前,相关部门和单位正组织推进上述线路加快实施。
      2017年5月,市规划部门组织对我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进行了调整,提出考虑双青、河北工业大学等区域已有规划的地铁M12线覆盖(M12线北起北辰区双青、南至西青区大寺,全长约46公里),M1线北端不再由刘园站延伸至双青地区。为落实市领导要求,经与河北工业大学等方面衔接,并组织中国铁设等单位进行深入研究,我们支持M1线规划北延至河北工业大学及双青地区,有关意见情况已反馈市规划部门。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规划部门正组织开展我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调整工作,我委将积极配合市规划部门研究将M1北延线纳入上述规划,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在此基础上,结合城市发展和交通需求、财力状况等实际,我委会同市规划、建设、财政等部门统筹研究论证拟纳入我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的项目,在经市政府同意后,报国家发改委会同住建部履行建设规划审批程序。同时,我委积极协调市交通运输委等部门,合理调配公交线路资源,最大限度满足河北工业大学师生和周边群众的日常出行需要。
      感谢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继续关心和支持城市交通建设与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2018年5月30日
      (工作人员:乔百合;联系电话:2314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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